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 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穆童
法院判決生效的賠償,一方賠償了大多數,卻剩個"尾巴"說啥也不賠付了,認為自己已經賠的夠多了,這能行嗎?當然不行!14日,記者從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瞭解到,被執行人朱某被法院凍結了銀行賬戶,直接掛扣掉沒有償還的1萬餘元。
2014年8月,龐女士與朱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龐女士以111萬元價格購買朱某名下90.66平方米的一處房屋。按合同約定,龐女士當即交付了定金3萬元。隨後,龐女士積極申請購房貸款,在貸款申請通過後找到朱某協商付款時,朱某反悔了,稱房子不賣了。
眼看房子買不成了,龐女士要求朱某退還定金3萬元並賠償其損失。但朱某態度極其囂張,只同意退還3萬元定金,不願意賠償。龐女士將朱某起訴至中原區人民法院。經過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同意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朱某退還購房定金3萬元並賠償龐女士損失5.4萬元。
一開始,朱某還按照調解協議如期履行義務,但就在還差10500元就全部履行完畢時,朱某不再支付並聲稱:"我賠償的夠多了,不賠了。"面對朱某的不可理喻,龐女士只好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員李飛接到案件後,依法向被執行人朱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並傳喚其到法院來,但被執行人朱某均不予理睬。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李飛查詢到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戶內有足夠的錢款,於是立即凍結賬戶,辦理扣劃手續,短短几天之內順利將10500元錢扣劃至法院。
6月14日上午,龐女士到執行局領錢。她看到小小的一間屋子裡站滿了人,門外面還自覺排起長隊。經過等待,龐女士順利拿到執行款,辦理完結案手續,還沒等她向執行員說聲感謝的話,就被後面的當事人給擠走了。
走出執行局後,李飛的手機收到了龐女士發來的一條短信:"感謝您和您同事,讓我的案子得到圓滿解決,不用再看被執行人囂張的態度。在你們辦公室的所見所聞,讓我看到你們的正直,和維護法律的那份正義。希望越來越多的人懂得講誠信,更希望這樣的案子能少點,這樣你們就不用整天加班,祝你們工作順利!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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