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衢州市印發《衢州市政府數字化轉型行動計劃(2018—2022)》

2018-08-14 11:27 | 衢州政務

衢州市政府數字化轉型行動計劃(2018—2022)

為加快推進數字衢州建設,促進衢州成為大灣區的戰略節點、大花園的核心景區、大通道的浙西門戶、大都市區的綠色衛城,以《浙江省數字政府建設總體方案》為指導,根據市委“1433”發展戰略體系和《衢州市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衢政辦發〔2018〕2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網絡強國和數字中國戰略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國家大數據戰略和省政府數字化轉型決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總牽引,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新引擎,著力推進政府工作流程整合,著力促進公共數據整合共享開放,著力探索政府數字化轉型的新平臺、新機制和新模式,助力打造營商環境最優城市、基層治理最優城市,為建設“活力新衢州、美麗大花園”貢獻智慧力量,為數字浙江建設提供衢州標準、衢州方案、衢州樣本。(二)發展目標。

通過3至5年努力,構建覆蓋全市、縱向貫通、橫向協同的數字政府,全面完成省政府數字化轉型試點市任務,率先建成“掌上辦事、掌上辦公”城市,成為全省數字化轉型的先行區和示範區。實現數字技術與政府履職全面深度融合,政府決策科學化、治理精準化、服務便捷化水平顯著提高,全力提升我市現代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水平。

第一階段:試點突破期。到2018年底前,在全省政府數字化轉型頂層設計下,形成統一領導、統籌協調的工作機制。全面實施政務信息系統集成和公共服務數據共享應用國家示範工程,率先實現信息孤島100%全打通、數據資源100%全共享、網上辦事100%全開通。建設完善城市數據大腦2.0,進一步構建透徹感知、快速反應、主動服務、科學決策的數字化應用體系,執法監管、基層治理、政務辦公等領域數字化轉型實現重點突破。大數據在營商環境、公共安全、市場監管等領域的示範應用取得成效。

第二階段:全面示範期。到2020年底,形成全市各級政府職能部門核心業務全覆蓋、橫向縱向全貫通的全方位數字化工作體系,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體制機制較為健全,基礎設施實現集約利用,公共數據實現依法依規全面共享、有序開放,“掌上辦事、掌上辦公”城市全面建成。80%以上的政務服務事項實現“掌上辦理”,省級以下部門專網整合率達到100%,大數據支撐的科學決策、社會治理、風險防控、政府執行能力顯著提升。

第三階段:深化發展期。到2022年,政府數字化轉型實現量變到質變,現代化的數字政府形態基本形成。掌上辦事、掌上辦公實現核心業務全覆蓋,大數據與政府治理深度融合,成為處理複雜治理問題的有效手段,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機制全面確立。(三)基本原則。

1.堅持系統佈局,整體推進。按照“戰略引領規劃佈局一張圖、資源要素優化配置一本賬、抓人促事凝心聚力一盤棋、大黨建統領大聯動治理一張網”系統佈局政府數字化轉型,細化全省頂層設計、強化全市資源整合、深化全網互聯互通。切實轉變政務信息化建設模式,堅決杜絕重複建設、無序發展,實現基礎設施、公共平臺和數據資源統建共享,重點加快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和共享,帶動全社會信息資源的廣度整合、深度開發。

2.堅持以人為本,柔性服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圍繞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把提升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作為政府數字化轉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公共數據歸集共享,突出應用場景化設計,圍繞優化公共服務、創新監管方式、提升行政效率要求,促進信息技術與政府履職深度融合,充分發揮數字化應用實效。

3.堅持協調協同,迭代創新。積極探索政府數字化轉型新機制,突破數據資源管理體制障礙。把系統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在實踐探索中持續迭代,不斷完善。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優化平臺設計的標準化、規範化,適應持續變化需求和業務創新需要,為各地各部門留下充分的自主創新空間。導入雲計算、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構建社會團體、互聯網企業共建共享的生態體系。

