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通知」海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市區進行防空警報試鳴的通告

「通知」海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市區進行防空警報試鳴的通告

為有效履行戰時防空、平時服務、應急支援職能使命,增強全市人民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提高市民對防空警報信號的認知能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規定,市政府決定,在市區進行防空警報試鳴。屆時市區警報、廣播、電視同步發放防空警報信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試鳴時間

2018年9月18日9時00分至9時10分。

二、防空警報信號種類

防空警報分為預先警報、空襲警報和解除警報三種。

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覆三遍,時間3分鐘;

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覆十五遍,時間3分鐘;

解除警報:連續鳴3分鐘。

以上每種警報發放一個週期分別間隔30秒。

特此公告。

海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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