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教育部規定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培訓機構講,可取消教師資格,你怎麼看?

山路又彎彎


首先我個人是支持嚴查在編教師有償補課的。


但我寫本回答時上網搜了一圈,只有零星幾條新聞報道了某地教師因有償補課被開除公職。另外我在教育部網站上查到2015年教育部治理辦收到群眾關於中小學有償補課的信訪舉報508件,並已全部重點督辦。全國一年五百件舉報,是多還是少大家可以自己判斷。

問題出在哪裡?

我個人認為,主管部門是真的想做事,卻遇到了難題。

如果是後者,那麼最大的困難會是什麼?

取證!

這次四部委下發的通知要求“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那麼如果你一個舉報在編教師有償補課的熱心群眾,你得向教委提供哪些情報?

反之如果你是教委負責處理此類事物的辦事人員,你必須要獲得哪些證據?

第一是某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上課的證據;

第二是該教師在機構上課後獲得報酬的證據;

第三是該教師課上不講;

第四是該教師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他的補課班。

換句話說,你必須要獲得“補課”、“有償”、“上課不講”和“誘導逼迫”等四個方面的實錘證據。

但是事實上補課已經成了全民動作,市場的需求非常大。而補課市場上的退休教師和合格的專職補課老師——既非在編在職的教師,而是專職在補課機構上課的教師,如羅永浩等——是非常稀少的,根本滿足不了市場需求。因此現如今撐起補課市場的師資還是以在編教師為主。

另一方面,家長和學生尋求補課時看的是機構的師資和管理。機構有好老師才招得到生源。如此一來,保護補課老師的安全就成了機構的義務了。如果某個機構有某位老師被主管部門查實是在編教師,那麼這個機構就再也招不到好的補課老師了,同時也就意味著再也招不到生源了。

所以這麼多年來,雖然每隔幾年就發佈一次嚴禁有償補課的禁令,卻極少有在編教師“落馬”,正是因為機構在保護他們。上級主管部門就算到機構查賬也沒用。他們的員工花名冊和工資明細裡填的都不是補課教師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和銀行賬號。

還有,那些指望教育局派人天天跑機構突擊檢查的人也省省吧。我們國家的“規則”是不舉報不調查;實名舉報必須反饋,必須反饋就意味著必須調查;但匿名舉報要視證據充分與否再決定是否調查,也就意味著匿名舉報幾乎不會被調查。

那麼誰會實名舉報呢?

家長嗎?你可知在龐大的補課市場裡找一個靠譜的補課老師有多難?有些名師的班你有錢也插不進去。家長能找到好的補課老師開心還來不及呢,誰給你舉報啊。

同事嗎?砸了同事的飯碗真的對自己有利無害?都一個圈子的,誰在哪裡補課彼此都清楚。

學生嗎?舉報了這家,明天家長就給你換另一家。還是那句話:因為補課的市場需求非常大,才滋生了那麼多補課機構。

最後再單獨說說“上課不講”。

說老師上課不講留著補課講的人怕不是沒讀過書吧?

補課機構招老師看什麼?看職稱、看名氣、看業績。

一個教師要怎麼獲得職稱、名氣?靠任教班級的考試成績。

所以哪裡會有白天不好好上課的教師啊,學生考的不好不是砸自己牌子嗎?

誘導逼迫學生去自己的補課班的現象一定有,但是補課市場那麼大,你怎麼保證學生會去你那裡?

不給自己學生補課是常識。你怎麼保證學生和家長不會在畢業後舉報你?

最後再強調一次:我也討厭補課,但我更討厭只會在網上嗶嗶的慫貨。看不慣請收集證據舉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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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著名語文教師王振寧


取消教師資格:課上不講課後講

最近,不知從哪裡關起來一陣狂風,攪亂了原本還算平靜的教育,後來,連部長都公開宣佈,要嚴厲禁止。

這股狂風,就是“課上不講課後講”。我曾經接連寫過幾篇文章,分析這種情況的不可能(當然,有沒有罔顧師德的害群之馬呢?我以為,這是難免的,就像那個47歲的教物理的人——不能叫物理老師——和一個只有17歲的女孩子親吻)。我的主要論據是:從管理的角度,老師難以鑽到空子——學校有教學質量評價體系、有教學常規檢查機制;從評價的角度,老師會收到相應的處罰——有第三方的客觀調查、有學生和家長的評教體系;從教師個人的角度來說,這樣做沒有好處——該講不講說明你叫的差,誰還花錢請你補課呢?

如果你非說還有,那麼,有沒有下面的情況呢?

