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 房地產買房送面積是真的嗎?

房地產買房送面積是真的嗎?

  然而,去年(2014年)7月起,新版《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開始實施,飄窗、陽臺、地下室等“偷面積”舉措行不通了,“贈送面積”將越來越少。

  業內人士介紹,許多市民對此十分不解,感覺自己吃虧了。業內人士解釋,新規規範了市場模糊地帶,將促進市場公平,同時也能促使開發商提高設計水平,這對購房者並沒有壞處。

  買房送面積 人人都愛

  “送入戶花園”、“送超大露臺”、“送閣樓”、“送地下室”……近年來,消費者在購房置業中,開發商贈送面積的情況普遍存在。據統計,樓市中不少樓盤都以不同方式明確推出了贈送面積這一促銷手段,贈送面積比例,少則5%—10%,多則20%—40%不等,並在戶型上玩出了不少新花樣。

  作為房企優惠的手段之一,贈送面積備受消費者青睞。“有時買一套一百平方米的商品房,開發商會給你送十幾平方米,這非常划算,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大大增加,節約了我們的購房成本,讓我們獲得實惠。而且,家裡有個地下室倉庫能存放東西,飄窗、露臺等又可以提高居住的舒適度,休閒又放鬆。”購房者林女士十分喜歡開發商贈送面積的促銷手段。

  其實,大多數消費者都跟林女士一樣,喜歡開發商贈送面積,不少購房者也表示,房企推出的大面積贈送空間,確實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自己的購房抉擇。

  一位銷售顧問也表示,贈送面積這一銷售手段會增加銷售量,達到更好的營銷效果。

  贈送面積 是賺是虧難說

  贈送面積,在業內有個別名,“偷”來的面積。這是為何?

  業內人士透露,贈送面積其實是鑽了建築面積法的空子,減少套內面積,如此一來,有助於開發商減少上繳的稅費,又做順水人情,將“偷”來的面積贈送給買房者,成為房產營銷的一大噱頭。

  有業內人士爆料,贈送面積多屬違法建築,為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違法搭建。而且,開發商對部分特定住戶購房者所贈送的面積,實際為業主的共有面積,如頂層露臺、地下室等。

  贈送面積雖好,問題之多卻遠遠超出消費者的想象。“去年我買了一套房子,贈送了個入戶花園和陽臺,但由於設計不合理,這兩塊地方採光、通風都很差,而且不好利用,後期改造花了不少錢。現在我也不清楚,因為這些贈送面積,我是賺了還是虧了。”吃過贈送面積“苦”的陳阿姨對贈送面積保留了自己的意見。

  不僅如此,一位律師告訴記者,按照先前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範》的規定,大多數“贈送”的面積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甚至有些是屬於業主共有部分,開發商無權約定給個別業主使用。另外由於贈送面積不屬於產權面積,如果遇到贈送面積縮水、拆遷、出售、繼承、抵押等情況時,購房者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

  “贈送面積自出現之日起,就是房產市場的一個模糊地帶,消費者又因贈送面積這一誘惑買房,如果產品設計合理,贈送面積能被合理利用,那還好,如若相反,引發糾紛就得不償失了。”一位律師說。

  新規實施 “偷面積”或終結

  去年(2014年)7月1日起,新版《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正式實施,同時,舊版《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正式廢止。值得關注的是,在新版《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中,開發商常用的飄窗、雙層挑高露臺、地下室等贈送空間,如今要計入實際面積。這意味著,以往開發商熱衷的贈送面積的促銷手段或將到此終止。

  例如,在舊版《規範》中不算面積的飄窗,在新《規範》中有了明確要求: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淨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在舊規中,建築物的陽臺及其水平面投影面積的計算1/2面積,新規則規定在主體結構內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據統計,修訂的面積計算規定有近26條。

  業內人士分析,新版《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的正式實施,不僅將直接影響容積率的計算和工程造價的計算,更將大大影響開發商以往對戶型設計的思路和工程造價預算,所謂“偷面積”的方式將很難行得通了。

  新規雖已實行近一年,然而,有些樓盤仍可以贈送面積。銷售人員解釋,已經通過審批的樓盤,可以贈送面積,那些尚未通過審批的樓盤則沒有這一優惠。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這是過渡階段的現象,隨著新規的落實,今後開發商推出的戶型中,“大面積贈送”將會大幅度減少。

  不能贈送面積了,許多市民對此十分不解,感覺自己吃虧了。業內人士解釋,新規明確指出了建築產品面積計算方式,規範了市場模糊地帶,將促進市場公平,同時也能促使開發商提高設計水平,這對購房者並沒有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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