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投資設立母基金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70 證券簡稱:國盛金控 公告編號: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投資設立母基金的議案》,同意公司與全資子公司深圳前海弘大嘉豪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弘大嘉豪)共同發起設立母基金(下稱基金),其中弘大嘉豪作為普通合夥人認繳50萬元,公司作為有限合夥人認繳9.995億元,相關出資將在基金投資期內根據每個項目的實際資金需求分期繳付。截至目前,基金尚未設立,相關合夥協議暫未簽署。

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擬設立的基金基本情況

本次投資尚未簽署有關合同。根據目前擬定的交易安排和合夥協議文本,擬設立的基金基本情況如下:

1、組織形式:有限合夥企業。

2、規模:10億元,普通合夥人可視實際需要決定後續募集資金。

3、普通合夥人:弘大嘉豪。

弘大嘉豪成立於2016年4月5日,註冊地為深圳前海,註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是趙岑,經營範圍為受託資產管理、投資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業務,公司持有其100%股權。弘大嘉豪已於2019年9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編號:P1070187。

普通合夥人享有對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管理權、決策權及執行權,包括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募集資金、決定臨時投資項目、制定並執行投資退出方案、變更合夥企業名稱、經營範圍或主要經營場所、管理被投資對象、召集並主持合夥人會議等。對於其認繳出資,普通合夥人享有與有限合夥人相同的財產權利。

4、有限合夥人:最多49人。當前認繳的有限合夥人為本公司。

有限合夥人享有按合夥協議約定獲取收益分配、參加合夥人會議、分配合夥企業清算的剩餘財產、瞭解合夥企業經營情況等權利。

5、基金出資:普通合夥人弘大嘉豪認繳出資50萬元,有限合夥人國盛金控認繳出資9.995億元,均為現金出資;合夥人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轉讓或出售其擁有的合夥企業權益。

6、出資進度:公司及弘大嘉豪將在合夥企業投資期內根據每個項目的實際資金需求分期實繳出資。

7、存續期限:10年,其中投資期6年,退出期4年;投資期可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決策程序提前結束或延長。

8、退出機制:基金可以在投資標的上市或新三板掛牌後通過轉讓其持有的標的公司股權實現投資退出,以併購重組的方式實現投資退出,或者通過其他方式實現投資退出。

9、投資範圍:基金可以進行股權投資或與股權相關的債權投資(包括債轉股方式等)(簡稱直接投資項目),或者對從事股權投資或與股權相關的債權投資的企業或投資載體進行投資(簡稱子基金投資項目)。在子基金投資項目中,基金應盡最大合理努力要求對子基金直投項目擁有優先投資權。

10、管理人:弘大嘉豪擔任基金管理人,執行有關基金的管理事宜,為基金提供管理服務,並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收取管理費。

11、收益分配:基金投資收益在扣除相關稅費、合夥費用、管理費等其他費用,以及預留普通合夥人善意認為用於支付合夥企業運營費用所需資金、相關準備金、代扣代繳稅費的餘額,將根據合夥人的實繳出資比例以及合夥協議約定的方式進行分配。

三、資金來源

公司承諾:在本次參與投資設立母基金後的十二個月內,不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不含節餘募集資金)、將超募資金永久性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者歸還銀行貸款。

四、投資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1、本次投資目的

弘大嘉豪是公司投資管理業務平臺,於2019年9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本次參與投資設立由弘大嘉豪擔任管理人的母基金主要目的在於助力弘大嘉豪業務拓展,幫助其建立管理規模,以此為開端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和政府資金,接觸更多優質企業和具備較好成長性的企業,實現資本和產業高效整合,並逐漸樹立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領域的品牌形象。

2、本次投資存在的風險

本次投資尚未簽署合夥協議且基金尚未設立,可能存在基金不能按計劃設立、備案等風險;基金運作過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觀經濟、行業週期、標的公司經營變化等導致收益不及預期的風險;基金後續募資方面,由於母基金所需資金體量較大,募資進度不好控制,可能存在募資不足的風險。

公司和弘大嘉豪將努力做好基金設立、備案等工作,並積極採取措施做好後續“募投管退”工作,切實降低投資風險。

3、本次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母基金是聚合優秀基金管理人的平臺,其通過將募集的資金分散到各子基金中,充分利用子基金專業投資團隊優勢,發掘更多優質項目。子基金投資的公司往往超過數百家,這使得母基金可以在投資階段、時間跨度、地域與行業分佈、投資風格等多個維度獲得投資多樣性,實現風險分散。同時本次投資有助於公司豐富投資渠道、增強投資能力,推動投資業務穩步發展,符合公司“建立以證券為核心,投資為紐帶,科技為支撐的多元化金融服務體系”的戰略規劃。本次投資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相關出資將在母基金投資期內根據項目實際資金需求分期實繳,預計不會對公司現金流產生較大影響。

五、其他

1、基於目前的基金認繳情況,基金將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因此,基金應遵守作為上市公司並表主體的行為規範,包括但不限於基金進行後續投資應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基金髮生重大事項並觸及披露義務的應報告上市公司履行披露義務等。

2、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參與基金份額認購。

特此公告

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