4.堅持科學有序,安全可控。依託大數據提升政府治理能力,通過高效採集、有效整合、深化應用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提升政府決策和風險防範水平,提高社會治理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增強鄉村社會治理能力。助力“放管服”改革,支持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後監管轉變,用改革源動力激發經濟新動能。促進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有機結合,有效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強化網絡安全建設,安全體系與應用系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增強關鍵數據資源保護能力、網絡安全預警和溯源能力,促進數字衢州健康發展。

‍二、基本框架

貫徹落實省政府數字化轉型“四橫三縱”7大體系。“四橫”,即全面覆蓋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職能的數字化應用體系,以及為業務應用提供一體化支撐、共建共享的應用支撐體系,公共數據資源體系,基礎設施體系;“三縱”,即政策制度體系、標準規範體系和組織保障體系。具體包括:(一)數字化應用體系。

圍繞打造營商環境最優城市、基層治理最優城市,大力推進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簡化優化,構建政府數字化轉型業務應用體系。在整體規劃的基礎上,按照統分結合的原則,統籌構建一批重要基礎性通用應用系統,支持各部門加快開發部門專業應用系統,逐步實現政府履職數字化全業務覆蓋、全流程貫通。各類應用系統在政務流程整體再造基礎上,按照統一標準接口定義開發,實現互聯互通、業務聯動、數據共享。(二)應用支撐體系。

依託城市數據大腦2.0和“叮盯釘”基層網格神經元,打造包括大數據算法服務、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公共技術組件,可信身份認證、電子簽章、工作流管理等公共應用組件,公共信用、公共支付、權力事項等公共業務組件。各縣(市、區)和市級各部門依託公共支撐體系開展業務應用開發,提高信息系統標準化、靈活性,確保業務協同、數據互通。(三)公共數據資源體系。

依託全市統一大數據中心,打造公共數據資源體系,包括公共數據資源目錄、基礎數據庫、主題數據庫、部門數據倉、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數據開放平臺等設施。各縣(市、區)和市級各部門根據數據資源體系開展數據資源規劃、採集、存儲、共享、開放,實現全市數據資源的集中、共享和共用。(四)基礎設施體系。

依託全市統一雲計算中心、一體化神經網絡和雲網端智能安防體系,打造包括電子政務網絡、政務雲平臺、物聯網、視聯網、信息安全及相應運維保障平臺。各縣(市、區)和市級各部門要統籌利用全市統一的政府數字化轉型基礎設施,提高整體使用效益和融合互聯水平,避免重複投資、盲目建設。(五)政策制度體系。

包括政府數字化轉型推進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等內容,各縣(市、區)和市級各部門要大力貫徹實施《浙江省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辦法》(省政府令354號)、《衢州市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衢政辦發〔2017〕88號),完善各項配套管理制度,修訂與數字化轉型不相匹配的規範性文件,優化政府數字化轉型建設環境。(六)標準規範體系。

包括政府數字化轉型總體標準、技術標準、業務應用標準、管理標準、服務標準、安全標準等,在國家和省政務信息化標準框架下,加快制訂完善我市政府數字化轉型業務、技術和運行管理系列規範,推進標準規範貫徹落實。在實施政務信息系統集成和公共服務數據共享應用國家示範工程中,形成我市標準並積極上升為省級和國家標準。(七)組織保障體系。

包括建設協調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的綜合型組織機構、加強數字化人才培養、營造數字化轉型的組織文化等內容,營造推動政府數字化創新的良好氛圍。

三、重點任務(一)推進經濟調節數字化。

一是推進經濟運行的數字化。深化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應用,加快發改、經信等部門經濟指標數據共建共享,建設集宏觀、中觀、微觀和大數據資源為一體的經濟基礎數據庫,實現主要經濟指標智能化分析、可視化應用。二是推進統計監測的數字化。加強產業經濟體監測,打造集監測、分析、預測、預警、智能化展示為一體的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數字化平臺。三是推進政府決策的數字化。利用大數據進行深入分析研究,改善評價方法,提升決策水平。(二)推進市場監管數字化。

