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對於瑞典遊客旅遊被暴力執法,如果當時你是警察會怎麼做?

鄒淞


警察的執法活動應當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現場的情況進行判斷處置。既不能枉縱,也不能過激。

就此事來看,瑞典警方在現場處置的大方向上並無不妥。在當時的情況下,將發生糾紛的雙方進行隔離是最佳的方法,可以避免雙方後續爆發更加嚴重的衝突。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瑞典警方後續的處置有些不太人性化,畢竟遊客之前的訴求尚且沒有達到違法犯罪的層面。

如果我是現場執法的警察,那麼首先我會詢問當事雙方瞭解事情的經過,在此基礎上對於事件進行定性明確究竟是屬於普通糾紛還是違法犯罪。倘若事件屬於普通糾紛,我會對酒店與遊客雙方進行勸解,嘗試在雙方之間進行協調。在調解勸說無果的前提下,我會建議遊客先行離開並引導其到周邊可以暫供臨時休憩的地點。

我認為理智的遊客會接受我的上述建議,當然也不餓能排除遊客會繼續賴在酒店大廳的可能性。畢竟在國內,遊客有這種行為的話酒店也好警方也罷往往是無可奈何的。

警方在無計可施之下往往會告知雙方不得有過激行為後迅速撤退,事件一下子又回到了原點。此時酒店如果聽之任之也就這麼算了,反之如果不依不饒那麼店內保安與遊客發生肢體衝突的可能性則相當之大。

一旦雙方發生打架之後,警察不得不二次處將已經涉嫌違法的雙方統統抓走接受調查,通過打架讓糾紛得以解決這其實是一種非常奇葩的現象。

對比國內類似事件可能出現的結局,其實我們不難發現瑞典警方將遊客帶離酒店的做法實際上是把雙方可能爆發的激烈衝突扼殺在萌芽狀態,避免了更加嚴重的後果發生。換做是我也會採取同樣的措施,只不過在將旅客帶離酒店之後我依然會將他們引導到附近可供休憩的地點。但是他們多半不會領情,相反還會倒打一耙!因此,我依然逃不了被他們咒罵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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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丹妹


警察的職責,無可厚非。面對這種撒潑打滾的玩意,這算客氣的,我為國人在外面如此撒潑無恥,感到非常羞愧,如果一個老外在我國如此表現,大家會怎樣嘲笑他,還不得在網絡上傳瘋了,要知道,他們嘲笑的不是一個人,而是這個人代表的國家,人家會說這個國家的人真沒素質,小孩子摘花是大人的錯誤,熊孩子背後會有個熊家長,他跑到國外敗壞我們國家的聲譽,千萬不要給這樣的敗類撐腰,回來也得收拾一頓,從另一個角度看,看人家警察執法,那才叫執法,不聽勸就來硬的,反觀我們我們乘警面對霸座男的無奈和軟弱,導致女孩一直也沒能坐到自己的座位,各位看客自己心裡有數,你更希望看到哪一種執法呢,喜歡軟弱的束手無策,還是不聽就來硬的。


沒有理由W


今天公佈的視頻當中,具體情況大家都看到了。曾先生一家貢獻了奧斯卡水平的演技,作為同胞,說實話感覺有點臉紅。

類似事件時有發生,而在發生之後,難免會上升到民族情感的角度,而曾先生其實就是很明顯的先入為主帶節奏。我感覺有些人不必老是抱有這種“老是針對我”的憂患意識,在國外一攤上點事兒,就上升到亡我之心不死的地步,中國雖然現在還處於發展中階段,但也不至於妄自菲薄,在這個世界上,我相信任何國別或民族,對那些尊重秩序和嚴守規則都會以禮待之。

發生在瑞典的遭遇,我們已經見過很多,每每類似事件發生之後,總是會觸痛許多人內心脆弱的神經,我待世界如初戀,世界對我有偏見。如果真若如此,確實存在偏見的話,那就不是個案孤例了,而應該是群體性的歧視,那麼也就不會只是個別現象。

