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我是父母撿的,現在37年了,親父母去年去老家找我,留下了電話,我該不該去看看?

你隔壁老王76303205


從題主提供的信息看,親父母應該也有60歲左右,我覺得應該去看看。

60多年前,聽長輩們說,那時候並沒有什麼避孕意識,加上當時的社會經濟落後,許多家庭多生的小孩養不活,只能讓別人撿回家。

我的堂舅舅今年40歲,跟您一樣的經歷。

外公與外婆為了能讓他開開心心的生活,一直沒有告訴他的身世。他35歲的那年,外婆的身體越來越不好,便說出他是收養回家的孩子。他當時大驚失色,不知道何去何從。只能先安慰外婆,而且在外婆面前說,永遠只有一個媽媽之類的話。

非常糾結的他,一方面急切想找到親生的父母,問清當年為什麼拋棄他;一方面,恩重的養母還病重,不想因此事使家人受傷害。他當時身為兩個孩子的父親,知道為人父母的不容易,便把外婆的話聽進去。

但是,由於當時外婆的身體比較糟糕,並沒有馬上就去與親生父母聯繫,而是先細心照顧病重的外婆。大概一年以後吧,他起程去長沙找親生父母。後面也是聽他說,親生父母已經將近70歲,家裡還有4個兄弟,他們也曾經想過去主動聯繫,但又怕打擾養父母的生活,就一直等待著。

當時他的親生父母,遇上那個年代,也實屬沒有辦法。如果孩子不給正駐在長沙當兵的外公外婆,可能他就沒有辦法活下來。那個時候,如果家裡孩子多,口糧是不夠分的,有些孩子會餓死。

他現在每年都會去兩次長沙,都是趕著寒假暑假的時候,帶著兩個孩子去看年老的父母。說明一下,廣西到長沙的距離還挺遠,而且還沒有來往的高鐵,只能做動車過去。他並沒有抱怨過,一直在說養我恩大,生我的也不容易,能力範圍內我都會孝敬,但還是養父母這邊為主。

題主,建議您不要為此糾結或猶豫,在不傷害養父母的情況下,還是與親生父母聯繫。換個角度想,自己家又多了一門親戚,過年過節熱鬧。同時,對於親生父母,看到自己長大的孩子,也是一件欣慰的事情。

我是涼子,凡人總會為情感而憂,希望有緣能為您解答。每天更新情感問答原創文章,右上角點關注,我們一起共同學習。如果您有更好的意見,希望您在下方分享,必定回覆。

涼子淡情


大哥家的大姑娘是領養的。

大哥大嫂結婚五年沒有孩子,兩個人感情很好,所以商量著抱養一個女孩兒,於是從山西收養了一個出生剛剛三天的小女孩,孩子長得很漂亮,大大的眼睛高鼻樑,小嘴嘟嘟著,就是皮膚有點黑。

總是聽人說抱養一個孩子就可以給家裡帶來親生的孩子,果不其然三年後大嫂陸續生了一個女兒又生了一個兒子,全家人別提多高興了。三個孩子中老大最懂事,老二最潑辣,最小的兒子脾氣最好。隨著年齡增大,孩子們都上學了,總有淘氣的孩子胡說八道,老大覺得莫名其妙也不好問父母,老二聽見了就去找人打架,而且是往不要命了打,從此孩子們就怕了她不敢再胡說了。

後來老大結婚了,沒想到她婆家人包括老公竟然挑唆這件事,她不相信就回家問媽媽自己是啥時辰生的?然後又去問老實人小叔叔,為這事大哥大嫂跟女婿好一回鬧,說雖然老大不是親生的,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區分過三個孩子的任何事情,反而對老大更加心疼一些,你們這樣做是為什麼呢?難道想讓孩子少幾個親人心疼她嗎?婆家人自知理虧連忙道歉。

我覺得孩子大瞭如果自己想找讓他自己決定,留下電話了看不看也在她,無論親生父母還是養父母及至親家,都不要干涉,親生父母不要過於主動,因為你生而不養是為過,養父母不要過於阻攔,畢竟那是親生父母孩子有權力知道,對於親家和女婿來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的房子我做主


37歲,跟我的孩子差不多大。能否聽我這老人說:應該去看看你的親生父母,問問他們既能生你,為何不能養育你?

