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男方給了大額彩禮,女方用彩禮全款買了個小房只寫女方名字做嫁妝。如何看待?

盜德高點


引用北大一個學生的作品

關於應不應該要彩禮的問題,北大有位教授發表瞭如下觀點。

為什麼在國外沒有聽說過彩禮的概念?因為中國女性在婚姻中承受了太多的損失和風險。

男方給予女方彩禮,是對損失和風險的一種前置彌補行為。所以,彩禮的存在合情合理。

這種損失和風險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呢?

第一,傳統家庭觀念造就女性的婚姻弱勢地位。

隨著女性社會地位的提高,她們在職場競爭中被賦予了和男性同等的權利和責任。

然而在中國傳統家庭觀念中,女性要天然擔負起照顧家庭、養育子女的責任。

一個男人只要把工作做好就可被稱之為優秀,而一個女人如果在家庭事務中失責,則很容易受到輿論指責。

女人在婚前可以把事業經營得風生水起,一旦進入婚姻,就不得不面臨著事業與家庭的兩難抉擇。

隱形父親作為中國家庭的特殊產物,雖然被妻子們深惡痛絕,但依然沒有做出太多改變。

第二,法律保護制度的缺失,降低了男性在婚姻中毀約的成本。

幾年前都說丈母孃捧熱了中國的房地產經濟,她們渴求通過房子來增加女兒在婚姻中的安全感。

然而隨著新婚姻法的公佈,丈母孃們的這波操作已經毫無意義了。

就算男方婚前買房加了女方名字,兩人一旦離婚,房產跟女方毫無關係。

如果男方婚前買房,女方負責裝修,婚後男方還貸的話,看起來男方資金付出更多,實則是女方在妥妥地進行“精準式扶貧”了。

反觀國外某些國家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如果妻子是全職主婦的話,那麼從65歲開始可以拿到丈夫的一半養老金。

差距相當之大。

所以,中國式彩禮的存在合情合理,這是現行婚姻模式和法律制度下,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理智行為。


純藍12


彩禮錢是男方聘女方的禮錢,應該屬於贈予,歸女方父母所有,不屬於小夫妻的共同財產。

女方父母用這筆錢買了一套小房子,寫上了女兒的名字,並作為嫁妝送給了你們。這個是其父母的個人自由,外人也是干涉不得的。

我想女方父母這樣的做法是一個無奈之舉。現在的離婚率這麼高,女兒嫁到男家,受了幾年罪,如果被男方離婚,到時候被光屁股趕出來。婆家不能待,孃家回不去,難道要去租房子住?如果用彩禮買了房子,就是女兒離婚了,也有自己的一套房子住著,總算是有個落腳點吧。

其實想想,只要你們兩口子好好過日子,養兒育女,白頭偕老,最後的房子還是會歸你們所有的。雖然這樣做缺乏了對男方的信任,但迫於社會現實,這樣的作法應該給於理解吧。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看了很多評論,發現很多女人三觀不正,女人結婚一毛錢不出就算了,還得撈一筆?各種陳詞濫調的理由毫無邏輯,你父母養你不容易,男人難道就是喝西北風長大的?

彩禮確實是傳統習俗,但傳統也講究禮尚往來,既然你們收了彩禮,那就按傳統拿出相對等的陪嫁,把男方的彩禮變成自己的婚前財產,不覺得有點無恥嗎?結婚究竟是為了找個男人替自己買套房,還是為了找個男人結婚?

我也勸各位未婚的男人們,遇到這種空手套白狼滿心算計的女人悠著點,最後人財兩空的幾率幾乎百分之百。就算單身一輩子也不能上這種當,她們說要彩禮只是要一個態度,但轉眼就把態度換成了自己的財產,難道還看不出來自己成了凱子嗎?如果這種謊話連篇各種套路的女人能陪你生活三年不提出離婚,我的姓倒著寫。


菠菜先生2018


看完很多評論,我整個人都傻了!用彩禮錢買房作為女方的婚前財產居然很多人覺得正常,還有很多女孩子表示以後嫁女兒也會這麼做。彩禮是什麼?是男方父母拿出來作為小兩口婚後共同生活用的錢,小兩口剛成家很多用錢的地方,是用於這個目的。居然有人說是贈與!如果是贈與婚姻就成了買賣了,而且這些人絕口不提陪嫁,合著自己嫁女兒準備一分錢不出還白白得一套房子。

現在一些人的三觀真的是驚到我了,說彩禮是傳統習俗,陪嫁就不是了?陪嫁說都不說,拿男方的錢買房子做陪嫁,真是好算計。不知道陪嫁一般都是雙倍的嗎?毫無邏輯的陳池濫調,什麼我是怕我女兒以後沒保障,那你為啥不婚前給你女兒買套房子呢?按照古代要求嫁女兒,卻要現代的婚姻保障。還沒結婚就怕以後離婚,這麼怕還結什麼婚嘛。

我結婚我出錢寫我們兩名字共同還貸,我爸下聘禮,我老婆雙倍帶回歸她個人支配或用於家庭生活,這才叫彩禮與陪嫁!我岳父在我們結婚之前給她買了套小房子,這才叫保障。保障是自己給自己的不是拿別人的來保障自己。越發覺得俞敏洪說的對。


