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開始
綿陽城區啟動集中整治人力三輪車
凡已非法加裝電動裝置的
必須在2018年6月26日前自行拆除
目前,已有部分車主
主動拆除了安裝在車上的動力裝置
不過還是很多市民對此表示疑惑
比如
為什麼現在才要強制拆除?
火電三輪車管不管?
無力繼續從事該行業的生活困難人員怎麼辦?
21日,綿陽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
就整治後期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
問:人力客運三輪車屬於什麼性質的車輛?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人力客運三輪車屬於應當依法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不得安裝動力裝置。
2
問:人力客運三輪車非法安裝動力裝置已成為普遍現象,為什麼現在才要強制拆除?
答:公安交警部門一直把規範人力客運三輪車交通行為作為工作重點,期間曾多次組織專項整治,但效果並不明顯。如現在不發動全社會、舉全警之力整治人力客運三輪車交通亂象,有法不依、違法不究,任其發展,必將嚴重破壞法治,阻礙綿陽文明城市建設,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難以得到保障,給整個社會帶來負面影響。
3
問:為什麼這次只針對人力客運三輪車,火電三輪車管不管?
答:據統計,2015年至2018年4月,我市主城區共查處火電三輪車交通違法2730起。火電三輪交通違法突出的情況客觀存在,也一直是公安交警部門監管整治的重點,此次也一併把火電三輪車納入整治範圍,下一步將繼續進行常態管控,同時也要開展類似此次的專項行動。
4
問:宣傳動員自行整改階段後,交警部門將採取什麼措施?
答:按照整治步驟,2018年6月26日—7月15日是聯合集中整治階段,屆時,公安機關將採取以下措施,強力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一是城區各交警執勤點開始對拒不拆除動力裝置的人力客運三輪車進行現場扣留,強制拆除,收繳非法裝置;二是轄區派出所、特巡警支隊安排專人分赴城區11處重要整治點 ,配合交警部門開展聯合行動;三是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聚眾鬧事和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等違法犯罪行為。
5
問:多數車主提出訴求申請更換新車,是否合理?
答:相關部門堅決維護人力客運三輪車車主通過合法方式、正規途徑反映合理訴求。在與車主的交流中,很多車主表達拆除動力裝置後想更換新車,已有1000多人簽名,這一訴求是合理的。更換新車必須遵從自願更換的原則;更換新車的車型、外觀以及車輛價格、購買廠家等事宜,由三輪車車主(公司)或推舉的代表自主決定;更換的新車必須是人力客運三輪車,且不能有其它任何動力裝置。
6
問:對無力繼續從事或不願再從事該行業的生活困難人員怎麼辦?
答:不允許安裝動力裝置是此次依法整治的底線。無力繼續從事或不願再從事該行業且生活困難人員,可以到轄區交警大隊登記並提出書面申請,由交警部門統一整理後向市級相關部門反映,對部分生活確有困難的人力客運三輪車從業人員進行幫扶,拓寬就業面,讓其有更多的就業選擇和渠道。
據交警部門統計:
2016年,涉及三輪車的交通事故達324起,傷200餘人,死亡2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車輛非法安裝動力裝置和不按交通法律法規行駛所致。
2017年,我市城區人力三輪車共發生交通事故126起,傷51人,經濟損失18萬餘元。
綿陽人現在開始別坐這種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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