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第一大股東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權益變動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權益變動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大股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方股份”,持有公司19.31%股份)的控股股東清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華控股”)擬向中國核工業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核資本”)轉讓所持有的同方股份622,418,780股股份(佔同方股份總股本的21%),本次權益變動不觸及要約收購。

●清華控股與中核資本近日簽署了《〈清華控股有限公司與中國核工業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關於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對《清華控股有限公司與中國核工業集團資本控股有限公司關於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份轉讓協議》”)相關條款進行了調整。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使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公司於2019年4月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於第一大股東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21)。2019年11月22日,公司接到了第一大股東同方股份的通知,其控股股東清華控股已與中核資本簽署了《補充協議》,對《股份轉讓協議》相關條款進行了調整。

一、補充協議主要條款

1、中核資本收購清華控股持有的同方股份622,418,780股股份(佔同方股份總股本的21%)的每股成交價格調整為人民幣10.28元,股份轉讓價款合計人民幣6,398,465,058.40元。

2、本《補充協議》簽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中核資本向開立的共管賬戶支付股份轉讓價款的30%作為保證金。

3、除上述內容外,《股份轉讓協議》中“定價、價款支付及交割”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4、《補充協議》系《股份轉讓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隨著《股份轉讓協議》的生效而生效,《股份轉讓協議》如效力終止,《補充協議》效力也一併終止。

二、本次權益變動情況

本次股份轉讓實施完成前,清華控股為同方股份的控股股東,直接持有同方股份763,310,997股股份,佔同方股份總股本的25.75%,並通過其下屬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光集團”)間接持有同方股份69,637,883股股份,佔同方股份總股本的2.35%。同方股份實際控制人為教育部。

若本次股份轉讓實施完成後,清華控股仍直接持有同方股份4.75%的股份,並通過紫光集團間接持有同方股份2.35%的股份,合計持有同方股份7.10%的股份;中核資本持有同方股份21%的股份;本次股份轉讓將導致中核資本成為同方股份的控股股東,同方股份實際控制人由教育部變更為國務院國資委。

三、所涉及後續事項

本次權益變動情況不會使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會改變公司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情況。鑑於《股份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涉及的具體事宜尚需履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審批等多項審批程序,該事項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事項及時披露進展,亦將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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