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向各人身保險公司、各財產保險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下發《關於規範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這裡說的“短期健康保險”,是指向個人銷售的保險期間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產品。
說白了,這份通知指向的整改對象,其實就是目前市場上的各類保障期為1年的“百萬醫療險”!
水熊君早就盼望著監管能出這麼一份整改通知了,這對我們任何一個買保險的人來說都是好事!
跟廣大投保人利益息息相關的內容,我概括如下,一共有7點:
(1)、產品方面:相關條款的表述要清晰,不能模凌兩可;
(2)、續保方面:不得承諾一定可以續保,要表述為“非保證續保”;
(3)、停售方面:真的要停售,要提前15天對外做信息披露;
(4)、免賠額和保額:不得為了營銷而虛高虛報免賠額和保額;
(5)、不能捆綁銷售:買不買都由保民說了算;
(6)、規範理賠:健康告知要清晰,別搞文字遊戲,真需要理賠,不能無端拒賠;
(7)、整改要求:已備案銷售的醫療險,今年6月1日前要停售整改。
不過大家不用擔心,水熊君告訴大家,雖然監管部門對市場上各類1年期的醫療險出臺了這麼重磅的整改通知,但如果你已經買了,對你現在的保障沒有任何影響!
監管只是要求,現在在賣的那些醫療險,如果有不符合規範的,要下架重新整改,然後再上架賣!
具體的解讀,接下來我一條條跟大家講解清楚。
1、關於產品設計
大家看上面這兩段文字的表述,其實講得很清楚,就是不能再模糊表述。
很多時候,保司的產品條款,對很多想買保險的人來說,確實是晦澀難懂。
如果一不小心理解錯了,但又買了,這就為理賠埋下了隱患。
我所看到的一些醫療險,如果說非得有容易讓人不容易理解的地方,其實就是保險責任和理賠條件方面的表述。
大家在買的時候,一定要特別關注這兩個地方。
2、續保方面
在這裡,我需要特別地向大家解釋清楚一點:1年期的醫療險,監管部門一直以來,都沒說可以保證可以續保。
但很多人,覺得怎麼不可以續保啊,如果買了之後第二年下架了,不是很吃虧?
而保司為了迎合一些人的心理,所以一些產品的宣傳,經常說可以保證續保多少年多少年。
其實根據規定,這是不行的,因為不符合風險定價邏輯!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醫療險和重疾險,其實在產品設計上,完全是兩種定位,是完全不同的!
醫療險,是設計出來轉嫁醫療費的財務風險,主要是補償住院、門診等醫療必需的費用。
而重疾險,是設計出來轉嫁患了重疾之後的財務風險,主要的功能是用來補償罹患重疾後一段時期的收入中斷和康復的費用 。
顯然,重疾險只是用來彌補一個人的經濟損失和康復費用,換句話說,你買多少保額就賠多少,這是確定的。
但醫療險不行啊,如果要保證續保,它的定價邏輯必須考慮兩個核心因素:
一,不同年齡的人的理賠成本和概率;
二,同一個人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她的理賠成本和概率。
如果是第一點,其實反而好解決。
因為可以通過歷史的理賠數據,看看不同年齡的人理賠的概率和成本。
但第二點,就不容易了。
因為大概率來說,一個人隨著時間的推移,健康情況是會變得糟糕的,但到底多糟糕,按照我國目前的醫療數據,其實很難把控。
但我們一定可以想象得到的是,如果在某個時間內,出現大規模的理賠案例,保司會不會調高保費?
肯定會!
要不然就直接關門了!但這對整個社會都不利!