貓南北QAQ


應該說,彩禮比賣女兒還糟糕。賣東西起碼提供一件商品,有保障。而嫁女兒要彩禮純粹空手套白狼,既不保證商品質量也沒有保修期,不能退貨,還極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要彩禮就說是習俗,遵守女子美德就是封建糟粕。說女人的幸福需要保障,男人的幸福就不需要保障?說養女兒多辛苦,男方養兒子就不辛苦?孩子是給別人生的,日子是給別人過的,把自己說的多付出多偉大,其實不過是普普通通過自己的小日子。生活中,夫妻雙方都有各自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怎麼女方是付出,男方就不是了?現在哪個父母指望兒媳孝順?雖然孝順“雙方”父母是兒女的責任義務與錢無關,但現在好像搞得不給彩禮就有權不孝順、給多少彩禮就孝順多少似的。彩禮,是中國社會落後的標誌之一。


藍白雲我


不想出彩禮的男人可以去找不要彩禮的女人結婚,沒必要去譴責要彩禮的女人。大千世界,每個人都不一樣,追求不一樣!沒必要強迫別人跟你一樣!存在即合理!


湖北楚妹子



蔣山老徐


彩禮以前叫做聘禮,是給女方父母的(可以查字典)。。。怎樣安排 支配那是女方家長的事,給多給少那是男方的事。女方可以獅子大開口(首先男方得認同),男方也可以水漫金山(首先你得有錢)。。。現在的社會變化太快,剛剛還恩恩愛愛,一轉眼拉拉扯扯要去民政局。。。我夫人一分沒要,嫁過來馬上掌管家裡的財政大權,現在日子過得紅紅火火。。。我認識的一朋友,結婚給女方兩萬塊的存摺,直到孩子十多歲了才拿出來買房子用,,,我認識的一對夫妻,二十多年前,拿了兩萬的彩禮,現在整天打打鬧鬧的去民政局,,,關於彩禮,男方要量力而行,女方要適可而止,,,現在的彩禮就是以前的聘禮,是男方給女方孃家人的補償(女方養大一個人真的不容易),讓她們隨便去用,孃家人難道不會準備陪嫁品?


民平柳勇


怎麼有種空手套白狼的感覺,現在一套房子最少也得五十萬吧(十八線小城鎮),哪裡的彩禮會給五十萬以上,而且彩禮和嫁妝也不能太懸殊吧,女方陪嫁了啥?(我結婚的嫁妝是彩禮的11倍,還不算收的禮金)這不成了男方用自己的錢給別人買了套房子,然後變成女方的婚前陪嫁,自己花的錢但名聲讓別人賺了。不知道分析的對不對。我覺得要寫兩個人名字。


一隻小磨嘰


我的女兒彩禮是必須得,但我會把彩禮給女兒存著,等她有難的時候給她!這個社會男女永遠平等不了!即使婚前能平等,婚後也無法平等,社會決定了女性事弱勢群體!我這輩子就是相信愛情了,以為有了愛情就有一切,以為自己努力奮鬥就能得到尊重,以為不要彩禮男方就會珍惜你,其實錯了!

戀愛時自己有工作,有收入沒覺得有什麼!懷孕了居然幹到生孩子!生的頭一天還在上班,還在做家務,做飯,男方家人去旅遊,哇靠!這些我都忍了,去醫院還跟我吵架,肚子痛的打滾,人家母子倆聊的熱火朝天,根本不搭理你!晚上痛的睡不著,他睡的乎乎的,跟死豬一樣,醫院的床又小,人家跟沒事一樣,根本不擔心!這些都算了!小孩生了,人家媽不是說護理一下產婦,而是抱著孩子到處拍照打電話!我靠隔壁床的產婦家屬照顧!由於沒護理好,傷口整個全發炎了,順產比剖腹產還嚴重!

產婦肚子很餓,不知道為啥,我也第一次生,由於沒聽家人話,跟家人鬧彆扭,所以他們不知道我生孩子,所以我家人沒來,他家人說過,會護理好一切,沒想到就是這樣護理!接下來就是更殘酷的事了,別人家人怕產婦沒奶,一天6頓,我居然沒飯吃,一問才知道他媽怕他餓了,給他煮飯吃,又怕他熬夜傷身,安排他睡覺!我一個人在醫院,抱著寶寶,傷口又發炎,肚子又餓,不知道該怎麼辦!最後只好點外賣!護理都是護士和隔壁床家屬幫忙!看著剛出生的寶寶,真的一臉茫然,不知道如何是好!

回到家以為會好點,結果人家眼裡只有寶寶!月子注意事項全不懂,月子裡餓了自己做飯,導致後來骨膜炎!現在弄的一身病,腰還站不直!人家開心了逗逗娃,不開心了就扔給你!所有費用AA制,紅包一個沒有,孩子衣服一件沒有,人家就看不起你!一吵架,人家就喊分手!

女人就是容易感性,難過的時候是生孩子,不要再說男女平等,只有自己有經濟,人家有付出,那人家才會珍惜!不要彩禮很多過不好,除非孃家人牛氣!我一直跟他是AA,包括生孩子坐月子!房租我也要出一半!所以說我女兒必須要彩禮,我作為她孃家人必須給她留後路!我這輩子吃虧太多了,不希望我女兒也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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