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假如讓你遇見三十年後的初戀情人,你還願意娶她為妻嗎?

閒雲野鶴逍遙仙


三十年後再遇初戀情人~經歷這麼長時間的再相逢,毫無疑問是種特別的意外.驚訝及尷尬,畢竟時過境遷.物事人非了,也相信絕大多數都步入中老年,也各自有了家庭,而作為任何一個對家庭負責的男人,也不管當初是因什麼原因與初戀分手,既然分手了也就放下了,再遇見也只能是禮貌的打招呼或是簡單交談下彼此的生活而已,因為彼此都有了老婆或老公,尊重家庭與愛人就必須與初戀情人保持應有的分寸與距離,況且時間早已將過往的情感已淡化,雖然初戀難忘,但無緣在一起,就要懂得放下已往的情感,珍惜現在擁有的家庭與愛人。

如果如提問者所說三十年後再遇初戀情人,還有再娶為妻的想法,除非雙方都還單身,彼此還留戀過往感情,那說明這段感情還是可繼續的,反之,那就是衝動是不成熟,更是對現有愛人的不尊重,或者說這就是出軌,而往往這樣繼續下去的感情是沒有結果只有傷害。

三十年後再遇初戀情人也是一種緣份,但這一次的緣份需要你正確的看待與面對,相信每一個珍惜家庭,每一個珍惜眼前愛人的男人或女人,只會將初戀這份感情當作一種美好回憶,去珍惜真正要珍惜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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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一次同學會遇見了從小就在一起鄰居而且又是同學,朋友經濟也非常理想,都五十了。給了發小每月一萬元呢,在淮安是非常可以了。朋友是非常重感情人,在男女情感反而是空白,被這個同學玩得團團轉,最後居然被這個女人一腳踹了。朋友長得還特別像劉德華呢,這個女人真了不起。找我朋友的朋友舅舅。比她爸爸也小不了幾歲。聽這個女人閨蜜說。沒有認識幾天她就和那個什麼舅舅上床了。我朋友聽說後情緒非常非常的低落。現在人的價值觀怎麼會是這樣。這三十年朋友還把她當作小時候的那個她呢。這個女人是跑保險的。能說會道。就是和那個什麼舅舅上床還是這個女人主動。還好。我朋友和她分手了。雖然我們都知道。朋友心裡不好受。但我們都認為是個好事情。這樣女人如果和我朋友真正走到一起後。那才是惡夢的開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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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見,遇見30年後的初戀情人,早已是物是人非,事過境遷,當初,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分手,都已成過往!即使一個未娶一個未嫁仍是單身,也無法回到初戀時那美好的心境!更何況,都30年了,愛,早已雲淡風輕。若還有感情存在,也只是平淡如水的友情而已。

30年過去了,彼此不可能都是單身,一方已結婚有了家庭,而另一方想續前緣也是一廂情願。當一個男人娶妻生子有了家庭,30年後遇見自己的初戀情人,想娶她是打著想“泡”她的愰子,根本不是誠心誠意,而是想著來一段婚外情。男人,大半是靠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尤其是人到中年事業有成的男人,他不會為了30年前初戀情人放棄自己的婚姻與家庭。

若一個男人願娶30年前的初戀情人,他要麼婚姻家庭一地雞毛過得不幸福,要麼還是一條乞討生活過得潦倒的單身狗。一個事業有成的男人,他懂得自尊自愛自重,彼此怎麼會還在原地相愛?好馬不吃回頭草,我若是那個男人,30年後遇見初戀情人,她若暗送秋波,表達那份愛意,我不會動心,更不會心猿意馬。因為,都30年了,曾經的愛再怎麼轟轟烈烈與海誓山盟,都已成灰飛煙滅,誰知道,她安的什麼心!


桂林榮子


這個問題問的還真的不好回答,如果是我,不會在一起,因為我們已經成為朋友。當然了,面對這個問題,可能每個人所處的境況是不一樣的,那還願不願意娶她為妻,那咱們也要另當別說了。

30年後的二個人可能都已經到了知天命的年齡。兩個人可能都已經有了家庭、孩子。如果說,兩個人都已經有了家庭、孩子,那兩人在一起的概率就是零,為什麼這麼說呢,你想想,初戀只是活在記憶中,是那份純真的美好,30年,時代再變,我們也在變,已經是物是人非。

《王貴與安娜》的主人公安娜在20年後再見初戀,兩人還互相喜歡,曾經也考慮過離婚和初戀重新走到一起,但現實是殘酷的,所有的一切都在變,曾經的美好在當下並不是那麼的完美,只能彼此祝福。


熱播的電視劇《少年派》中王勝男的初戀男友在多年後仍對其念念不忘。但是王勝男早在分手時就已經不愛他了呀,愛情不是一個人的單相思,王勝男既然當初選擇林大為,現在更是不會背叛自己的老公,雖然他們動不動就會吵架,但是卻深愛著彼此。

既然當初沒有走到一起,必然是有著各種原因。狗血的劇情有很多,有的沒有成為夫妻成為了仇人,有的見面只剩尷尬,也有的是友情之上愛情未滿,也有的錯過了便是一生。

有些東西錯過了就錯過了,再回首可能已是城上斜陽畫角哀,沈園非復舊池臺。


豪氣闖天涯


回答你的問題前,首先要弄明白你的題意,看上一眼就回答你,會被人取笑為"糊塗蛋",因為會是答非所問,費力不討好。

咱們大家審一審題主的問題:

"假如讓你遇見三十年後的初戀情人,你還願意娶她為妻嗎?"

