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碰瓷、抢劫、强收过路费……汉中勉县这个专干坏事的团伙被判刑

12月3日下午,勉县法院公开宣判何红泉等17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涉恶犯罪一案。依法判处恶势力纠集者、主犯何红泉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何金鼎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贾明杰有期徒刑8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恶势力成员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罚金、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等。


碰瓷、抢劫、强收过路费……汉中勉县这个专干坏事的团伙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红泉、何金鼎、黄凯、尹岽、贾明杰纠集被告人高江、李星星、刘疆、谈双伟、李坤、杨彩芹、王秋佳、郑仁兵、肖遥、封力、张晓宇、王爱兰等人在勉县金泉镇勤俭村一带,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碰瓷”等形式敲诈勒索群众;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寻欺压百姓;在道路上拦路设卡强收过路费,寻衅滋事;实施抢劫、聚众斗殴;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林地。此外还有强拆限宽桩,损坏通村公路、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等其他违法事实。


碰瓷、抢劫、强收过路费……汉中勉县这个专干坏事的团伙被判刑


记者:刘伟锋 陈雯婷 通讯员王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