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生豬養殖屠宰企業:貸款貼息補助申報條件放寬啦

為保障豬肉產品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實現生豬生產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日前青島市農業農村局與青島市財政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生豬養殖屠宰企業貸款貼息工作的通知》,對生豬養殖屠宰企業貸款貼息工作進行進一步明確。

根據通知,2019年種豬場、規模豬場用於新建、改擴建豬場的建設資金納入支持範圍, 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建、改擴建年出欄5000頭以上豬場的建設資金貸款貼息程序參照生產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補助程序執行。申報上述建設資金貸款貼息的種豬場、規模豬場,需於2020年3月18日前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審核。

令人振奮的是,2020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補助政策放寬了。今年種豬場、規模豬場貸款貼息政策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養殖場戶貸款貼息補助範圍由年出欄5000頭以上調整為500頭以上。這意味著,有更多生豬養殖屠宰企業可以納入申報貸款貼息補助範圍。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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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做好生豬養殖屠宰企業貸款貼息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為保障豬肉產品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實現生豬生產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根據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支持做好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19〕69號)和《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關於支持做好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青財農〔2019〕39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生豬養殖屠宰企業貸款貼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前期貼息工作總結

根據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關於印發〈青島市2019年生豬養殖屠宰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農字〔2019〕49號),2018年8月-2019年7月期間,我市共有2家生豬養殖企業和3家屠宰企業申報了貸款貼息補助。總結前期貼息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出欄數證明材料不一致。生豬出欄規模證明應以畜牧部門蓋章的檢疫出證數為準。二是貸款使用證明材料不充分。部分企業未能提供相應結息單據作為證明材料,對貸款使用情況未提供充分的證明。三是貸款用途和期限不完全符合。按照要求,貸款用途須為支持政策中規定的用途,貸款期限必須是一年以內(含一年)的短期流動貸款。各區市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在安排下一步工作時,務必根據前期工作發現的問題及時調整,加快做好相關工作。

二、下步貼息工作安排

按照政策要求,繼續對符合條件的生豬養殖、屠宰企業貸款給予貼息補助,相關資金從各級切塊下達的鄉村振興專項資金中安排。同時,進一步優化完善工作流程,簡化工作程序,具體工作由區市部署開展。

(一)2019年度(8月1日-12月31日)補助政策及程序

對種豬場、規模豬場和生豬屠宰加工廠的生產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補助,繼續按照青農字〔2019〕49號文件要求,經區(市)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審核、測算、公示、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審核(種豬場、規模豬場貸款貼息補助還需由財政部青島監管局複核)。

自2019年8月1日起,我市將符合青農字〔2019〕49號文件規定的種豬場、規模豬場用於新建、改擴建豬場的建設資金納入支持範圍。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建、改擴建年出欄5000頭以上豬場的建設資金貸款貼息程序參照生產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補助程序執行。申報上述建設資金貸款貼息的種豬場、規模豬場還需提供(流轉)土地證明、設施農用地備案、環評手續、養殖欄舍面積(圖紙)、建設進度等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請於2020年3月18日前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審核,逾期不予受理。市財政局將最終審定結果通知區(市)財政部門,並指導區市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資金。對審核合格後的貼息資金,由各區(市)財政部門自收到審定結果起10日內及時撥付至貸款主體。

(二)2020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補助政策及程序

根據《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關於支持做好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青財農〔2019〕39號)要求,種豬場、規模豬場貸款貼息政策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將養殖場戶貸款貼息補助範圍由年出欄5000頭以上調整為500頭以上。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強對貸款貼息工作的管理和指導,縣級畜牧獸醫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對企業申報的貸款貼息資料認真審核把關,財政部門要根據審核結果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對弄虛作假、 暗箱操作行為,一經發現按照規定處理。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貼息資金的企業,一經查實,全額追回貼息資金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二)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引導和督促獲得補貼的生豬養殖和屠宰企業嚴格履行與農戶、合作社等簽訂的訂單合同,確保及時回收訂單農戶、合作社的出欄生豬,切實保護農民利益。2019年度貼息政策落實情況及實施效果應形成總結報告,由區市畜牧獸醫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於2020年4月底前一併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聯繫人及電話:市農業農村局 王嶺大 66999683

市財政局趙嘉偉 85855863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青島市財政局

2020年3月2日

信源:青島政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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