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 鄭州:公共場所經營者有權禁止不佩戴口罩者入內

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

(第2號)

河南省已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公共場所佩戴口罩,減少各類聚集聚會

請廣大市民減少出行,不去人員密集的場所,減少或取消聚餐聚會等活動,自覺做好個人防護,進入公共場所,須佩戴口罩;各類公共場所管理經營者應在入口處設置清晰醒目的佩戴口罩提示,對未佩戴口罩者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者,有權拒絕其進入;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各社會團體停止或推遲各類聚集活動。

二、進行社區登記,配合隔離觀察

由武漢等市返鄭人員,須到所屬社區、村、居如實登記個人信息,配合做好上門隨訪,實行為期14天的居家醫學觀察;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實行為期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特此通告。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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