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市民酒駕摩托車被控訴 朝陽市雙塔法院運用“互聯網”審案

3月3日,雙塔區法院通過互聯網絡庭審系統採用普通程序完成一起刑事案件的審理,在有效防控疫情傳播的同時,有序推進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

據悉,該案被告人張某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2019年6月6日取保候審。雙塔區檢察院以被告人張某醉酒駕駛兩輪摩托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實,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為由向雙塔區法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張某對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且簽字具結,同時,被告人張某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根據被告人張某的犯罪事實和悔罪表現,判處被告人張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為阻斷疫情傳播途徑,雙塔區法院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保證中心工作不間斷,積極引導群眾通過互聯網開展訴訟活動,網上立案、網上開庭均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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