一般情況下,班上的孩子存在這差異性(管理學上有一個著名的“二八定律”),你想,老師在上課的時候,會怎麼辦呢?反正,我是會採取照顧大多數的方式,也就是說,我講的內容,考慮大多數孩子的接受程度——如果講深了,差的孩子接受不了;講淺了,好的孩子喂不飽。請注意,我是語文老師,在這一點上,所謂的深淺,比起理科如數學、物理、化學等,差了很多。

我也是家長,孩子在班上,是不會涉及到思維比較複雜的問題的,比如“牛吃草”的問題,“容斥原理”等等。那你如果說,老師怎麼在班上不講培訓的時候才講嗎,那你就錯怪老師了——大多數孩子聽不懂啊——好多類似的題,我一個數學成績還算很好的大學生都要利用各種APP啊!

我們把這些問題都排出了,如果還是有老師確實太不要face(我說不出口的),課上不講培訓班講,我以為,取消教師資格都是輕的——一律開除公職,並建立教師師德誠信檔案,全國所有的財政供養體系都永不錄用!

好了,能夠躲開前面所有的檢查評價,總要留一些課後到培訓班上講,請問,如何監控?難道每個老師上課的時候都安排一個監督員?就像古代打仗的時候,安排一個監軍?監督老師上課的人,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監課”如何?

可要增加多少的教師啊???

所以,作為教育人,遇到這樣的風暴,我們需要的是冷靜,我們應該做調查:這種情況有沒有,有多少,只有掌握了第一手數據,我們才能開展下一步的整治工作啊——調查研究調查研究,偉人講了多少年的!!!

有了第一手數據,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扭轉和懲治,但所有的措施,必須要有可行性。比如,建立一個培訓機構教師的檔案,不定期進行檢查,只要發現檔案之外的教師,對培訓機構重處,或者直接吊銷許可證。

對於有些在家上課的在職教師,要利用好“朝陽群眾”。人民的力量是無窮的啊,舉報有獎,將收繳的補課費,全部獎給舉報人,你看,專業的隊伍就會出現!

有些時候,光是威懾,沒有用的!

然後,還要組織網絡監察隊伍,對那些在網絡上散佈“課上不講課後講”的人,一一調查,確有證據證明的,獎!重獎!無中生有造謠中傷的,那還是應該有一定的懲罰措施!

不然,全國那麼多的老師,就被個別害群之馬還有哪些有意或者無意的人,弄得是灰頭土臉,走到任何地方,都直不起腰桿!現在不是要讓老師過上有尊嚴的生活嗎?灰頭土臉,有什麼尊嚴?


三水三心


出發點是好的,如何有效執行是個問題。

一直以來,補課問題都是個大問題。

最早的時候是在假期或者週末,老師們要賺點外快,而家長們也希望孩子提高,所以就有了各種補課。

不過,一旦牽扯到了利益,那麼很快就會有各種新的做法。

比如有的老師強制學生補課,如果不補課的話,就會有各種不好的對待,我聽說有的老師如果學生不補課,等著回去穿小鞋吧。

更有甚者,就是上課不講,然後到了補習班才講,這種在我看來就很缺德了。

所以這次規定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不過在我看來,依然缺乏可執行的辦法。

比如,如何判定課上不講課後到培訓機構講?

要知道,課本的內容就那麼多,可是講的深淺力度,就很有玄機了。

是按照課本的難度講解?還是按照大綱的難度講解?或者按照實戰考試的難度講解?

這完全在於老師的把握。

老師完全可以說,我已經在課堂上全講了,不信翻課本。這種你還找不到毛病。

反過來,如果你覺得老師在輔導班上講的內容和課堂不一樣,能否就認定老師應該把輔導班的內容放到課堂上?不見得。畢竟課堂的教育要顧全大部分人的,難度太高的話,就很麻煩了。

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缺乏可執行力度。

當然,這並不是一無是處,事實上這個表態本身就是一個態度,而且提到了可以取消教師資格證。這種情況下,相當於對以後執行有了依據,也可以一定程度上震懾不少老師。


李雷博士


【寫在前面的話】:專家講政策,我來說事實。看了幾位專家的回答,本來不想說,但意見迥異,不敢苟同,還要說。


【看咱這條件,還有錢去補課?】

故事01:

2000年前後,我是學校同仁裡最肯補課的老師,我的補課地點在學校。每天下學或空餘時間,我就把差生或沒完成作業的學生集合在一起,開始補課。分成小組,有補作業的,有聽老師講課的,有同學互相討論的,其樂融融,也沒覺得啥。遇到放禮拜,作業沒完的學生延遲迴家,家長在外面等一個小時也沒意見,走時,還感謝老師辛苦了。

每學期考試下來,我成績好,校長表揚,家長誇讚,學生滿意,我也高興。

結論:抬起頭,看到教師陽光的一面,看整體,而不是看個別。不要看到一個點,打擊一大片。


【老師講得這麼好,還用補課嗎?】

故事02:

暑假裡,我也給學生補課,但都是左鄰右舍的學生,家長硬是把學生給你送來,你能不教?補了十幾天的課,分文不取,家長給買個小吃品啥的就過去了。

我們是農村學校,你免費給學生補課,都叫不來幾個,談何有償?