我也是一個被遺棄的孤兒,也是被我的養父母收養的。小時候,鄰居家的小朋友沒一個叫我名字的,都是喊我“狗雜種和野種羔子”。我的養父比較疼愛我一點,但是,他老人家當不了養母的家。16歲那年,姐姐為了逃避上山下鄉,養母就讓我替她上山下鄉了。因為,當時的我根本承受不了農村的重體力活,在一次收麥子的時候,累傷了。回家修養了一個多月,在這一個多月的生活中,養母和姐姐根本不把我當人看待。我是飯不敢多吃一口,菜不能多叨一塊。養父是敢怒不敢言,時常在夜裡抱著我的腿哭……在一個風雨交加的下午,我實在呆不下去了,翻箱倒櫃的想找一點錢回農村。錢沒找到,卻在我養父的轉業軍人證裡看到一紙“公證處”的關於養父母收養我的證明書……想想當時,我的心情是什麼樣的?真的,連死的心都有!

當天下午,我就懷揣著這一紙收養證書,“扒了”去淮北的火車。在濉溪站,被人發現給逮了下來。火車站的民警把我帶到值班室訓話,我就拿出那收養證明書給他們看,並且,訴說了我目前的境況和想去的地方。民警叔叔也落淚了,給我買了飯菜,把他身上的錢全部掏給我,大約二十多塊錢。他給我買了去渦陽的火車票,還親自把我送上去渦陽的列車上。

從那以後,我是日思夜想的想法尋找我的親生父母。然而,他們就像人間蒸發一樣,一丁點的訊息都沒有。今年的我,已經步入老年的行列中。我想,今生今世,可能再也找不到他們了!

你的親生父母既然找到了你,就應該去見見他們。給他們一個解釋的機會,也給自己留一份念想!當然,養父母的養育之恩絕對不能忘!


路人4765


我鄰居有一對夫婦,因為身體原因不能生育,所以就去領養了一個女兒!從小到大,也沒聽村的人說過那女孩是夫婦領養的,一直以為那女孩就是他們的女兒,他們也確實做到了父母該做的,能做的事。

直到前幾年,才聽村裡人說那女孩的真正生父過來看她,我那時候才知道她是被領養的呢!生父的意思就是很明顯,就是想把女孩走,養父母在旁邊不說話,眼巴巴的看著女孩的表示!而女孩也確實沒有讓養父失望,直接拒絕了他!

後來聽說生父來過幾次,都被女孩罵走了,還有我的村委會的婦女主任也一起罵了他,最主要的是我們村裡幾個吵架特別厲害的大嬸一起發飆,那場面就別提多生猛了,從那以後就沒來過了![捂臉][捂臉]

現在女孩也嫁了人,生了兩個孩子,現在孩子都是在養父母這裡照顧。養父母別提多開心了,一有時間就帶著兩個孩子串門,跟個寶貝似的!

其實我個人的建議是如果雙方沒有鬧的那麼僵,有時間有機會還是可以去看一下的!說到底,他還是給了你生命,他現在也差不多60歲左右了的老人了。去看看他,並不是要求你原諒他,是想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他曾經的無情,不代表我們現在的無義!





淡殤


我二姨送給人的,也就一個村裡的,是因為她的養母不能生,才要去的,我姥姥是不願意給的,那時候是媽媽的爺爺當家,家裡又窮,她家沒孩子也可憐,她爺爺就做主給了她家,我們從小就知道她是我二姨,她也知道,一直到現在她都和我們很親,兩個姨,從來沒覺得不一樣,她對她的養父母也是非常好,養母已經去世了,生病都是她照顧,現在對她的養父非常好,對我的外公外婆也是非常好。我外公外婆生病花錢,我媽她們都商量著不要她拿錢,二姨既然傷心的哭了,說他們對她不一樣。二姨也不是有錢人,可她是個重感情的人!

