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崑山坐寶馬車砍人的紋身社會哥反被砍殺,這事會如何判決?

金田寶哥


然而,這個反殺者,絕對是沒砍過人,才如此下手不知輕重。

因此可以推斷,電動車老哥之前大概率是個老實人,實在是被激怒了,故而是否完全無罪,我不敢說,但最多隻應該判激情殺人,並且儘量減刑。

反觀一下,不管我怎麼看,死者更像個混混。

因為當時死者下車後,並不是第一時間真去砍殺電動車老哥,而是拿著刀去拍打對方的臉,這種做法簡而言之兩個字:裝逼。

沒錯,真正的小混混就是這樣,他們不可能隨便把人砍死,也不敢造成永久傷害,因為他們心裡都很懂,鬧大了事,不好收手。

我看到有網友在我另一個回答中問我是不是混混,或者被混混整過,所以這麼理解他們的心態。

事實上,在2000年左右,神州大地上,這類“好面子、愛裝逼、一言不合叫兄弟”的混混多如牛毛。校園裡,社會上,充斥著這類人的身影。

不巧的是,在下當時就是壞學生裡成績最好的,好學生中路子最野的。😂


洛子霂


轎車電動車發生擦碰在如今中國城市的馬路上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得交通事故,雙方一般性的禮貌即可把問題解決,就算警察到場也是先行雙方調解,同樣的事情全國每天馬路上發生N次,可惜,這裡發生摩擦由於主人公的不同,故而引發一場血案的悲劇。

長短視頻筆者看了好多遍,包括網上半身紋身的劉海龍瞭解,得出這次悲劇的發生對於死者來說並非偶然性,而恰恰應證了一句話: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江湖上還有一種規則就是,自古以來大多老大總是栽在無名小卒之手,從龍哥閱歷可以看出,他的足跡在不停的觸碰著江湖底線,所以劉海龍斃命刀下只是時間的問題。

這起案件白衣男子於某如何判決,首先要看劉海龍定性:

(1)劉海龍儘管榮譽證書怎麼來的咱們姑且不提,首先警方案底其人劣跡斑斑,監獄進出家常便飯。

(2)從網上流出視頻可見劉海龍出入酒店歌廳隨行身邊人員大都和其形象相符,身體健壯,髮型新潮,刺青紋身足以證明其是社會上混的那種,至於黑不黑大家有目共睹。


(3)劉海龍車上放有警方管制刀具,大家都明白,幾十公分長的砍刀可不是一般人玩的,正常人誰敢明目張膽的放在車座旁,而且一丁點屁事眾目睽睽之下揮刀相向,可見劉海龍非一般囂張,車上是否還有更具殺傷性的先進武器等待警方以後公佈了。

(4)劉海龍的氣勢:坐著寶馬,年輕健壯,光頭紋身,手提砍刀,兩個陪伴,面對這樣局面白衣男於某短時間內該如何預判自己的風險,最終戲劇性的變化,白衣男於某勇追窮寇,哪有時間考慮自己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白衣男於某為何得到全國網友一邊倒的支持,一個民族總歸要有點血性,否則任人宰割,當年小日本是打不敗的。具體於某法院如何判決我想法官一定會傾向公眾。雖然白衣男於某反殺劉海龍沒什麼正義可言,畢竟電動車也碰了,人也被打了,幾次被刀砍了,唯一錯的是無法控制遭受屈辱後的那股憤怒的火焰。


大漠書


此案目前以被檢察院優先介入了。電動男暫定性為犯罪嫌疑人了。也就是說公安這塊要立案的。具體怎麼判就看案卷怎麼寫了。死者家屬倒是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加入崑山公安局卷宗認定為正當防衛不屬於刑事案件的意見那麼檢察院也通過了因為是同步的。但是如果檢察院最後像同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說防衛過當沒跑了。全國定性正當防衛的都是沒有死亡的。出現死亡的基本都是防衛過當有期徒刑5年附帶民事賠償。所以輿論改變不了什麼不如看看崑山法院如何判決看看崑山檢察院如何定性


長隆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這個問題我並不是多懂中國法律!以下只是個人的看法。

電瓶車男子:在法律上定義肯定是防衛過當。造成人死亡,有個別律師還會為死者辯護,犯罪嫌疑人是故意(惡意)殺人,(因為有追人砍殺的情節)

根據以前的案情處理定義,電瓶車男子很難無罪釋放,更多的是是過失殺人罪或者防衛過當,應該被承擔經濟處罰和刑事處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目前來說,網上的輿論壓力對於犯罪嫌疑人是很有利的,在最終判決會做輿論考慮。但是法律就是法律!

個人覺得:電瓶車男子無罪釋放,拘留15日,附帶經濟處罰(3萬元以內的殯葬費)是處理較為合理的!

以上僅為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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