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武漢漢陽:騙子“陷”騙局?檢察官辨真偽

近日,由漢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招搖撞騙案宣判,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藍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案情回顧


武漢漢陽:騙子“陷”騙局?檢察官辨真偽


“你的住宅電話將被永遠停機,查詢請按3號鍵……”2018年8月15日上午,家住漢陽的叢阿姨接到了一個陌生號碼打來的電話。“我當時以為是電信局打來的欠費催款電話,就照著電話裡的提示按了3號鍵”,叢阿姨回憶道。然而,她卻被告知自己牽涉進了一個詐騙案。電話另一端自稱“北京檢察院徐科長”的男子告訴她,警方在一起詐騙案中查獲了一張用她的身份證辦理的銀行卡,並通過詐騙電話的關聯電話找到了叢阿姨,下午會有工作人員上門收取相關的調查材料,讓叢阿姨配合他們。


武漢漢陽:騙子“陷”騙局?檢察官辨真偽


“大概下午1點的時候,一個穿著黑色西裝的女子就來敲門了,她還拿著兩張紙來讀,讀完了就給我了,一張紙上寫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監管科’,另一張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說著就讓我把銀行卡、身份證這些給她拿回去調查。我當時覺得不對勁,沒有把東西給她,她就走了。”正在叢阿姨猶豫之際,她又接到了“徐科長”打來的電話,“徐科長”在電話中要求她配合調查,並向她承諾三天後就把銀行卡還給她。於是,在該女子再次上門時,叢阿姨交出了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存摺以及取款密碼,絲毫不知自己卡中的4萬元將不翼而飛。所幸叢阿姨隨後就跟兒子通電話講了這一切,兒子讓她立刻報警,民警通過視頻追蹤、摸排,於17日將犯罪嫌疑人藍某抓獲。

在該案進入到審查起訴階段後,藍某稱自己也是受害人,其所作所為均是被他人矇騙,受人指使所為。藍某辯解,此前一位張姓男子冒充警察告訴她涉嫌一起非法集資案,需要凍結她的賬戶。她按照對方的指示,添加了“北京市檢察院”的“徐科長”,配合徐科長調查以戴罪立功。15日上午,藍某按照指示先前往嚴大叔家中瞭解情況,被警惕心極高的嚴大叔指稱騙子,後又前往漢陽一小區進行“入戶調查”,取走了叢阿姨的身份證、存摺、銀行卡以及取款密碼,前往銀行分批取出4萬元人民幣轉入指定賬戶。


講案說法

辦案檢察官:

詳細分析藍某的文化水平、社會閱歷、涉案聊天記錄、手機軟件以及相關證人的證詞後,我們認為,藍某中專文化,工作近十年,擁有一定的會計常識,手機上安裝了賭博軟件及其他社交軟件,能夠認識到自身實施的是違法犯罪行為,因此認定藍某在主觀上有招搖撞騙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行為。藍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招搖撞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

武漢漢陽:騙子“陷”騙局?檢察官辨真偽


回顧整個案件經過,詐騙電話是騙子作案的開始,很多人在接到這樣的電話時都會心裡一“咯噔”,於是開始反思是不是自己的身份信息真的被利用了,孰不知詐騙分子利用的正是這一瞬間的短路。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電信詐騙花樣多,謹慎防騙有必要。公檢法機關絕不會以調查為名,上門索取銀行卡、銀行卡密碼、身份證等個人財物,凡是自稱公檢法工作人員要求匯款或將個人信息提供給陌生人的,一定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諮詢或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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