比如這次的瑞典之行,如果真的是對我國同胞有偏見,我想在瑞典遭遇排擠和白眼的應該不會只是曾先生一家,而從很多生活在瑞典的中國人的表述來看,他們對我們並沒有敵意。回到這件事實本身,現在事實也在逐步明朗化,其實也沒什麼大問題,就是曾先生一家在和旅館方面溝通時出現了問題,曾先生一家用我們比較常見的方式來處理,但他忘了那是在瑞典。

要想在任何地方得到足夠的尊重,我認為首先應該尊重規則和秩序,如果你無視它,那麼不管你是哪管人,都難以獲得尊重。


元芳有看法


警察有強制和暴力行為就叫暴力執法?那乾脆警察以後都別穿警服配槍了,每人發一套海底撈服務員套裝穿上就好。要知道,執行國家強制力就是警察的職責,所以,警察機構也被稱為暴力機構。當然,警察不只幹執行強制力的事。

警察的暴力執法,得看其執法的現實情況,有何法律依據。在執法程序正當性沒有受到侵犯以及安全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當然是應該文明執法的,但如果遭遇暴力抗法、安全受到威脅時,難道警察要麼把頭伸過去任人攻擊和宰割,要麼是撒手而去不管了?

就目前各種渠道所發佈出來的一些文圖和視頻信息看,還真沒有發現警方有暴力執法的行為。在遊客一家三口中的母子二人哭天搶地時,警察也沒有采取過激動作。

目前來說,涵叔只是困惑一點:警方為什麼要在深夜裡將這一家三口拉到一個所謂的“墳場”附近,然後放下。這一點上,僅從人文關懷的角度講,確實有些不夠人性化,畢竟還有兩位一把年紀的老人。

現在看來,所謂的“墳場”是站不住腳的,也是被遊客曾先生有意渲染的,離市中心只有幾公里,被說成了幾十公里。在歐美國家,這樣的墓地在市中心區域其實是很常見的,這個墓地離瑞典王宮還很近。而且,在歐美國家,墓地並沒有我們所認為的陰森感,人們除了去墓地紀念先人外,在墓地舉辦一些聚會活動,甚至談戀愛的人也會選擇去墓地約會,環境好,還相對清靜。

涵叔多方聯繫了一些瑞典當地人,瞭解他們對這次遊客遭遇“粗暴執法”事件的看法,以及他們所掌握的一些信息。對於夜晚將遊客一家三口送到墓地附近,一位斯德哥爾摩華人提供了這樣一個信息:遇到不涉及違法犯罪的民事衝突這種糾紛時,警方在接警後,一般會到場調停,在調停不了的情況下,會選擇將衝突方隔離,包括採取將一方送到一定距離之外的地方。這一家三口所被送到的地方除了附近有墓地和王宮外,還有一個交通便捷、打車也容易些的地鐵站,不排除警方有讓這一家三口冷靜下來儘管選擇去往其他酒店的考慮。當然,也不排除遊客一家三口在警車裡出現過激行動,警方就選擇讓其下車冷靜。如果帶回警察局,則通常需要面臨接下來的法律程序。

不過,這位當地華人一再表示,他的信息也只是基於他所掌握的情況進行的一種分析,並沒有經過權威渠道的認證,只能作為一種有限的參考。

目前,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已經就這起事件多次發佈了聲明。接下來,還需要瑞典警方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我們才有可能讓對這起事件的脈絡和具體過程,有個比較清晰和明確的瞭解。到時候,再去判斷誰是誰非不遲。


涵一


今天我們看到了瑞典最高檢查官埃裡克森代表瑞典官方對中國遊客瑞典門事件的表態,感到無比憤慨和義憤填膺!