我自己的一個妹妹也送人了,是我鄰居家女兒家,當時家裡是很窮,但是根本沒準備把孩子送人,鄰居家的小外甥女掉水裡淹死了,她女兒受不了這樣的打擊,天天發瘋似的找孩子,鄰居就天天來勸我父母,能不能把孩子給她女兒,不然她兒女會活不了,父母不願意,她的養父就親自來了,說這個女兒給他養,從今以後就是我們兩家的孩子,我們隨時隨地都可以去看她,他會對孩子非常好。我家那是是四個孩子,經常是飯都吃不飽的,她家就還有一個兒子,條件比我家好很多。父母又是看她實在是可憐,也是希望妹妹能有個更好的生活。竟然答應了他,這樣子,妹妹在105天的時候給她家了。抱走的時候,爸爸媽媽在家大哭一場。小的時候媽媽還經常去看她,他家人也挺客氣的,可妹妹漸漸長大了,她養父母就不願意了,當初所有的承諾都沒有了。爸爸媽媽就說能理解她們,只要他們對妹妹好就行了。從妹妹六歲以後我們家人就沒在見過她了,雖然不去見她,但是我都經常打聽她的消息,知道她過的很好,她已經結婚生子,也很幸福。我們就心滿意足了,父母就也放心了。現在是知道她在哪,她也知道我們在哪,她沒來認我們,我們也不想去打擾她的生活,有一天她想來了,我們不會給她帶來任何負擔,這輩子有的只是對她的虧欠。希望她不要怨恨我們 ,不管見不見面,她都是我們最親的妹妹。最大心願就是這輩子我們兄弟姐妹能團聚,今生的姐妹,一輩子的姐妹。望她一世安好!


峰頂240


芳芳出生在1990年,那是計劃生育最嚴的年代。她出生後,親生父母看到是女孩,就不想要了。

為了生兒子,親生父母果斷地把她送走了。

芳芳的養父母沒有生育能力,生不了小孩。

有一天,她的養父母在家附近,發現有一個未滿月的小孩,嗷嗷地哭。

養母把她抱起來,發現衣服裡面有一張紙,上面寫著孩子的出生年月,及生辰八字。

她的養父母非常希望有一個孩子,於是,毫不猶豫地把她抱回家。

從此以後,芳芳就開始和她的養父母一起生活。

養父母的家靠近鎮上,每隔一天,就有很多人來趕集。

在芳芳4歲左右的時候,有一個阿姨,經常偷偷地來看她,送零食給她吃。

這事兒被養父母發現後,養母不讓她收零食,也讓她不要和那個阿姨見面。

養母跑去和那個阿姨吵了一架,讓她不要再來看芳芳了。

之後,那個給她送零食的阿姨沒有再來了。

這些事,是她大一點兒,懂事後,她的養父母告訴她的。

這個時候,芳芳才知道,自己不是爸媽親生的孩子,那個給她送零食的阿姨,才是自己親生的媽媽。

要不要去找親生父母,由她自己決定,養父母尊重她的選擇。

芳芳沒有動去找親生父母的心思,在這個家,安心地生活了下來。

在芳芳24歲的時候,她的親弟弟找上門了。

希望芳芳能夠回去看看親生父母,他們也是有難處的。以後就多來往,像親戚一樣,互相走動。

芳芳拒絕了,讓她的弟弟不要再來了。

兩個原因:

01、養恩大於生恩。

在自己還是一個未滿月的嬰兒時,養父母把她抱回家。

沒有讓她小小年紀,喪失生命,給了她一個溫暖的家。

現在自己翅膀硬了,就想著飛走,把養父母的養育之恩置於何地?

親生父母生了她,但又把她放棄了,她又何必對他們念念不忘呢?