有償補課在農村沒有,農村學校教師到培訓機構代課也沒有。不要再拿教師說事了,算我求你了。


【在學校都學會了,玩玩就好,補課我不去。】

故事03:

有個有錢的家長,望子成龍心切,把學習一般般的孩子硬是送到了有名的培訓機構,一對一教學,學費一年4萬多,結果呢?高考不到300分,失望之餘,對培訓機構心存怨恨,怪誰呢?怪你不瞭解自己的學生,怪培訓機構收你的黑心錢。

不要把培訓機構當做救世主,還是積極配合學校,把孩子的學習搞好,使孩子健康成長。

故事04:

高考或中考前半年,有好多學生進入了培訓機構參加一對一或一對二學習。主要有兩類人:一是學習特別好的,想拔高訓練;另一類是差生,想鹹魚翻身。於是乎,有了市場需求,剛畢業的優秀高校學生或名氣大的退休老教師,受利益驅使,到培訓機構任教,吸引了好多學生。於是乎,教師不講重點,到培訓機構講的謠言被人們熱議。於是乎,教師師德欠缺,繼續加強的輿論讓教師苦不堪言。

有教師到培訓機構任課嗎?有。有教師在課堂上不講重點,綁架學生到 培訓機構再講嗎?估計也有。

對於這些教師隊伍的“釘子戶”,要堅決打擊。按照《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嚴肅懲處,追究責任,依法取消其教師資格。


【給了你這麼高的榮譽,你能有償補課?】

我想說的是,再不要給教師添堵了,對於個別問題個別處理,不要讓全體教師背黑鍋,讓他們安心教學,安心育人。

願教育的天空烏雲驅散,霧霾不在,一片湛藍。


瓦良格


其實這次教育部的規定並不僅限於不讓中小學教師去培訓機構講課,還包括培訓機構不得進行應試科目培訓(語文、數學等),不允許進行競賽類培訓,更不允許名校以培訓班成績為標準招收學生。換句話說,如果這些規定得到徹底執行,那麼以後你孩子的成績好不好,只能取決於兩個因素:

第一,你孩子就讀的學校教學質量如何。

第二,作為父母,你的文化素養如何。

也就是說,大家都過分關注這件事情對於老師的束縛,沒有想到它對於廣大家長和學生命運的影響。

而按照現在這種以學區分生源的現狀,你的孩子如果戶口碰巧在一個不太好的學校附近,而你又恰好不是特別懂教育,那麼就認栽吧。砸錢也沒用了。

今天還在和朋友討論,說現在高考題的發展變化趨勢就是越來越依靠學生的素養積澱而不是題海戰術。這也就意味著,孩子如果能夠在初始階段通過各種方式接觸到優秀的、眼界開闊的人並向他們學習,其效果遠遠好於到了高中階段再來苦讀苦練。

這一切,以前可以咬咬牙用錢砸,以後有錢都買不到了。

教育部的相關文件,大家在網上應該可以搜到,我這裡就不列出具體條文了。不過我仔細看了看,這次決心貌似下得挺大,其中涉及教育部、工商管理、人社部門等多部門共同合作,甚至規定了每個階段的任務以及時間節點。基本上18年到19年之間會嚴打。之後會不會又放鬆下來,不好說。但是這兩年讀書的同學,應該多少會受點影響。

同時,其實這件事的操作難度其實挺大的,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最後各大培訓機構會不會想出相應的措施,暫時還不好說。

可能最終還是取決於教育部的操作了。


吹上來的小動物


近日印發了《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規定中小學教師上課不講課後到培訓機構講,可取消教師資格,我覺得這項通知來的非常及時,相信後續的管理也能夠落實到位。

很多家長質疑教師首先就是有關教師講課上課不講重點課下講造成的,要說絕對沒有這樣的教師是不可能的,任何職業都會有不合格的人,但是這些都是少數,我所見過的教師基本都是兢兢業業的工作,在教育事業奉獻這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可是由於個別不合格的教師存在,造成了很多家長對教師的誤解,既加深矛盾,又使那些辛勤工作的老師受到委屈。通過這項通知,加大懲處力度正好可以讓那些不合格的教師清除教師隊伍,不僅還教育屆一份純淨,還能避免使努力工作的老師承受不白之冤。


家長們可以安心將孩子送到學校,《通知》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行為。每個孩子接受能力不同,有的學生需額外的輔導,這裡規範了校外輔導機構也能使孩子獲得最有益的輔導。



最後希望我們的教育越來越好~


教育手札


教育部規定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培訓機構講,可取消教師資格,你怎麼看?

