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物產中大關於浙江物產2015年度員工持股計劃資產管理機構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物產中大”)分別於2015年4月15日、2015年5月7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與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浙江物產2015年度員工持股計劃(草案)(非公開發行方式認購)〉及其摘要的議案》,同意公司實施浙江物產2015年度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員工持股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委託興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設立的“浙江物產2015年度員工持股計劃定向資產管理計劃”進行管理,並簽署了《浙江物產2015年度員工持股計劃定向資產管理合同》。

經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同意,決定與興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託管人結束《浙江物產2015年度員工持股計劃定向資產管理合同》。近日,公司簽署了《關於〈浙江物產2015年度員工持股計劃定向資產管理合同〉的提前終止協議》,並完成了定向資產管理產品清算及股票資產移交手續。該產品賬戶中未變現資產由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自行處置,並由物產中大代為履行未變現股票處置過程中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本次變更員工持股計劃資產管理機構符合《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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