現階段,她不需要來自親生父母的愛了,在她需要父母關愛的年紀,養父母已經給了她足夠的愛了。

02、不想讓養父母傷心。

親生父母把她遺棄了,是養父母把她撫養成人。

現在長大了,又和親生父母來往,只會讓養父母傷心、難過。

親生父母生了她,但沒有養她。

在她的親生父母選擇把她抱出家門的那一刻,他們的血脈親情已經斷了。

芳芳現在把養父母當成自己的親生父母來對待,為他們養老送終。

芳芳說,即使要和親生父母來往,也要等到養父母去世以後。

養父母已經把你養了37年了,你現在應該已經成家立業了,他們把親生父母該盡的義務和責任都做了,你再去找親生父母,考慮過養父母的感受嗎?

所以,我的意見是:不該去看親生父母。



劉蕾日記


我來說個事,這是老丈母親口對我說的,要說父母不要自己的孩子了,孩子不恨他們是假的。

我老丈母現在七十了,小的時候因為父母離婚把她們三姐妹扔給母親,父親是教書的,那個時代算是知識分子,有保障,當時她媽媽應該沒什麼文化,所以跟他爸爸可能關係不怎麼好,那個年代都知道家裡窮討老婆都是父母做主吧,沒共同語言很正常,所以就正常過日子吧。後面她爸爸遇到另外一個教書的,兩個人就這樣在一起了,就跟她媽媽離婚了,離婚後,她爸爸一個孩子都不要,當時三姐妹,她媽實在養不了,就另外經人介紹認識一個農村的結婚,最終把最小的一個妹妹送給她舅娘帶大,她跟著她媽媽生活,其中的苦可能只有她們自己清楚,都不細說了。

本來那個時候沒離婚還跟著讀了一兩學期書,可是後面家裡太窮了,哪有錢讀書,從那個時候開始反正就恨她爸爸了,後面跟我老丈人結婚後。她爸爸到家裡找過幾次,都沒叫過一聲爸爸,來了就說說話,反正不冷不熱的,當平常人對待,她爸爸知道她們恨他,也沒說什麼,只是說她爸爸還是對她們很愧疚吧。都是她爸爸來她家裡,她從來沒去爸爸家一次。最後要去世的時候,帶話叫去看最後一眼,還是沒去,她說不恨是假的,如果他們不離婚,她多讀點書也不至於這樣。一直到時都沒去看一下。好像最後過了幾年,她爸爸和後媽生了一個女兒和兒子。也是她同父異母的妹妹吧,慢慢把關係緩和了,開始走到,年紀大了自己也開始釋懷了,比較老父親已經過世了,不過每次說起還是不能最終原諒的,永遠都有點記恨,只是沒以前那麼強烈而已。

所以說把孩子送了,要想不讓人恨是不可能的,但那畢竟是自己親生父母,該放下還是得放下


歲月無情181479297


本人原籍是江蘇南通市,我四個月時被北方的養父抱走直至現在我已60多歲了。我在9歲時養父已去逝,一生中我嘗包人世間的酸甜苦辣麻澀鹹,我20歲那年往江蘇寫了一年信尋親,一直沒有迴音,到第二年南通市公安局給我來了一封信,經半年的走訪才查清你尋親一事,這算我找到了親生父母的地址,後來母親一直與我通信聯繫,可我一直沒回老家看望母親。有一年母親得了重病,姐姐給拍了電報讓我速來通,說是媽病危速來通,可是,那個時候我的經濟條件不好沒錢去,直到1991年我才回南通生我的地方,母親已過逝,我母親的墳頭上燒了些紙錢培了土,跪在墳前哭了起來母親我來晚了。

我認為應該去認父母,皇帝是抱養的也要回去認父歸宗


南通鎖秋


身邊有一朋友身世也算坎坷了,因為兔唇出生後便被丟棄,被養父撿到,養父家也是家徒四壁,當時她養父30出頭還未成婚,但還是把她抱回去含辛茹苦撫養長大,一個唇顎裂的孩子和一個家徒四壁的家,想想都知道一路走來的艱辛。