這"遇見三十年後的初戀情人",與"三十年後遇見初戀情人",這問題有很大的區別。

我查看了回答,都是糊里糊塗的按遇見三十年前的初戀情人去回答的問題。

可題主問的是"假如讓你遇見三十年後的初戀情人,你還願意娶她為妻嗎?"

那麼試問題主,雖然現在人們的意識超前,雖然你是"假如",但你也太超前了吧?!

那三十年後的初戀情人,她是怎麼現在就能遇上呢?

那個科幻導師教給你這麼超前的思想意識?

我對中國文化的理解程度有限,但還不至於"前"或"後"都分不清楚,那我活了這麼多年,真就糊塗到家了。


我不是在有意挑剔,而是,有很多人的問題,都是帶著"戲弄/調侃,甚至是在汙辱人們的智商。

"它"們就是覺得小聰明玩的大家,不亦樂乎,而"它"自己卻躲在陰暗的角落裡喜形於色。

當然,我這不是在有意給題主過不去,而是這很清楚的問題,赫然寫在這裡,那我只有按題意來分析、斷定嘍。

最後,希望友友們的問題在發岀之前,自己審核清楚。

如果是題主就是問的"假如遇見三十年後的初戀情人,還願意娶她為妻嗎?"

那我只有告訴你:夢做的太超前啦!!


山人說情感


那真是又見老情人,如果兩個人都是單身,肯定可以娶她或嫁他,如果都有家庭或者一方有家庭,那就別胡思亂想了,就感情而言不論什麼情況情人的感情,絕對比不上當時和老婆或老公的感情深厚,如果你感覺和情人的感情深,那純粹是騷動,是把愛情昇華為親情後狹意識的動物的本能,或者說是慾望衝動,根本不是愛,更不是情,所以說情人就是摧毀家庭的導火索,讓幸福死亡的毒藥,情人是豬腦子的人才會做的淫夢,必有妻離子散的結果,是姦殺的惡魔,是喪心病狂的淫火,最終讓淫蕩攪臭清明之水,讓又臭又髒的身子變成孤魂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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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30年了,還說什麼願意不願意,縱然願意你就可以真的娶她嗎?

除非你還是個單身狗,還是一無所有,如果真是這個樣子,我感覺她還是不會願意嫁給你的。又老又醜的,還不如以前呢!

你能夠捨棄現在的幸福家庭生活。去娶她嗎?我不相信,你現在還能夠這樣的毅然決然的拋棄妻子。現在應該是過了那個頭腦發熱的年代了吧!不可能為了30年前的初戀情人,做這樣的事情。

想一想,看一看她都是可以的。畢竟30年了。如果她那麼真的愛你,當初怎麼會那樣的狠心的將你拋棄,在這30年裡都不曾將你記起。你失去她的時候,那種傷心欲絕,那樣的撕心裂肺,她體會到了嗎?

當你們的愛已成往事,那就讓她隨風散去吧!不要舊事重提了,你是你,她是她。縱然相見也是互道安好,各自珍重,祝福平安幸福吧!








綠色小萆


現實生活不是電視劇,遠遠沒有那麼多的歡樂與美好。

遇到三十年前的初戀我碰到過,沒有尷尬,沒有激動,反而是異常平靜,畢竟是物是人非事事休了。

更別說還要娶她為妻。

我們在一塊相互問候,都只希望各自安好。

三十年後的年屆花甲,怎麼會等同於三十年前的青春年少?更何況三十年的光陰足以改變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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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後,這是什麼概念?人生最珍貴的時間已經逝去,初戀那份愛再深,也隨著時間流逝漸漸沖淡。在這三十年裡,或許會時不時想起她初戀時傻白甜的可愛模樣,在經歷風風雨雨之後都會變的現實,你不可能為了一個人放棄整片森林,她也不可能一直是你腦海中初戀時的樣子。

認清現實,那個時候,可能各自的孩子都像你們初戀那般大,或許他們的年代裡,後代可以相遇相識相戀,這就是愛的延續。

遇見多年後的初戀,最好的結局便是你我各自安好,便是最好!




假正經Girl


最直接的回答是你仍然未婚,她仍然未嫁。而且兩個人在心裡還彼此牽掛著,這種可能性比較大。但有時也許還有意外出現,三十年歲月,人到五六十,有些人還保持容貌不變,有些人也許己經變得不容猝看了,且不論貧富,當你遇到這樣的情形,你又是怎樣想,對方看你的時候又是怎樣想?就是這麼個簡單的問題背後還有一二三諸多問題冒出來考驗你們的決定,更加不用說那些一方未婚,另一方已有家庭的了。當然這裡又有不少變數比方說一方至今單身,另一方雖有了家庭,但有的一方是老婆或丈夫死了或離異了。其實,我覺得有過幾十年令人刻骨銘心的過往初戀情人應該是少數。大多數的應該是一戀就嫁了人了吧。這少數的就變成動人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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