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區公安分局依法給予提供虛假證言的違法行為人李某(男,41歲,濟陽區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經依法調查查明,2018年10月21日,違法嫌疑人李某在交警大隊調查王某交通肇事案時向民警提供虛假證言,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公平公正執法辦案。案發後,違法嫌疑人李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事實。濟北派出所在事實清楚確鑿充分的基礎上,報請分局批准,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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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05:18:33 濟陽公安
4月2日,區公安分局依法給予提供虛假證言的違法行為人李某(男,41歲,濟陽區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經依法調查查明,2018年10月21日,違法嫌疑人李某在交警大隊調查王某交通肇事案時向民警提供虛假證言,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公平公正執法辦案。案發後,違法嫌疑人李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事實。濟北派出所在事實清楚確鑿充分的基礎上,報請分局批准,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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