但這麼一漲價,那些還處於健康階段的人群,能接受嗎?顯然不能接受。
結果,健康人群會流失,而只留下那些不那麼健康的人群。
最後風險還是集中在保險公司身上,那這遊戲就玩不下去了。
因為現在市面上很多醫療險,特別是“百萬醫療險”,採取的是“低費高保”,也就是低價格,高保額的形式來吸引保費。
本身保費就不高,一年的保費,少的才146塊錢,像如果是十幾歲到50歲的人買,一年也就一百多到六七百。
再貴的話,那些50歲到六十歲的人買,也就八九百到一千多。
但相比賠付的額度來說,比如封頂報銷額度100萬、400萬或者600萬來說,哪怕只是治療一場重疾只是用了十幾萬,那相對來說,這點保費也根本不夠保司用。
所以一旦流失了健康人群,醫療險根本就做不下去。
因此,我們才看到監管一再強調,醫療險要明確表述為“不能保證續保”。
這樣的話,哪怕下架了,大家也可以買其他醫療險,這遊戲還是能玩。
畢竟,如果每個人都等到有病再來買保險,那是不現實的,保司會虧死,而真正需要保障的人,也最終無法獲得保障。
所以,醫療風險在短期內雖然是可測的、有規律的,但在我國,由於種種原因其實很難預測10年、20年甚至30年後的醫療風險發生的概率。
而保險公司既然作為靠經營管理風險盈利的商業機構,怎麼可能用過去的數據去為以後那麼多年的醫療風險定價呢?
所以,對於這一點,“不能保證續保”,我是堅決認同的!
大家也別抱著佔便宜的心態去買保險,這是使不得的!
3、停售方面
停售的規定,監管要求保司要提前15天公告,並且講述為什麼停售。
這其實是對“不能保證續保”的一種善後。
既然不能保證續保,那如果真的要停售的話,就要提前告知或者最好轉保其他產品的服務,這是很合理的。
4、免賠額和保額
現在市面上的醫療險,分為小額醫療險、百萬醫療險和高端醫療險。
高端醫療險,一年的保費一萬多打底,更常見的是兩三萬這種,真病了需要醫藥費,保險公司直接搞定。
所以,其實道理很簡單,真想什麼都讓保險公司賠,那保費自然就要高很多。
對於小額醫療險同樣如此,雖然免賠額很低,但保額也低,保費一年也要一兩千。
更常見的醫療險,其實是“百萬醫療險”,“低費高保”,監管就是想規範這些產品。
倒不是說不能“低費高保”,但別拿這個去做銷售誤導。
畢竟,“百萬醫療險”免賠額是5000元或者1萬元,這些都要跟消費者說清楚。
換句話說,就是你在定點的醫院看完病,醫保報銷之後,剩下的那部分自費的錢,超過5000元或者1萬元開始的那部分錢,才能賠。
5、不得捆綁銷售
看清楚條款沒有,你們買保險的時候,是不是經常被捆綁銷售?
告訴你們,如果以後你買一款醫療險,需要被捆綁銷售同一家保司的產品,你可以向銀保監會投訴!
捆綁銷售的情況,經常出現在線下的保險產品。
互聯網保險,也稱為網銷產品,都是單個險種賣的,你需要就買,不需要也沒人強迫你買。
我發現很多人,竟然一談到各種保險,都是以為需要捆綁銷售的,有些線下銷售人員,真的是害人不淺!
6、規範理賠
理賠這玩意呢,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投保時沒有正確投保,是會影響理賠的。
很多人以為保險誰都可以買,這是無知的!
如果承保風險很大,保險公司怎麼可能承保?
所以,無論是醫療險、重疾險和壽險,甚至一些特殊的意外險和年金險,都需要被保人進行健康告知。
如果你買保險的時候,沒有非常仔細進行健康告知,理賠就會埋下隱患!
我前幾天寫了一篇文章,《 》,大家可以點開來看看。
7、整改要求
這份文件的最後,提出了整改要求。
那就是現在市面上所有不符合監管部門最新要求的,都需要整改,而且必須在6月1日前下架停售。
但我也同時提醒大家,別擔心,如果我們已經買了這些醫療險,無論是什麼產品,該有的保障,還是有,不用擔心。
我認為監管這次出臺最新的規範,是想防止保司在產品設計和銷售環節故意耍心機,導致一些該賠的賠不了。
到時那些醫療險重新上架,該有的保障還是有,但絕對不會出現什麼“保證續保多少年”或者對那些理賠條件語焉不詳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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