按照清單化、標準化、通用化、智能化、集成化、可視化管理的要求,搭建全市標準化、通用化的行政執法監管系統與移動巡檢監管系統。與行政審批、公共信用、基層治理等平臺做好對接,整合行政執法監管清單、雙隨機抽查管理、部門綜合執法、企業失信懲戒、數據監測分析等功能。通過信息系統將原則性、模糊性、動態性的執法監管要求固化為可執行、可量化、可追溯的操作流程。創建基於大數據的市場監管模式,關聯分析市場準入、生產經營、投訴舉報、違法失信、個體數據等,提升市場監管分析處置能力。(三)推進公共服務數字化。

加快推行網上辦、掌上辦,全面推廣網上申請、快遞送達,全面推進“一證通辦”、“一網通辦”。全面實現市縣政務服務事項數據共享、網上可辦,推行“一證通辦”,著力打造掌上辦事之城,推動更多事項實現掌上辦理。全面推進企業投資審批,進一步提升企業投資項目審批監管的2.0版,優化商事等級證照聯辦系統。強化不動產登記全過程的信息技術支撐,推進公安、人社、民政、醫療等領域的信息共享。完善政務服務網“一窗受理”受理平臺,加快向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社區代辦點延伸。基於“一窗受理”平臺完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商事登記證照聯辦、不動產登記等多部門聯合辦理“一件事”模塊。(四)推進社會治理和風險防控數字化。

全面推進雪亮工程,以全域覆蓋、全網共享、全市可用、全程可控為目標,建立“天眼(視頻監控)、網眼(網格員)、眾眼(普通群眾)”三位一體的立體化風險防控體系。推進基層治理的綜合信息系統一體化。完善浙江政務服務網基層業務協同平臺,加快打通各級部門條線信息系統;優化完善各縣(市、區)基層平臺,以信息採集、分流交辦、執行處置、信息反饋、督查考核為基層事項處置主線,實現基層矛盾化解“受理、執行、督辦、考核”的閉環管理機制。深化平安綜治系統建設。搭建全科網格管理的信息子系統,實現全市網格管理、編碼管理。推進基層治理各類APP集成整合,實現基層工作人員一機在手、業務通辦。建設智慧城市,構建城市管理數據庫,實現城市管理運行狀態的全面可視監控。整合線上線下金融風險管理資源,搭建集互聯網大數據、基層網格化排查信息等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處置與督查運行系統,實現金融風險的全天候、全流程、全覆蓋監控。(五)推進環境保護數字化。

圍繞改善水環境質量、加強土壤汙染防治、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等要求,整合住建、林業、水利、國土、農業等各部門、各行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數據,建設全市一體化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和環境保護協同管理系統,全面建立水、氣、土壤、耕地、森林、綠地等基礎數據庫,實現全市範圍內跨部門、跨地區生態環保信息的互聯互通。提升數據傳感器網絡、環境數據分析能力、生態環境預測預警與分析決策能力,打造全市統一的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實現環境保護決策管理集成化、信息化、智能化。加強水環境數字化應用,加快飲用水水源安全的環境信息體系建設,建立“天—空—地”組網實時在線監測體系。加強土壤汙染防治信息化應用,實現土壤環境監測點位全覆蓋,構建土壤溯源系統、預測預警系統。建立空氣質量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完善大氣複合汙染監測體系,建立一體化的霧霾監測體系。(六)推進支撐平臺數字化。

