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日,是覃某植拒不贍養母親被行政拘留5天到期的日子,長陽檢察院副檢察長黃平一行早已等在看守所外。
五天來,長陽檢察院副檢察長黃平、員額檢察官覃軍等人三次到看守所,與覃某植談話談心和感化幫教。
拘留當天,
問及“為何不贍養八十歲的
老母親”時,
覃某植言之鑿鑿:"我沒能力養“
經長陽檢察院
“尊老孝親”法治宣傳調查組
走訪得知
覃某植有三個弟弟和一個妹妹,二弟早年過世,三妹出嫁,四弟上門,當年家裡只有他和五弟與父母同住。1997年,父親提出分家,他贍養父親,母親則由五弟撫養,家裡的生產資料和房屋各自一半。分家後五弟遠下廣東並定居,母親因與父親感情不和,便外出務工,直至2013年回到沿坪。回來後一直居無定所,四處借住,房屋岌岌可危,風雨飄搖。
在此年間,覃某植從未聯繫、看望過母親,更未給過分毫生活費。在沒有經得母親同意的情況下,佔用了房屋,並將家中22畝山林田地等生產生活資料變賣了12萬元,並花銷殆盡。
“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
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
如何轉變他的思想?
如何感化他的行為?
長陽檢察院思而行。
一進
3月29日下午
檢察官覃軍一行來到看守所,再次向覃某植宣講了尊老孝親法治宣傳的重大意義,分析了不贍養母親行為的法律後果。忠言逆耳,苦口婆心,時間在一分一秒地流逝,覃某植的思想也在一點一滴地轉變。
兩個多小時過去了,覃某植表示願意贍養母親,答應每月給母親200元生活費。為進一步掌握覃某植的思想動態,覃軍希望覃某植在拘留期間好好反省思過,並要求寫一份贍養母親的計劃書。
二進
3月31日
間隔了一天時間,檢察官覃軍一行二次進入看守所,聽取了覃某植宣讀的贍養母親計劃書。“父母之恩萬萬千,子能奉養已衰年”,從計劃書中可以看出,覃某植對贍養母親的思想認識仍然不深刻、思想轉變不徹底。
三進
4月1日上午
副檢察長黃平和檢察官覃軍一行三入看守所,黃平向覃某植一對一進行了普法,重申了遺棄行為要負刑事責任的嚴重性,並從生活上、工作上為其著想,設身處地謀產業發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終於,覃某植放鬆了抵禦,那面阻擋了20多年親情的牆被瓦解了。覃某植說:
“因為父母不和,20多年我沒管過我母親,現在我知道錯了。”
“出去後,第一件事就是幫她建房子,讓她有一個安享晚年的好窩......”
“每月200元的生活費,我也一定會給。”
最後
4月2日
4月2日,在長陽檢察院檢察官的見證下,覃某植手寫了一份保證書。
如今,面對這位改過自新、願意贍養母親的兒子,長陽檢察院將一路相送回家,回到沿坪。覃某植將在長陽檢察院、村委和群眾的監督下,踐行自己的諾言。
識別二維碼關 注 長陽檢察
排版|麼茉
文審|雨花
閱讀更多 長陽縣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