瑞典作為一個自詡具有高度民主、高度人權、高度文明的北歐古國,卻對進入該國的外國公民的人權狀況,表達瞭如此糟糕的糊塗認識,其檢查官埃裡克森發言水平如此之低lue、認識如此之膚淺、概念如此之混亂,使人不由地懷疑其人是否真是瑞典最高檢查官?是否真正可以代表瑞典當代文明和高度法律國家的形象?提出上述疑問,是基於以下的認識原因。

第一 檢查官把中國三位持有合法瑞典簽證護照的公民,合法進入瑞典國境,合理進入提前予定好的酒店,向酒店合法提出因為半夜早到而酒店未能安排房間的原因,暫居酒店大堂的合理要求,斥之為無序行為?而起初酒店同意暫居大堂,後又出爾反爾的行為,怎麼就不是無序而是有序了呢?對於中國人表示不同意酒店出爾反爾的正當意思表示,怎麼就成了無序了呢?

第二 瑞方檢查官認為,瑞典警察有權將人從一地移往另一地,是瑞典警方普遍的標準化的正常的程序。那麼問題來了:首先,人是不能移動的,人是有智慧和思維的,物體才應該被稱為移動。我們不知道作為高度文明的國家,檢查官和瑞典人出來都是移行的,出國訪問都是移訪的?這裡用詞表現出對外國公民的蔑視和不尊重,所以能幹出移動人的事來,就可以找到答案了!其次,持有瑞典簽證的外國公民,不是罪犯,也不是醉漢,警方沒有權力將人從一地移往另一地。

再次,根據普世法則,持有合法瑞典簽證進入瑞典境內的外國人,應該享有和瑞典人一樣的待遇,享有瑞典法律的保護!那麼,警方對待瑞典人也是隨便從一地移動到另一地的嗎?也會罔顧法律的規定隨便半夜拉住人就往墳場移嗎?

第三 瑞方檢查官將酒店描述為正常人無權去的地方!那麼,半夜將持合法護照簽證生病的老年人遠距離拋棄在墳場就是有權去的地方嗎?瑞典人難道晚上也都是在墳場過夜的嗎?檢查官難道也是在墳場辦公的嗎?檢查官片面地認為墳場是瑞典人應該有權去的地方嗎?

從上述幾方面解讀瑞典檢方的發言,使我們深感不安!從瑞方檢查官對人權不負責任的發言和對持合法護照簽證進入瑞典國境的外國人的人權的輕視、不尊重來看,該檢查官的形為已經到了無以復加,令人髮指的地步!瑞方發言人的發言,使世界各國都會對瑞典的高度文明、尊重人權的狀況,將會表示出極大地懷疑!各國是否需要對簽發去瑞典的旅遊簽證進行全面、公正、合理的再評估,也許只是時間問題了!


妙手文


我們客觀的從兩面看這個問題,如果一個瑞典人家庭到中國旅行,也遇到同樣的事情,說實話中國的酒店服務人員如果真沒有空房應該也不會把這家遠到而來的外賓報警趕出酒店大門,中國的警察也更不會粗暴的將這家人拖到荒野之地,我們中國是禮儀之邦對待外賓一向友好,也就是說這件事在中國真發生了也不會發展成瑞典這樣。另一面我想用本人真實的事例來說明,去年我和老婆從意大利米蘭坐夜火車到斯洛文尼亞盧布爾雅那到達目的地是早上八點多,來到酒店後本以為酒店不會給我們安排房間,我們告訴酒店的服務員說我們坐了一夜的火車旅途勞累看能不能提前安排一個房間,接待我們的是一個60歲出頭的老服務員,他在電腦裡查了一陣告訴我們有一個房間但要做一下衛生需要等待20分鐘,後來沒多久那位老接待員提前給我們辦了入住手續,現在想來真的很感激他們。其實世界上好人很多,冷血無情的人也有,出門在外安全第一,特別是在資本主義國家,那裡的人大多很死板,甚至很教條主義,規則至上,所以國人在境外旅行一定要尊重當地規定,平等待人,跟當地老外大吵大鬧其實是犯了大忌,別人不想提供幫助時千萬不要強求,學著多換位思考。無論怎樣最後大使館還是替那幾位國人發聲了,好比家裡小孩去別家受了委屈,家長出面說道說道,足夠證明去串門的孩子至少不是一個孤兒。


