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果房價大幅下跌,那麼繼續還房貸和將房屋丟給銀行,哪種方法個人的損失最小?

coco賈鴻超


家族財富密碼評論員錢小帥:



如果房價大幅下跌,跌到比貸款額還低,自己變成“負資產”了,在這時候是直接把抵押物房子丟給銀行從此帳消,還是繼續負資產還貸呢?

我們分情況來說

交房給銀行

抵押房子給給銀行,從此就能帳消嗎,不存在的

房貸算是你欠銀行的一筆債務,在中國法律中,尤其是銀行債務有如下幾個收債流程:

1. 收回抵押物,拍賣用以還債,如果足夠還債,那麼帳消,但這種情況房子拍賣之後是肯定無法還債的,所以銀行進行下一步流程

2. 拍賣貸款人其他財產用來還債,例如車子,名下的其他房產,地產等等,如果足夠還清剩餘債務,那麼帳消,如果還是無法還清貸款,下一步流程

3. 擔保人還款:貸款的時候一般都有擔保人,一旦到借款人實在沒有任何財產來還貸,那麼剩餘的貸款數額就由擔保人來還

簡單來說就是,採取這個選擇,面臨的情況就是房子交給銀行,然後繼續自己還剩下的錢。


繼續還貸款

採取這個選擇,面臨的情況就是繼續像從前一樣還貸款,除了知道自己房子價格在降,對於正常生活來說並沒有什麼不同

到底哪一個損失小呢

不同的人,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選擇

剛需人群,房子用來住的,再怎麼跌也不可能賣掉住所,中國人對擁有房子的觀念的很重的,所以這部分人必然會選擇繼續還貸款,即便房價降了那麼多

房子投資人群會結合房價未來走勢進行選擇

如果未來十幾年房價會繼續降低,且當前房價並沒有低於貸款額度太多,即便交房子給銀行,剩餘債務也很少,他們將選擇交房給銀行

如果房價僅僅是突發性的震盪,未來還會有回漲的趨勢,他們將繼續還貸款,待房子回暖之後再進行活動


家族財富密碼


瀉藥。

道理很簡單,我借了一個親戚100萬元做生意,虧了一半,不想還錢,我就跟親戚商量要不把生意丟給你,錢我就不還了吧。

這種是一種很幼稚的想法,誰都會有。

但如果真的這樣去說了,親戚肯定就不同意啦,人家心裡會想,好嘛,你丫的借錢時怎麼不說賺了分我點。現在虧了才讓我來處理這個爛攤子。

我臉厚,直接就跟親戚說要錢沒有,要命只有一條,你奈我何。

這下親戚徹底把我給看透了,嘴裡可能依然好言相勸,心裡卻是無數個mmb。

終於鬧翻了,親戚拿你沒辦法,只有找你的父母、兒女甚至兄弟姐妹。

你在家族裡的個人信譽徹底完蛋,以後問誰借錢誰都不會再借給你。還會覺得你是個白眼狼、混子、癩皮狗……

現在這個借錢的親戚是銀行,是比你任何一個親戚都要有能量和權力的存在。

它會強制沒收你的財產,還會恨不得讓全國人民知道你的“光榮事蹟”。

所以,朋友,你確定這損失不會折磨你到死嗎?


感觀獵人


現在房價這麼高,而我們的收入卻那麼少,做夢都想著房價崩盤,不過房價真的有可能跌嗎?如果房價崩盤了,欠銀行的房貸可以不還嗎?

在歷史上,房產市場崩盤的情況確實是有的。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香港受到了嚴重影響。當時港幣的匯率,和港股承壓暴跌,引發了銀行信貸萎縮,失業增加等問題。

危機造成了香港樓市「斷崖式」的下跌,1年時間內,香港樓價下跌了50%-60%。在這場泡沫中,香港不少業主變成了「百萬負翁」,所以就算房價下跌,欠銀行的房貸還是要還。

首先,房貸是購房者繳納了一定比例首付款,以房屋為抵押物,向銀行借的貸款。只要你申請了房貸,不管將來你的房產升值與否,都得按照約定的利息,償還銀行貸款。

否則,銀行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通常就是銀行直接拍賣,購房者所抵押的房產,以售房款清償未還清的貸款。

但不到最後一步,銀行是不願意這麼做的。因為銀行收回去拍賣,往往也抵不上當初貸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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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把房屋丟給銀行的流程是你在銀行累計3~6個月還不上貸款的記錄發生之後,銀行和開放商會出面拍賣你的房子,房子一般都比市價低很多。扣除欠銀行的錢之後,如果還有剩餘的話才會給到你手裡。

