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全區法院對涉黑惡案件集中宣判 "大毒梟"被判死刑

廣西新聞網南寧12月18日訊(記者 覃鴻圖)12月18日上午,自治區高級法院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全區法院對近期一審審結的8件涉黑案件、9件涉黑分案或漏犯案件、3件“保護傘”案件及20餘件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同時向社會公佈14起典型案例。

據介紹,這次集中宣判緊盯涉黑涉惡大案要案不放,依法嚴懲組織者、領導者和首要分子。比如,柳州張加愛等11人涉黑案及桂林文崗等20人涉黑案均為自治區掛牌督辦案件。該案中,以張加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先後實施了涉及十個罪名數十起違法犯罪。張加愛製造販賣毒品氯胺酮超60公斤,並將涉毒非法獲利共計1300餘萬元人民幣注入組織入股、開辦的企業,不斷壯大組織實力;該組織拉攏、腐蝕多名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其中有9人已進入司法程序。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以販賣、製造毒品罪判處張加愛死刑。

此次集中宣判在審判工作中依法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南寧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原所長廖章寶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受賄一案,宜州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原所長駱勇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因二人主動認罪認罰,認罪態度較好,一審分別以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廖章寶有期徒刑七年、判處駱勇有期徒刑五年,廖章寶因另有受賄事實,數罪併罰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宜州市公安局城東派出所原所長蘭建軍長期、多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拒不認罪,一審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截至目前,全區法院共開展了6次集中宣判,累計宣判黑惡勢力犯罪案件143件,公佈典型案例48個。

據介紹,2018年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全區法院在自治區高級法院的統一協調、監督和指導下,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取得顯著戰果,為明年“深挖根治”決戰決勝之年打下堅實基礎。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11月30日,全區法院一審受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596件4105人,其中涉黑案件97件(黑社會性質組織36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108件,惡勢力團伙案件391件。審結431件2826人,結案率為72.32%。

同時,全區法院切實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制度,對黑惡勢力的一般成員、從犯、初犯、偶犯或者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節,以及未成年人依法從寬處理。在審結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01人,重刑率為25.52%,高出同期全區刑事案件重刑率近17個百分點;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120人,佔全部一審審結黑惡勢力案件判決人數的39.63%。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全區法院一審依法認定黑惡勢力犯罪案件314件1898人,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48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54件,惡勢力團伙案件212件。依法受理原自治區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黃振東等一批涉黑“保護傘”案件17件23人,依法審結9件9人,其餘案件正加快審理並陸續作出一審判決。

據悉,全區法院堅持審判案件與“打財斷血”“打傘破網”同步推進,與清查涉案財產、深挖利益鏈條同步落實,堅決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以及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全區法院已生效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中,判處財產性判項的有137件950人,判處涉案財物價值共計3.71億元人民幣,已依法處置、執行涉案財物1.58億元人民幣;同時,貫徹落實“一案三查”“兩個一律”要求,加大線索排查,在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並向有關單位移交“保護傘”線索314條383人,發現並向有關單位移交涉黑涉惡線索1646條2159人。

下一步,全區法院將堅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奪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面勝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區法院對涉黑惡案件集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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