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国内知名演员历时2年的肖像权保卫战 一场没有硝烟的博弈

摘要:用过明星表情包的诸位,要小心了。

自公众号兴起以来,明星表情包向来是热点主力军、营销风向标,体育界有“使出了洪荒之力”的傅园慧,而影视界有著名的“尔康”手和“葛优瘫”,还有近来让人欲罢不能的社会人代表“小猪佩奇”,诸多例子不胜枚举。

然而,很多企业却并不知道,表情包不是你想用,想用就能用,稍不留意你就有可能被告侵权了。2016年12月,因某企业在微博中使用葛优肖像图片作为配图,演员葛优将该企业不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判决,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75,000元赔偿。

国内知名演员历时2年的肖像权保卫战 一场没有硝烟的博弈

然而这场无声的战争时至今日还没有结束。近日来又有大批企业再次收到来自葛大爷代理律师事务所的一纸律师函,由于品牌公众号使用表情包涉及侵权,要求赔偿并致歉。在大部分企业选择私了的方式息事宁人的情况下,有这么一家企业“另辟蹊径”,转而请求与葛优律师团队对簿公堂,想“讨一个说法”,这就是来自西班牙的瓷砖品牌保杜莎,由此,小编简短采访到了保杜莎中国总代理公司的总经理王顺凯先生,来听听他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的原因。

国内知名演员历时2年的肖像权保卫战 一场没有硝烟的博弈

Q:收到律师函的当下,您是什么想法?

A:我本人其实很欣赏葛优这个演员,用他的表情包纯粹是出于对他的喜爱,没想到竟然被告了,我当时拿到律师函还开玩笑地跟我的朋友们说,终于拿到偶像葛优的签名了,就是稍微有点贵,因为律师函上写的索赔金额是30万元。

Q:《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您之前知道这个规定吗?

A:其实以前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当时这个表情包在网络上面包括公众号上铺天盖地,于是我们也就用了。在收到律师函之后,我咨询了一些律师朋友,他们也告诉了我这个条款,但是我个人对这里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这个条件有点疑惑,因为当时我们的文章里没有谈及任何品牌营销的字眼,那这究竟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对这一点我是不解的。

Q:相信您也了解过,过去这种类似的情况选择对簿公堂的企业和品牌基本上都是败诉的,那您这次为什么还要选择这样做?

A:其实我知道,这场官司我们基本是没有胜算的,但仍旧不选择私了是出于以下两点考量。

第一,我们希望能够解答我上述的疑惑,以及得到一个官方的合理的解释,为什么当时某企业索赔了7.5万,但是我们这次索赔的金额却是30万,保杜莎从进入中国以来始终秉持着“用产品取胜”以及“成本控制”的经营策略来提高市场口碑,相信无论从品牌知名度或者文章曝光率上来讲都远不及该企业,那么这个索赔金额的依据究竟是什么?

第二,我也是在收到律师函之后,才了解到这个法规,我相信一定有很多同行跟我一样对这方面的知识是有所缺失的,如果所有品牌都选择私了,就会有更多品牌重蹈覆辙,我希望就算这次我们败诉了,也可以成为大家的前车之鉴,这就是我选择应诉的初衷。

正如品牌老总所说,近年来,类似的公众号侵权事件屡见不鲜:有品牌因向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的运动员公开表示祝贺,使用了运动员肖像被索赔98万;也有企业因在推送中使用了明星表情包被诉至法庭。究其原因,是版权意识的缺位。

国内知名演员历时2年的肖像权保卫战 一场没有硝烟的博弈

截止2016年底,微信月活跃用户数已达8.89亿,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微信近一年来直接带动信息消费1742.5亿元,同比增长26.2%,用户的爆发式增长让微信公众号成为了品牌对外沟通的自留地。

国内知名演员历时2年的肖像权保卫战 一场没有硝烟的博弈

市场的爆发式增长难免导致了丛生乱象,不仅是明星肖像,还有字体,图片等诸多领域。很多品牌直到收到律师函才知道,原来微软雅黑并不是免费商用字体,原来网上搜到的图片不能随便使用,原来别人家的海报也不是你想借鉴就有资格。但版权这件事难道只靠吃一堑长一智来解决吗?


从公众号侵权唤醒公民版权意识的觉醒,那是这场博弈的胜利;但如若由于公民意识的薄弱与欠缺,让明星维权变成一场损人不利己的“面子工程”,恐怕也非长久之道。希望如同这些企业一样愿意勇敢站出来将错误暴露在公众视线里的品牌,能够成为这场保卫战里的覆车之戒,长鸣版权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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