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遼寧一中介機構涉腐 涉案撫順法官獲刑8年6個月

新華社瀋陽10月22日電(記者範春生)多家資產評估公司聯手,法官變掮客……記者從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遼寧省近年最大一起社會中介機構涉腐案已審結。涉案的資產評估公司總經理犯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牽扯其中的一法官構成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新賓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負責公訴的檢察官介紹,2013年9月,院裡接到撫順市人民檢察院的交辦函,在查辦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孟兆喜職務犯罪一案時,發現遼寧華興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總經理和鳳玲在承攬法院執行案件標的物評估業務過程中,涉嫌向孟兆喜行賄。新賓檢察院全力偵辦,這起全省近年最大的一起社會中介機構涉腐案浮出水面。

經審理查明,2011年,孟兆喜在辦理執行東北特殊鋼集團公司案件中,需要對股權進行評估。華興公司並不具備股權評估資質,但在孟兆喜的授意下,和鳳玲通過遼寧某公司的幫助,聯繫到北京某公司,居間介紹北京公司接受撫順中院的委託,完成了此項評估業務。事後,華興公司獲得北京公司提成款33萬元。作為好處費,和鳳玲將其中的18萬元送給孟兆喜。

2010年8月,孟兆喜在辦理撫順石油化工公司一下屬企業的房地產及設備執行案中,需要先評估。在明知華興公司沒有相關資質的情況下,仍授意和鳳玲承攬此項業務並降低評估價值。經過串通,和鳳玲一夥人對涉案資產評估的價值為1096萬元,而撫順市價格認證中心重新對標的物進行評估,資產價值為1854萬元。評估結束後,和鳳玲給了孟兆喜2萬元好處費。

撫順中院終審認定,被告單位華興公司構成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25萬元,被告人和鳳玲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另案處理的孟兆喜犯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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