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挖除“活人墓”背後的滋生土壤

曹燦輝

據媒體報道,3月29日,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對該市沿海部分地區毀林建造豪華“活人墓”問題開展整治行動。3月31日,記者在福州長樂區及福清市部分鄉鎮看到,整治行動正有序開展。在福州市長樂區南陽山上,工作人員對一座違建墳墓進行覆土。在福清市城頭鎮峰前山上,村民及工作人員在覆土整治後的地面上栽種植物。

漫山遍野的豪華“活人墓”,嚴重破壞了水土和林木植被,過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造成環境汙染資源浪費,還會助長盲目攀比不良風氣,也與我國殯葬改革大勢和國家地方相關政策法規不相符。

據福建省民政部門披露,自2014年到2015年,福建共整治清理豪華墓224座,大墓1459座,“活人墓”192座。媒體持續關注,相關地區政府部門數度整治,但是福州部分沿海地區違建豪華“活人墓”仍然“整而未止”。

福州沿海地區,一些村民迷信風水,希望通過興建豪華“活人墓”給自己和家族帶來好運、光宗耀祖。不少群眾節約土地資源、綠色殯葬意識薄弱。相關殯葬日常執法力度不夠,違法成本低,社會震懾效應不夠。

我國《殯葬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等地建造墳墓。興建豪華“活人墓”,未經審批砍伐林木,毀林挖山,也違反《森林法》《環境保護法》等相關規定。

違建豪華“活人墓”只是表象,思想錯位、監管不力等才是病根。只有挖除“活人墓”背後的滋生土壤,才能治本。

政府相關部門要宣傳與殯葬密切相關的環保、節約、孝道思想,改變人們的殯葬觀念,讓群眾認識到環境保護對自身和子孫後代的重要性。

同時,政府部門要明確鄉鎮、村“兩委”、民政等部門的職責,紀檢監察機關對執法中不敢碰硬、走過場等行為要嚴肅處理,並緊盯“關鍵少數”,對一些黨員幹部興建豪華“活人墓”的行為仔細排查,強化執紀問責。

此外,相關部門還要加快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出臺激勵措施,鼓勵家屬或親戚朋友將骨灰遷入公墓或骨灰樓堂安葬安放。

挖除“活人墓”背后的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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