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碰瓷、搶劫、強收過路費……漢中勉縣這個專幹壞事的團伙被判刑

12月3日下午,勉縣法院公開宣判何紅泉等17名被告人犯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鬥毆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等涉惡犯罪一案。依法判處惡勢力糾集者、主犯何紅泉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萬元、何金鼎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6萬元、賈明傑有期徒刑8年零10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其他惡勢力成員分別被判處6年6個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時判處罰金、沒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等。


碰瓷、搶劫、強收過路費……漢中勉縣這個專幹壞事的團伙被判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何紅泉、何金鼎、黃凱、尹崬、賈明傑糾集被告人高江、李星星、劉疆、談雙偉、李坤、楊彩芹、王秋佳、鄭仁兵、肖遙、封力、張曉宇、王愛蘭等人在勉縣金泉鎮勤儉村一帶,通過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碰瓷”等形式敲詐勒索群眾;逞強耍橫,隨意毆打他人尋欺壓百姓;在道路上攔路設卡強收過路費,尋釁滋事;實施搶劫、聚眾鬥毆;非法佔用農用地,破壞林地。此外還有強拆限寬樁,損壞通村公路、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等其他違法事實。


碰瓷、搶劫、強收過路費……漢中勉縣這個專幹壞事的團伙被判刑


記者:劉偉鋒 陳雯婷 通訊員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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