但是,出現房價大幅下跌,房子不值錢了,假設房價低於我們欠銀行的錢,那麼銀行拍賣了房子之後,如果還不夠還清銀行的欠款,那麼銀行有繼續向欠款人要債的權利。可能會拍賣你其他資產還款。實在要不到,銀行會計入壞賬。

而欠款人,也會因為還不上房供,在銀行的信用將有不良記錄,一旦被註記即可能會被保留3年~7年的紀錄,將來若要向其它銀行借款,可能就會因信用不良而不容易申請了。也就是說這幾年類,你要申請房貸車貸幾乎是不可能的。

更嚴重的是,欠款人也可能因此被計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以後出行不能乘坐飛機,不能住豪華酒店,不能購買固定資產,限制出入境等等,將影響生活的方方面面。

所以,為了長遠的生活打算,房價即使下跌了,還是要繼續還房貸比較合適,能把個人的長遠損失降到最低。另外,就算房價不可能在短期內出現一個瀑布式的下跌,國民對房子的共識是相當的強大,但房價有一波下跌之後,總會出現一些抄底的炒房客。要想房價大幅下跌,這種共識體系崩塌,價值觀產生改變,不然應該很難出現這種局面。


小白讀財經


一鍵代償觀點:無論房價怎樣,把房屋丟給銀行的損失都要比還房貸大得多。

說實話,就按照現在的情況來看,房價出現大幅度的下跌幾乎是不可能的,而對於已經買過房並且不是炒房的人來說,其實,房價漲和跌已經跟你沒什麼關係了。

首先,咱們假設你10年前用了50萬付了首付,然後還有100萬的貸款需要30年還清,那麼,接下來這30年無論房價是漲還是跌,你都需要按照之前的約定,每個月償還固定的額度。

當然,如果確實出現了房價大幅度下降,比如說,之前你的首付是50萬,月供是三千,但是人家現在買的就是首負30萬,月供兩千了。可能對於我們心理上來說很難接受這種不公平,但是,如果你現在選擇把房屋丟給銀行就更虧了。

第一,就算是你把房子丟給了銀行,那麼房屋拍賣則是按照現在的價格拍賣的,而現在房價跌了,再加上銀行急於出手,那麼很可能就是100萬的房子70萬就給你買了。這時候,你欠的是100萬,扣除房子賣的70萬,那麼你還欠銀行30萬,這三十萬還是要還的,並且還會有利息。

第二,我們要知道,銀行會去拍賣你的房子,一定是在你斷供的情況下拍賣的,這個斷供是指定會影響到你的個人的信用的,很容易就上黑名單了。這對於你的生活、工作,甚至是孩子上學的影響也都是很大的。

然後,咱們來說繼續還貸的虧損,其實這也不能說是“虧損”,畢竟,你之前早買了,也就早享受了,總不至於你今天買了,然後第二天就出現大幅度跳水吧。就正常情況來說,只要你持續還貸,房子是你的,都談不上什麼虧損。

畢竟,對於剛需的人來說,你又不會賣掉房子,所以,房子的漲跌對你來說就是一個心裡感覺,漲了你會感覺資產增加了,跌了你會感覺資產縮水了。而實際上,你手裡的現金根本就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如果因為房價跌了你就選擇把房子丟給銀行,那就真的是得不償失了。


一鍵代償


如果房價大幅下跌,那麼房產就會嚴重縮水,一些炒房團或者是投資買房的人就可能被套。那些貸款買房的房奴們,就面臨著房屋價值還沒有銀行房貸高的風險。

也就是說,付了首付不算,現在就是將房子全部賣掉,還不夠還房貸的。這在以前買房賺錢時,是不可想象的。



房屋就可能成為燙手的山芋,而這時候繼續還房貸,或則直接將房屋丟給銀行,這兩種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因為繼續還房貸,還將面臨著房價繼續下跌的風險,房屋繼續貶值的狀況,越還房貸虧得越多。而將房子直接拋給銀行,那麼由於房子的價值不足以償還貸款。就是銀行接收了,剩餘的貸款,購房戶照樣應當償還。並且銀行接收必須經過訴訟、評估、拍賣等手續。交納的訴訟費和鑑定費也是很大一部分開支,這部分費用,購房戶也應當承擔,這就額外增加了購房戶的一些負擔。

所以,當房價大幅下跌後,繼續還房貸和直接將房屋丟給銀行都不是良策,最好的辦法就是儘快出手,將房屋拋售,避免繼續下跌帶來的貶值風險。

但是這個機會,不知道你能不能把握的住?


