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海口一男子攜菜刀砍傷姐姐

法制網海口6月5日電 記者 翟小功 通訊員 王嬌 因不滿姐姐不同意其出售父親去世後留下的土地,海南海口21歲的吳某武持刀砍傷姐姐。近日,海口市美蘭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吳某武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吳某武因姐姐吳某萍不同意其出售父親去世後留下的土地而一直心懷不滿。於2017年9月12日早上7時10分許,前往吳某萍租住的家中,在一樓樓梯口持菜刀朝吳某萍追砍。房東鄧某聞聲趕來制止,吳某武趁亂逃離現場。當日7時55分,吳某武返回吳某萍家中欲道歉被警方當場抓獲。經鑑定,吳某萍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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