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由於疫情造成開班延後,公司要求疫情過後補班這樣合理嗎?

用戶6639103163855


關於這個問題,怎麼說呢,說下目前公司的安排:公司本來規定2020.3.2上班,但是因為公司的一些防護物資問題,推遲到2020.3.4上班,這兩天在家期間根據公司發的通知正常打卡,昨天公司公佈了這個月的工作時間安排,3.4-3.14期間連續上班,3.15休息一天,後邊正常的工作時間安排。

通知發佈之後有些議論是很正常(原因:畢竟公司自己的問題造成員工沒有正常辦公,也不能讓員工加班補償),個人感覺我們公司還行,領導還是很不錯的,同事相處也是很融洽,公司的規章制度也不是特別嚴格,有事可以外出辦事,再說這次疫情休息了那麼長時間其實也還挺想工作的,所以個人感覺還是沒有特別大的問題。

關於工時我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根據上面這條規定,我也算一下這個工作時長,也不算違規,只能服從安排了

所以要不要還班這個問題,還是要領導決定,如果領導平時都壓榨員工,一定影響員工的工作狀態,所以大家公司是怎麼安排的呢


IT老姑娘


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對。受疫情影響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主動指導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與企業開展協商,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支付工資、發放生活費。



通信虎哥


如果正常發工資了,那就是合理的。

我們公司到現在都沒有通知上班,哪怕不給工資我都想去上班了。實在是難熬!

保佑我的公司不會倒閉!~~~阿彌陀佛~~~



保定李達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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靚祐祐生活小妙招


個人理解來說,合不合理要看具體情況,但是疫情當前,我們首先要考慮的還是要共同承擔,首要任務是讓公司先活下來,不會裁員和倒閉才是皆大歡喜的事情,僅代表個人一點點看法,無關法律規定。


正經秦人


還是要看是什麼行業什麼產業,比如我們這種屬於虛擬產業,在家也能辦公的,那就不可能接受補班的規定,如果是實體產業,那也要相互理解下,總歸國難當前,大家都不好過,只要不太過分,在保證自己權益的情況下做到相互理解就可以了。


胡彈亂唱睡衣小姐姐


個人認為合情不合理,合情是因為公司也是因為疫情原因導致誤工是無奈之舉,作為公司一員在疫情過後能夠補班實屬仁義之舉,二則可以兼顧


強者必勝


以現實工作量安排可加薪資


特快車道


跟著大環境走吧!


的哥華子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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