法重情深


這個毫無疑問,繼續還房貸損失最小,丟給銀行,你的損失會大到讓你懷疑人生。

舉個例子:小明2013年1月1日購買一套100平方的房子,單價15000元/平,總價150萬元,首付50萬元,貸款100萬元,等額本息,30年,利率5.39%,則月供5609元。

假設5年後(2018年1月1日),小明購買的房子單價夭折了一半,即目前的價值為7500元一平,此時購買一套100平的房子僅需要75萬元。

我們假設首付為25萬元,貸款50萬元,等額本息,25年(因為原來的貸款100萬元也只剩下25年了),利率5.39%,則到期貸款本息為91萬元,加上首付款25萬元,合計為:116萬元。也就說,現在斷供重新買一套房子,最終付出的價值約為116萬元。

然而小明原本的月供5609元,還有25年要還,即需要5609*25*12=168萬元。比現在直接買一套新的貴了約50萬元,那是否直接這套房子不要了,丟給銀行,重新買套新的來的划算?理論上是這樣,但是現實卻不能這麼做。

銀行對於斷供的處置

一旦斷供,銀行第一處置是催收,在催收無果的情況下,會進行起訴,到起訴後,你已經被納入徵信黑名單(有餘額,永遠都無法消失)及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系統(對於出行、居住甚至小孩的學業有影響),這是第一方面。

第二起訴後,銀行會對房子進行拍賣,因為當前的房子的價值為75萬元,但是銀行急於出手,最終的成交價能有60萬元已經不錯了(特別是在大家預計還會下跌的情況下),你原本貸款100萬元,到2018年1月1日時(5年的時間),以等額本金計算大概歸還8萬元本金,即貸款的本金餘額還有92萬元,扣除拍賣金60萬元,再加上訴訟費及拍賣費,你最少還要償還銀行35萬元以上的資金,因此並非說斷供就不要管了。

算上斷供的最後需要賠償的費用35萬元+重新買一套的全部本息116萬元,合計151萬元,與原本繼續月供168萬元,相差17萬元,多了兩個黑名單是否值得?

而且因為納入黑名單,其實你重新買新的房子是無法貸款的,這時候只能全款,75萬元的全款加上銀行仍然會向你追償35萬元合計110萬元,你是否有這麼多資金?如果你有這麼多現金,何不一開始直接把貸款剩餘的本金92萬元給結掉了?

總結

其實如果你是剛需一族,那麼房子對於你來說是居住屬性的,不管漲跌,這個損失都是名義上的,只要你不賣就不會有實際的損失額,就像股票一樣,你買了被套牢了,只要不賣,就沒有發生實際的損失,或許還有漲回來的時候。房價下跌,最怕的人群其實是投資客。畢竟他們持有的房子是要賣的,如果因為下跌一直持有,那麼資金就會一直被佔用,損失的是資金成本。


鯉行者


假如房價真的跌了那麼多,到底是該直接放棄房子斷供還是繼續供貸?

從實際經驗來看,選擇繼續供房往往是明智的選擇。

1、因為購房成為“負資產家庭”,這種情景其實在中國早已經出現了。

潘石屹曾經說過,如果房價持續下跌,可能導致負資產家庭在中國出現。出現負資產家庭,這句話聽起來覺得挺可怕,其實沒有那麼恐懼。負資產家庭其實在中國早已經大量出現了。如果考慮到現在很多人的首付款、按揭款都是由“六個口袋”支付的。這些錢在理論上屬於借貸,一般情況下長輩也不會要求晚輩歸還。這樣算的話,很多年輕人是揹負沉重債務買房的,在買房的那一刻就已經成為負資產家庭了。只要保證有穩定的支付能力,普通購房者根本不必懼怕房價下跌導致自己的家庭資產變為負值。