推進政府運行數字化,推動業務流程再造,以應用為牽引,實現部門高效協同。建立重點工作督查考評系統,實現對重點工作任務分解、進展過程、完成情況等全過程的動態跟蹤、實施督查、及時反饋和績效評估。全面推行政務釘釘,加快釘釘移動辦公平臺建設。開發工作通知、工作安排、文件傳閱、督查督辦、信息報送、工作交流、應急處置等微應用模塊,為各級政府部門提供高效的數字化辦公工具,打造政府系統24小時全天候的指揮平臺、督查平臺、反饋平臺和溝通平臺。推進和完善全市政務“一朵雲”建設,加快電子政務網絡升級改造,打造全省政務數據備份中心。建設城市數據大腦2.0,整合全社會數據資源,重點打造環保大腦、綠色金融大腦等具體應用。深化推進“1253”體系建設,打造全量全時統一的數據中心,建設統一公共數據交換、共享和開放平臺,推動形成以開放為常態、不開放為例外的數據開放機制。建設全市統一的可信身份體系和網絡安全態勢感知系統。打造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動建立以失信聯合懲戒為核心的信用監管制度,建立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失信約束機制。

四、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形成同一話語體系、同一工作體系、同一責任體系。研究建立完善建設項目決策諮詢制度和評估體系,規範項目統一決策和組織實施程序,確保各項工作計劃有效落實。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細化項目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各級要圍繞頂層設計,結合當地實際,健全組織隊伍,明確牽頭單位,確定發展目標,落實工作舉措,加快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地。市智慧辦要根據《衢州市信息化建設項目決策諮詢服務辦法》(衢政辦發〔2015〕61號)做好項目統籌,成熟一個,實施一個。(二)創新體制機制。

設立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承擔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推進數字經濟智慧產業和新型智慧城市發展,負責全市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頂層設計和工作指導;建立完善政務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應用機制,推進公共數據整合共享、開放利用,指導協調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對政府數字化轉型工程項目進行規劃和監管;建立分類負責統一協調的工作專班組,推進政府不同職能領域數字一體化建設項目;推進相關部門信息技術和編制資源整合,在市電子政務中心的基礎上設立市數據管理中心,承擔城市數據大腦2.0、政務數據、公共數據、電子政務和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管理應用,以及做好大數據在政府科學決策、社會精準治理和高效公共服務方面的輔助支撐工作。(三)深化政企合作。

建立健全數字化背景下的政企合作模式,將政府的引導、管理作用與市場的活力相結合,探索建立靈活的合作機制,鼓勵企業為政府數字化轉型提供諮詢規劃、基礎設施、應用開發、運營維護等專業服務。適時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承擔政府數字化轉型各類基礎平臺、重大系統建設和運維任務,對脫敏後的政務數據、公共數據進行挖掘利用、增值開發。健全對第三方服務的管理制度和日常監管,確保政府對核心業務和數據資源的掌控。(四)加強督促考核。

開展省政府數字化轉型試點示範市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各縣(市、區)、各部門能動性和首創精神,建立試點推廣的有效機制,充分發揮試點示範引領作用。加強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培訓,將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納入公務員培訓和考核體系。建立政府數字化轉型發展水平評價指標和工程建設績效評估體系。開展重大任務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和第三方評估,加強統計監測、績效評估和監督考核。(五)強化智力支撐。

依託知名高校、骨幹信息企業等學術、科研資源,設立政府數字化轉型研究機構。負責開展頂層設計和研究創新,承擔規劃標準研究、重大項目可行性研究、技術設計諮詢等任務。聘請國內、省內數字化轉型首席科學家,組建政府數字化轉型專家委員會,為領導小組提供政策建議,對總體規劃、頂層設計、標準規範、項目論證等進行全過程諮詢指導。以政府財政預算投資為主導,探索政府數字化轉型工程建設投資的新模式,建立可持續的財政資金保障機制。積極探索“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建設運營模式,大力引進社會投資,推動基礎網絡設施、雲計算設備、大數據平臺和數字化應用平臺的建設和運營。(六)築牢安全防線。

建立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風險防控體系,落實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建立重要數據使用、備份管理和安全評價機制。建立數據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負責人、要害信息系統運營單位負責人的數據安全責任,提高各環節工作人員的保密意識和風險防控能力。加強統一的網絡管理、數據管理和信用評價管理,明確各類管理運維人員的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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