SNOWPEAK2018


警察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職務是維護國家、社會的正常運行秩序,法不容情,通常都是嚴酷大於溫情!警察系統不是紅十學會和宗教、社會救濟團體,所以它使人敬畏和尊崇!讓我們回顧一下中國旅客在瑞典的遭遇全過程,會對西方國家警察出警的處理方式也許會有不同的感受。事情緣起於三名中國旅客堅持要留在按規定不該留駐的酒店大堂中。當酒店方表示明確的拒絕態度後,中國旅客仍然留在並沒有義務為他門網開一面的時候,並沒有服務人員拉扯辱罵中國旅客,而是採取世界各國酒店的共同作法,選擇報警,讓警方來處理。當警方來到現場勸阻無效時,只好採取強制驅離的手段。這是循規蹈矩的慣常作法。而這時中國旅客仍然拒絕執行警方的要求,採取明顯的抗拒態度,並高喊“殺人啦”這樣一些明顯過激的語言,而警方著意派出的是女警員,採取的是搬出酒店大堂,而不是光腳著地的拖出的舉措,如果考慮到時至午夜,酒店的客人巳沉入夢鄉,大堂裡發生的一切是否會影響到正常營業秩序和休息權,旅客是否會因被受到驚擾而投訴酒店方,那麼驅離中國旅客是一個合情合理的舉措!至於警方是否有合理安置這幾個中國旅客的義務那就需要中國的法律專家去翻翻瑞典的法律文件了。至於把這幾個位中國旅客丟在墳地一說,也有必要說清,此墳地非中國的鬼魂亂舞的亂墳崗子,是當地一處著名景點,附近除有地鐵站外,還是廉價小旅館聚集之地!


牛姥姥6


近段時間,瑞典警察針對中國遊客暴力執法案件,還在國內不斷髮酵。到底是瑞典警方暴力執法、旅店服務粗暴,還是走出國門的當事人撒潑碰瓷,蠻不講理?網上也發生了很多爭執:有人認為這是瑞典警察種族歧視,也有人力挺,說其實維護法律的威嚴;有人認為瑞典警察執法沒錯,但太粗暴,不人道。

那麼,我們先來看看事情的經過。9月2日凌晨,中國遊客曾先生及父母抵達斯德哥爾摩某旅社,因未到入住時間,曾先生提出付費在大廳椅子上休息,卻被粗暴對待,深夜被當地警察拖出酒店並扔到郊區墓地。在16日時,事件當事人曾先生在接受環球時報採訪時,又披露了之前沒有提到的一個細節:將父母安排在酒店大堂靠裡的座位後,曾先生外出尋找周圍是否有酒店可以入住。此時,他在路上遇到一位同樣沒有找到酒店的中國女留學生。由於深夜室外氣溫僅有9度,加之附近有難民和醉漢不太安全,曾先生就帶著她一起回到旅店暫時取暖。“這時旅店工作人員的態度突然變得惡劣”,曾先生表示,工作人員要求這位中國留學生“必須離開”。留學生離開後,曾先生在旅店內搜索附近的酒店,但幾分鐘後,旅店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員過來要求“你現在必須帶著行李離開”。接著旅館就叫了兩個女警察,之後的事情大家也知道了。

孰是孰非,莫衷一是!大家現在所知道的信息都是來自於曾先生一方的言辭,令人心寒的是瑞典警方的態度。中國駐瑞典大使館詳細瞭解事情各方面情況之後,第一時間就把這些情況向瑞典政府做了通報並要求與瑞典警方見面。但是半個月過去了,瑞典警方都沒有回應中方大使館的見面要求。

在國內輿論兩邊倒的時候,早餐君來談談自己對於這件事的看法。

一、遊客在不瞭解當地規則時,想要用弱者心態妄圖獲得憐憫,不可取。

按理說,曾先生在國外遇到這樣的事情,作為同胞我們應該是要為他站票的。但是,中國的老話說得好“幫理不幫親”,咱們有理說理,不能道德綁架。曾先生帶著年邁的父母旅遊,在到達預訂酒店之後發現訂房的時間有誤,央求酒店能夠讓曾先生一家人在大廳休息下,前面酒店是答應的,之後因為曾先生外出找旅店時,又帶回一個同樣沒有找到旅店的中國女留學生,導致酒店的工作人員態度大轉變,先是要求女學生出去,再要求曾先生及家人也要離開。大半夜,曾先生人生地不熟的,你說他們能去哪裡?自然不願意了。一來二去的就有了之後的事情......

