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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北大校長先是讀錯字,後來又發了一封很有爭議的道歉書,這一事件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
很多人感到憤怒,認為堂堂北大校長竟然犯這種錯誤,實在是一件可羞恥之事;也有很多人為前者的憤怒而憤怒,認為前者小題大做,鹹吃蘿蔔淡操心。
後者是通情達理的,但這種通情達理似乎只是用在北大校長身上,至於因校長唸錯字而憤怒的人,就無法得到他們的通情達理了。
更有人稱之為“廉價的憤怒”。大概意思,便如《唐睢不辱使命》所講的布衣之怒:“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耳”。這些大V們認為,這種憤怒既體現不出身份,也起不了作用,反正“不太健康”。
可謂是苦口婆心,諄諄教導,生怕別人沒有鴻浩志。
這樣的初心自然是很好的,不過話說回來,既然有廉價的憤怒,那自然也有廉價的寬容,自然也有廉價的通情達理。
那麼,我們對名人的犯錯一味寬容理解就好嗎?真要是這樣,有人恐怕又會跳出來說話了,什麼“麻木不仁”、什麼“萬馬齊喑”等等,這些當然也是可以想見的。
2
我卻很喜歡這次事件中的熱鬧,雖然我並不贊同很多看法。
不管是什麼意見,大家各抒己見,在網上發表各自的觀點,與別人討論、碰撞,這本身就是文明社會的一個象徵;如果對於這樣的爭議性話題,大眾卻都是異口同聲的寬容,那才可怕。
只要你站得遠一點,你就能看見這場爭議中其實也藏著風景。百花鬥豔,百獸爭奇,正是因為不同,才令人目不暇接、心曠神怡,也是大自然之所以美妙的緣故。
君子之爭,和而不同。如果都不爭,都一團和氣,不管別人說什麼都打哈哈,大家都一副看破紅塵的樣子,也挺可怕的。
所以要有“爭”,有“和”。我們可以發表各自的意見,卻不能強迫別人的看法,更不能在網上對別人辱罵、人身攻擊,不然,即使你說的對,也會因為這樣的態度讓人敬而遠之。
最可怕的一種人是,一邊說著寬容,一邊卻在鞭撻,看起來總有些面目猙獰。
3
生活中常見,嘴上說寬容的人,其實未必真有多寬容,反而是那些刀子嘴的人,倒更單純,更容易相信和幫助別人。
一個真字,便足以勝過很多。
為了顯示自己的與眾不同,而故作寬容,而通情達理,而鞭笞他人“廉價的憤怒”,這種寬容恐怕也並不高貴。
校長本來就是念錯字了,道歉信的內容也的確有不恰當之處,雖然不應該過度發揮,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又有什麼好洗白的呢,承認事實就這麼難嗎?
強迫別人寬容,和強迫別人憤怒,有什麼不一樣呢?
我們最欠缺的,從來不是憤怒,也從來不是寬容;
我們最欠缺的,是實事求是、理智反思。
對一次公共事件,理智反思,要比簡單的憤怒或寬容重要得多。
借用莫言的一句話:“人不怕犯錯誤,犯了錯誤,如果能帶著教育和反思爬起來,錯誤就會成為課堂。”
讓它成為課堂,而不是一個僅僅發洩情緒的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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