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河北空气质量最新考核排名公布!1市+34县被通报批评!(附最新限号提示)

省大气办发布

日前,省大气办发布《关于2018年7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的通报》,1市+34县被通报批评。

这些地方被通报批评

通报提出,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改善幅度和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连续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恶化的唐山市予以通报批评;

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或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连续2个月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恶化的顺平县、柏乡县、博野县、唐山市丰润区、望都县、玉田县、曲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唐县、保定市清苑区、迁西县、文安县、唐山市路北区、唐山市路南区、任丘市、井陉县、石家庄市井陉矿区、青县、河间市、迁安市、秦皇岛市抚宁区、隆化县、怀安县等23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 (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2次的南皮县、南和县、平乡县、广宗县、赵县、广平县、 宁晋县、肃宁县、献县等9个县 (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对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 (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2次的

平泉市、昌黎县予以通报批评。

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


7月份,我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从好到差依次是:

邯郸

邢台

衡水

石家庄

保定

沧州

廊坊

唐山


依据我省有关规定,对邯郸、邢台、衡水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唐山、廊坊、沧州分别扣减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 (市、区)

空气质量考核排名


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 (市、区)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县 (市、区)依次是:

邯郸市丛台区

饶阳县

盐山县

唐山市曹妃甸区

馆陶县

衡水市桃城区

高阳县

邢台市桥东区

石家庄市裕华区

保定市莲池区

对上述县(区)分别奖励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

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后10名 (从倒数第1名起)县 (市、区)依次是:

保定市清苑区

玉田县

唐山市丰润区

曲阳县

柏乡县

唐县

献县

临西县

南皮县

南和县

对上述县(区)分别扣减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

3个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 (市、区)

7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


3个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7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县(市、区)依次是:

张北县

张家口市崇礼区

怀来县

分别奖励30万元、 20万元、10万元。

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后3名(从倒数第1名起)县 (市、区)依次是:

怀安县

昌黎县

滦平县

分别扣减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这些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被公开约谈


通报还提出,由各有关市政府会同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对月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幅度或PM2.5平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的元氏县、玉田县、迁安市、迁西县、河间市、任丘市、临城县、邯郸市肥乡区、怀安县、滦平县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

省环保厅发布

昨天(9月9日),省环保厅公布了8月及1-8月河北省空气质量状况,其中,8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2.5%,为历史同期最低值,且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除唐山外,我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均退出8月份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

01

PM2.5平均浓度

8月份,我省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低于北京(35微克/立方米)和天津(33微克/立方米);秦皇岛、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沧州、邢台7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为2013年以来PM2.5月均浓度达标城市最多的月份;邢台(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幅度最大,达40.0%,石家庄(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0%。

1-8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略高于北京(53微克/立方米)和天津(5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下降了18.2%。保定(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幅度最大,达29.5%,石家庄(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其他污染物也下降明显。

02

优良天数

8月份,全省平均达标天数为19天,较去年同期(21天)减少2天;全省平均重污染天数为0天,与2017年同期持平。其中,承德、秦皇岛、张家口、唐山、衡水、廊坊达标天数均大于或等于19天;石家庄为16天,较去年同期(18天)减少2天。

1-8月份,全省平均达标天数为128天,较去年同期(126天)增加2天,完成了2018年年度优良天数目标(210天)的61.0%;全省平均重污染天数为11天,较2017年同期(23天)减少12天。石家庄1-8月达标天数为88天,完成年度优良天数目标(164天)的53.7%。

03

空气质量排名

8月份,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中,我省唐山入列,居倒数第一;后11-20位中,邯郸列倒数第11,石家庄列倒数第16。

1-8月份,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分别为:临汾、邢台、唐山、石家庄、晋城、咸阳、邯郸、安阳、太原、西安;后11-20位中,我省保定(倒数第14位)入列。

及记者:杜岩卿

附:出行提示

石家庄火车站新增4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1、火车站北平台

2、火车站南平台

3、南二环立交桥进站口匝道处

4、新胜利大街与汇吉路上桥口100米

抓拍设备启用时间:2018年9月16日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元、记3分)

附:9月11日(周二)限号提示

【最新】保定市曲阳县已从今日起恢复为每日2个尾号限行措施,规则与保定限号一直,望周知。

▲石家庄市主城区,以及其他各区县,限行尾号 4 和 9。(正定不限号)

▲沧州、邢台(含隆尧、平乡、临城、沙河、柏乡、广宗)、邯郸、唐山、保定、廊坊、秦皇岛、定州,限行尾号 4 和 9 ;邢台宁晋县、唐山玉田县,单号车可以通行,双号车限行。(各地周边县区市限号措施,以当地交警发布为准)

▲衡水、张家口、承德、辛集均不限号。

▲北京和天津,限行尾号 4 和 9。

注:

1、秦皇岛、天津限行时间为7:00-19:00,邢台柏乡县、宁晋县限行时间为7:00—21:00,其他限号城市限行时间为7:00-20:00;

2、北京、天津、廊坊市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0”管理;其他各市(县、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

3、各市(县、区)的具体限行措施,可进入河北交通广播官方微信,点击左下角“992服务”中的“限行措施”详细查询。

4、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则以最新消息为准,992节目和微信也会及时发布,敬请锁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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