話說回來,這要是在中國的話,我想根本不會有這檔子事兒發生。但是,在國外還真的不一定。就這件事情,大家都認為酒店和瑞士警方的態度實在太過冷漠,但是這就是他們的處理方式。他們沒有義務、責任幫你,即使是警察也一樣,因為他們沒有學習過“為人名服務”。

從視頻裡面大家也能看到,曾先生自身行為本就欠妥,以“弱者”自居,妄想著用“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你說,妥嗎?

所以,不管身處何方都應謹記遵守當地的規則。這不僅是學習,也是國民的素質體現。

二、不予許在大堂過夜,是酒店的權利。但是處理時冷漠的態度,也讓大家看透了這些人的虛偽。

賓館不允許中國遊客在大堂過夜,這是他們的權利。雖然,按我們的文化傳統看,這絕不是待客之道!三更半夜,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之下,你讓別人能夠去哪?外加還有兩個年邁的老人,於情於理都應該幫助下。也許這就是所謂的“文化差異”吧。“顧客至上”是全球通用的經商之道,然而在這家酒店好像並不流行。

至於瑞士警方的態度,也實在讓人心寒。維權沒錯,但是面對中國民眾的關切及大使館通報相關情況要求見面時不理不睬的做法,是不是太過傲嬌了呢?拖拽過程中造成擦傷、將中國遊客一行帶到一個公墓丟下,這都是事實。瑞典首席檢察官埃裡克森(Mats Ericsson)在回應此事時表示,瑞典警方沒有任何過錯。看吧,是何等的傲嬌啊!

經過了這件事情,我想大家也明白,不管身在何處千萬記得要遵守當地的規則,更要明白不要用在國內的要求,來要求國外的警察!


早餐么么


先強調一句,中國人,儘量不要再又哭又喊了,無論發生什麼,無論在什麼國家包括中國。這個沒用,除了給人野蠻無知的印像。

先搞清楚事兒。對瑞典警方粗暴執法指控共三項,現在公佈的視頻無法證實或證偽:1在酒店大堂,警察將老年男性拖下沙發並在地上倒拖。2在一輛警車內對老年男性毆打。3在另一輛警車內對老年女性毆打。——以上三項指控是否成立、成立是否違法,有賴於瑞典警方公佈全程視頻,及瑞典檢察官結案。




我檢索了各種報道,基本上拼湊還原符合各方陳述的事情經過,並儘量標註出各方敘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我個人有限的國際旅行經驗,20年來到過東西半球10多個國家和地區,簡單談談。

提前抵達酒店。這個各方沒有任何爭議。遊客與酒店溝通,既不能提前入駐,也不被允許在酒店大廳休息。這個雙方沒有任何歧義。提前的原因,有飛機提前,有訂房日期錯誤等不同說法,但沒有多訂一天房,這個沒有爭議。中國遊客外語不錯,雙方沒有溝通障礙,這個也沒有爭議。

酒店驅逐中國遊客離開,遊客拒絕,酒店召警,警察繼續驅逐,中國遊客出示了藥品並解釋當事人身體有病。這個雙方也沒有爭議。理論上,酒店方可以這麼做,警察也應該維護報案者的利益。

做為服務行業,酒店應該儘量為顧客提供滿意的服務,以我個人見解,應該留這家中國人在大廳,至少幫助解決一下另一家酒店暫時休息,這家人不會支付不起房費。警察應考慮,把他們弄到大街上,異國他鄉,並不是辦法,最後還是警察的麻煩。怎麼看,都太沒有人情味了,也太不像樣子了。