養父很疼她,掙錢給她做修復,讓她上學,後來在四十幾歲時娶了她的養母,養母是個有點傻傻的女人,但對我朋友挺好,他們也並沒有因為弟弟的出生讓她退學,養父還非常堅持的讓她好好讀書以後有出息,外地上大學的時候兼職,不常回家,有一次養母從老家領著弟弟帶著吃食來看她,出了車站錢袋子被偷了,後來就走丟了,晚上養父給朋友打電話才知道養母拎著東西帶著弟弟來看她,一家人也是急瘋了,當時jc還說失蹤沒有24小時為由讓我朋友再找找,第二天我朋友和她同學還在火車站附近尋找的時候接到學校電話,說養母和弟弟被jc送到了學校,回去見到養母拎著個飯桶子兜裡揣著倆番茄,見到朋友過來還一臉不好意思地笑,弟弟一身髒兮兮胳膊腿上都是紅疙瘩,小手裡還拿著個啃著一小口的小番茄喊著舉給姐姐吃,真是見著又搞笑又心酸,jc說夜裡十二點多被群眾報案說她養母和弟弟在小區拐角樹蔭子底下坐了幾個小時,帶回局裡的時候弟弟叫餓,問她飯桶裡的雞怎麼不吃,養母說是留給我朋友的,我朋友當時就哭了。



朋友很爭氣,某985學校畢業後又保送的研究生,畢業的時候簽了個不錯的單位,第一年回家就給養父蓋了新房,後來又給養父配了小轎車,一家人才過上好日子,親生父母就找上門來了,見面就嗷嗷大哭,說當年不小心把我朋友弄丟了,找了這麼多年,眼淚都哭幹了什麼的,被我朋友拆穿後又改口說當年家裡窮啊,家裡實在揭不開鍋了,沒辦法才把她放在一戶生活條件好一些的人家門口,後來我朋友才知道,親生父母家重男輕女,上面還有兩個姐姐,下面一個妹妹,妹妹也被送人了,妹妹養父母搬家後現在不知去向,還有一個弟弟,當年朋友出生還沒滿月便被丟棄,被一戶人家收養,後來嫌是豁嘴,又被丟了,才被養父撿到。



這幾年,親生父母也是時常去養父母家鬧騰哭訴,還找到過朋友單位鬧過一回,朋友給了錢,消停一段時間然後再來,最近還要讓朋友給她那初中都沒上完的親弟弟走後門找工作,一家子也都很神奇了,我們都勸過朋友不要管了,朋友也是個善良的姑涼,逢年過節只要親生父母打電話開口啥的也是二話不說轉錢,還說只要不去折騰養父母,能給錢解決就給錢吧,她養父說現在弟弟大了,手裡還有存款還能掙些錢,不用怎麼操心,朋友要是想回親生父母家就回吧,他不阻止,畢竟親生骨血。有的時候想想真是人比人,氣死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這些事情見仁見智吧,關鍵還是看自己!


我涼透了


說說我一個女同學吧,她49年的,被父母遺棄,原因不明,她是被別人在路邊撿到,送給了沒有孩子的養父母的,她的養父是一名復轉軍人,在供銷社當幹部,養母也是養父在部隊談的對象,他們不能生育,就抱養了這個孩子。我同學和我家斜對門,所以比較熟悉,記得上小學的時候,我去她家叫她一塊去學校,才發現一個秘密,她大腿上有大人巴掌大一塊黑痣,我估計,這就是她被遺棄的原因。我們上學早上都沒有早飯,到12點放學才能回家吃飯,我同學的養母,每天第二節課就會送飯到學校來,長年累月一天都不會缺。我們一塊考上初中,畢業以後,我去了單位工作,她繼續讀高中,大學。結果,事情發生反轉,在70年代,作為高級知識分子的她,卻突發奇想,要找親生父母,而且和養母鬧翻,對養母不聞不問,當時養父已經離世,就剩養母一人,孤獨生活,街坊鄰居對我同學這種表現不可思議。大家都說,抱養的孩子終久不親,像這樣以後誰還敢抱養孩子呀?所以,各人的環境不同,對家庭的觀念不同,為人處世就相差甚遠了。我這個同學對養母不但不感恩感德,還恩將仇報,最後,也沒有找到親生父母,這種人簡直不可理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