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唐山大地震》:媽媽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做錯了嗎?

元妮並沒錯,當時那種情況換做誰,都是同樣的選擇。

女兒和兒子同時被壓在廢墟里的石板下,挪動女兒那塊板兒子就可能喪命,反之女兒就活不成,手心手背都是肉,犧牲哪一個都會令母親痛不欲生,她多想用自己的命換兩個孩子的命。

《唐山大地震》:媽媽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做錯了嗎?

電影中方登和方達是一對龍鳳胎,他們的爸爸方大強是個卡車司機,經常不在家,媽媽元妮是個普通的家庭婦女。

一天夜裡,方大強從外趕回家中,夫妻兩人趁倆孩子熟睡,準備在樓下車裡親熱,卻不想地震了,兩個孩子被困家中,夫妻兩為救孩子拼命向家的方向跑,方大強為了救元妮被埋,元妮看著瞬間倒塌的大樓崩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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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兩個孩子也被困在廢墟內,她聽著兒子在石板下說“媽媽,我不想在這待著,我的胳膊好疼,”她知道兒子還活著,連著叫了好幾聲方登,可是方登沒有回答,方達說他只聽到姐姐瞧石板的聲音,旁邊的人告訴元妮,一塊石板壓著兩個孩子,翹這頭就會壓那頭,必須做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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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妮再三強調兩個都救,撕心裂肺的哭聲裡,夾雜著她那句“後半輩子當牛做馬來報答你們”,可是情況緊急,周圍還有很多等待救援的傷患,他們的情況同樣刻不容緩。

元妮為了自己的私心,已經在浪費時間了,而且被壓的兩個孩子也不容她想,這是在和時間賽跑,在和死神搶人,旁邊人的建議救活的,因為他們覺得方登(姐姐)可能已經死了,如果元妮再猶豫下去,兩個孩子就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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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妮絕望,哭著說“救弟弟”,此時,埋在地下的方登停下敲石板的手,傷心地流下眼淚,她明白她的媽媽只在乎弟弟,就像吃西紅柿時,方達吃了一個卻還想吃第二個,結果方登一個都沒吃上,偏心的媽媽事事都寵著弟弟,她的存在遠遠趕不上弟弟一樣。

所以在她“死而復生”之後,她不願回到元妮身邊,逃避那個家三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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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批判元妮重男輕女,但她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在那個時代,是每個人骨子裡深深的烙印,生男生女並不相同,而元妮救弟弟不僅是為了自己更多的是為了能給方家留個後。

第一,方大強為了救她死了,為了給方家留後,也為了告慰方大強的在天之靈,她選擇救弟弟;

第二,方登當時沒應聲,就是說生死不明,而弟弟方達還可以和元妮對話,證明他意識還算清醒,如果貿然選擇救姐姐,很可能是兩個孩子都沒生還的希望,這樣對於方家是最致命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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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元妮的婆婆從濟南過來,埋怨元妮當初為何不去濟南,害的自己兒子白白送命,孫子也少了一條胳膊,婆婆聲淚俱下聲稱要帶走方達,幻想一下,如果元妮救的是女兒方登,她的婆婆會如此對待元妮,不光是埋怨,更多的痛恨了吧,雖然都是女人,無奈拋棄姐姐,卻也是萬不得已的事。

《唐山大地震》:媽媽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做錯了嗎?

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更不要去譴責一個備受折磨的老母親。

徐帆飾演的元妮,堅強勇敢,孤身一人帶大了方達,當年婆婆讓她回濟南,她不回,她說自己的女兒和丈夫都在這,她不能走,她走了怕他們找不到家,懷著愧疚的心待在女兒和丈夫的“身邊”,她對方家仁至義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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