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電視電話會議和省、市會議要求,現將自貢市暫停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殺工作的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暫停時間
從2020年1月25日起,具體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二、暫停範圍
全市農貿市場、超市、門店等所有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殺。
三、相關要求
(一)各區縣、高新區管委會相關部門要在轄區政府、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履職盡責。
(二)暫停活禽活畜交易後,各市場業主要禁止一切活禽活畜銷售、宰殺,做好清場及清掃、消毒工作。
(三)在暫停活禽活畜交易期間擅自進行活禽活畜銷售和宰殺的行為,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在暫停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殺期間,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向有關部門舉報。
本通告自2020年1月25日零時起施行
自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自貢市農業農村局
自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自貢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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