接下來的事情,有兩處爭議。

一個爭議是警察是粗暴執法,還是輕拖輕放。不同報道,因為立場截然不同。我個人意見,現有視頻中警察沒有粗暴執法,畢竟沒用警械沒拔槍,只是以此標準,以文明著稱的瑞典人恐怕要臉紅。現有視頻以外,有待調查。

第二個爭議是,把人扔到墳場,還是墳場旁的教堂。這個也因立場截然不同。這家人能到北歐自遊行,應該清楚歐洲的墓地並不是中國式墳場那麼陰森可怕,而且歐洲人習慣死人活人在城區交叉共存的。

但就算是教堂吧,也多少莫明其妙。以這家人外語熟練,知道教堂往往可以提供一些慈善關懷,可這並不是公共服務範圍,何況不是教徒,也會很彆扭——再說了,遊客又不是難民。

瑞典警察的執法方式確實讓我困惑,就算是教堂吧,大凌晨的扔哪兒就完事了?以我對加拿大的瞭解,這種情況,特別是有老人倒地不起大聲哭鬧,是叫救護車——當然這家人麻煩會更大,只是警察立於不敗之地了。

遊客拒絕離開酒店、警察到場後哭喊,這個肯定是不合適的。他們解決不了住處,應該另找酒店,至少請警察協助。

向使館報告,這個非常恰當。中國駐瑞典外交機構啟動領保程序,打滿分。

我怎麼評價?呵呵,瑞典的旅遊形像真的毀了。當然了,據說瑞典人比較刻板……

(全文完)


李牧


很多人愛拿中國人的素質說事,其實中國人的素質是世界上最好的,素質的基礎是財富,有錢了,素質自然會提高,都說日本人素質高,怎麼不看看二戰時的日本人呢,有人說美國人素質高,去看看中東,北非被打爛的國家和颶風災難中的美國人,現在又說瑞典人素質高,其實那是因為沒有觸到他的利益,維京海盜的後人也和中國人講素質,中國人講素質的時候他們還在樹上呢,近幾百年中國落後了,生存需求成了第一,才放棄了所謂的素質,等中國真的富裕了,世人才知道什麼叫素質,傳承了幾千年的素質。

扯遠了,說說曾家人的事。

從事出至今幾經反轉,國人的表現令人心寒啊,自己的同胞被欺負,卻幫著外人攻擊自己人,甚至本國的大使和外交官,為什麼對外國人就無限寬容,對自己人就無限苛刻呢?大使和外交官都沒你明事理,沒你聰明麼?他們會不瞭解情況就胡亂行事麼?

很多人都是從那段視頻開始反轉態度的,在沒有看到完整經過的情況就開始站隊了。可我怎麼看到的正相反呢?

視頻中曾先生撲倒大哭,大媽哭天愴地,大爺一動不動,警方無所適從,這是結果,那前面的照片看到了吧,大爺怎麼出來的,兩位警官四馬倒攢蹄抬出來的,時間環境呢,深夜的異國他鄉,那些罵曾先生的,換了你,父親被人這樣扔出來,你理性地表示,警察老爺們,我們錯了,我們自己滾?

再向前呢,沒有資料了,就這就能說曾先生一家無賴么,就是在國內有幾個高學歷的人耍無賴的?在自己的家人受欺,人生地不熟的無助時刻就是瑞典人也不會高素質了吧,總有人說要是美國會怎樣怎樣,我卻覺得在美國可能當事就先拔槍了。

瑞典人怎麼做的,把無助的外國遊客,還有老人病人,深夜扔墓地了,還不違法,還慣例,狗屁,對你中國人不違法,對你中國人慣例吧,要不2011年的類似案例怎麼判警方瀆職呢?

中國大使按例要求查明真相,為什麼不回應呢?還不是不尊重你,看不起你,這不是歧視是什麼?如果中國大使這都不管,以後中國人還怎麼出去行走?

不管事實如何,桂大使,外交部都很盡責,讓這些總拿大和尚指責中國人權的外國人也打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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