2、從香港的經驗來看,選擇繼續供房往往是正確的選擇。

如果房子是用來自住的,說明房子是你的生活必需品,因此不存在短期賣出交易的問題。這種情況的家庭對市場價格並不敏感,老老實實供房就是了。即使房價持續下跌,以房價計算的不動產價值是正是負其實都無關緊要,因為你已經被房子套牢成為房奴,對此無可奈何。辛辛苦苦供房貸的人們,在房價高時花費畢生積蓄貸款買到房子,一旦房價暴跌,他們的血汗錢也就白白蒸發了,這時候只能抱怨自己運氣不好。面對高昂的房貸,他們是繼續還貸還是棄房斷供,無論怎麼選擇都是錯誤的決定,高房價是我們這一代人必須揹負的責任。房子的本質屬性從來都是拿來住的。不管你是在高價位時買入,還是在低價位時買入,你本質的目的就是為了“住”。如果你買房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住”,那麼不管房價跌了多少,你都得繼續住,繼續還房貸。從香港的經驗來看,選擇繼續供房往往是正確的選擇。何況從長期趨勢看,房價向上是不容置疑的,房價現在的下跌是前期非理性上漲的理性迴歸。

3、隨意“斷供”後遺症很多,最大的後遺症就是你的信用記錄不好了。

如果因為房價下跌了就放棄還款斷供,那麼棄房斷供將有可能會在信用記錄上留下一筆黑記錄。一旦你不還房貸之後,銀行至少要半年到一年左右才會處理掉你的房產。也就是說,從你拒絕還貸那天開始,直到銀行拍賣房產,用於償還貸款為止,你的信用記錄至少會出現連續半年到一年的逾期,這就構成俗稱的黑戶。一旦你的信用記錄,變成黑戶,那你很多事情在生活中都沒法開展了。如果你放棄還貸斷供,除了你的信用記錄被列入黑名單,銀行甚至會起訴你,到時候你還要承擔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在現代生活中,從金融信貸到生活服務,再到共享經濟,信用正影響人們的一舉一動。如果一個人擁有良好的社會信用的話,那麼將可以享受一些優待,而信用記錄不好的人,很有可能就會被社會所拋棄。隨著金融業以及互聯網的大力普及與發展,基於個人信用的產品在未來的時代裡將會越來越多,而這些產品很多都是會建立在個人良好信用的基礎上。因此,如果你沒有良好的信用,那你就沒有享受這些產品和服務的機會了。所以為了保障良好的信用記錄,你必須想盡一切辦法按時交納貸款。如果是現房,你可以找下家便宜點賣掉你的房子還貸;如果是期房,你可以找開發商協商,要求回購。


深圳股哥


如果房價大幅下跌,那麼繼續還房貸和將房屋丟給銀行,哪種方法個人的損失最小?房價下跌在高位貸款買房人更麻煩,可能會成為負資產者,這樣的事情在香港出現過,在2008年在溫州也出現過,當時溫州炒房過度,在高位買房後房價暴跌,導致高位貸款買房人成了負資產者,當時大部分溫州人是選擇了將房子丟給銀行,首付不要了,最後是溫州的銀行損失慘重,當然貸款買房人是賠錢只賠了首付款。

在那個時候確實是把房子丟給銀行損失小一些。但是,現在不同了,現在央行讓各有的銀行都建立了信用系統,所有與銀行打交道的人都進入到了這個國家的信用系統,隨著我國徵信體系的完善,現在再像2008年溫州那樣把房子丟給銀行可能要付出更高的代價,現在貸款買房的人,在房價暴跌後,把房子丟給銀行,銀行就會將你的信息放進行失信者的黑名單,一旦你進入失信者的黑名單,你就會寸步難行,付出代價非常高。繼續還房貸,只能在負資產的情況下揹著巨大的債務。

因此,上策最好是不要在高位買房,明知道房價還會下跌,你非要在高位買房,被套在高位,一輩子背上沉重的債務,誰也幫不了你。所以,千萬不要被房託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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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這個事情看似簡單,實際上比較複雜,賣還是不賣不能簡單下定論,至少要綜合幾個情況:

比如說房子是自住還是投資,如何是自住,房價下跌你就不需要住了麼?止損以後睡大街?這顯然不可行。



賣了以後租房子?房價下跌不意味著房租也下跌,以北京為例,現在租個兩居,戶型不好的還得六七千,幾年以前買房子的,現在還貸款每個月差不多也就這個水平了吧?

更不要提自己房子和租房子歸屬感的問題了。

即便房子是投資,賣不賣也不是個簡單的事情啊。如何房價下跌,但房子總價仍然高於你要還款金額,那還是得繼續還,否則之前的首付和已經還了的錢豈不是都打水漂了。



如果現在的房價遠遠低於你的剩餘還款額,才需要考慮是不是要賣房,這樣你的損失才會更小。但真到這個時候,能不能賣出去就是更大問題了。

還有一種非買不可的情況是你不能按期還銀行貸款了。

這兩種情況才需要考慮賣房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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