治標不治本啊,任重道遠!

私以為如果我們應試教育的體制不轉變,這麼做是治標不治本,這個政策出臺的初衷是好的,如果執行到位,孩子們的課業負擔、特別是家長的經濟負擔可以減輕,但如果各地的執行尺度不一,勢必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不公平現象,如果公平治理徹底杜絕了校外補課行為,那麼孩子們除了繼續拼自身的智力之外,原來要拼家庭經濟實力,往後可能要拼父母文化水平了!

其實類似的通知已經不是第一次發,這個問題之所以沉痾難治,說到底也是因為我們應試教育的體制,不同的人對這件事的看法不一樣,褒貶都有,說到底還是立場不同,在評論之前我們先好好讀一讀這個通知,搞清楚它說了些什麼。

我們瞭解一下這個通知:

出臺的目的:遏制校外補課的不良之風

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的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就是我們俗稱的校外補課!違背教育規律、青少年成長規律,影響了學校的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加重、家庭經濟負擔加重,社會反響強烈。


具體的措施:

第一項:勒令下列機構停止辦學

1: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

2:手續不全的校外培訓機構【例如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等】

第二項:糾正如下不正之風

1:遏制校外培訓機構的補課行為

不允許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是語文、數學等】,糾正超綱教育、提前教育、強化應試等補課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的培訓內容需要先行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2:遏制校外各類競賽培訓

不允許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和競賽,堅決查處學校將此類考試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

3:從嚴治教【就是題主說的這個問題】

堅決查處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一旦查實,依規嚴肅處理,甚至取消教師資格。

第三項:治理分工

政府主管,教育部門牽頭,其它部門配合,多部門聯合行動

第四項:實施步驟

第一步:在2018年6月底之前摸底,第二步:在2018年年底之前集中整改,第三步:繼續督促和檢查,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這件事我有話說:

站在我的角度我是堅決支持這個行動的,能不能遏制得住就看執行力如何了,如果真的做到校外培訓機構不允許進行補課,學生正常的課業教學全部回到課堂上,學生的負擔、家長的負擔肯定要輕很多,絕大多數家長肯定是舉雙手贊成的。

不管什麼年代一個學校的老師正常課上不說,要留到校外辦學機構講這個老師師德有問題,這樣的人如果不剔除出教師隊伍,有損教師形象!

提醒一下支持這個政策的家長:現在有據可依了,如果發現違規辦學的機構、沒有按照規定執行的學校以及不講師德的老師可以舉報!政策能不能落到實處也需要全民監督!


但是我還是挺悲觀的,因為如果應試教育的基本政策不變,學校和社會不提供補課服務了,如果你的孩子學習能力弱一點,這個活就需要家長自己承擔了,我們家長也需要加強自身學習啊!


  


心安理得君


這個規定是正確的,但真要執行起來會有些難度。

教師到培訓機構辦補習班,報酬是在學校教書的幾十倍。

教師到培訓機構給學生補課只是有違教師職業道德的。但是為什麼有這麼多教師還冒險去做呢?因為有重大利益的誘惑。

教師辦補習班的報酬是他在學校教書的幾十倍。教師既然注重利益,他完全可以就辭去公辦教師身份,專心致志的到培訓機構做補課教師。既想吃著鍋裡的還看著碗裡的,兩頭自己都佔著,教育監管部門真該好好治一治了。



落實的難度就在於,看看敢不敢有人去啃這個硬骨頭。

國家規定態度非常明確,補課亂象依然存在。中間的落實需要有專門的監管部門去執行。現在的現象是大家都明白,但就是沒人去做。

有很多情況補課教師和學生家長之間的關係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互相包庇。所以要查實證據,也是不容易的。

落實國家這個規定,你有什麼好辦法嗎?


禾頁老師


2015年,教育部下發對全體中小學老師的六項禁令,明確了在職中小學教師不能有償補課。其中一條禁令即是: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課上內容,課上不講,拿到課後講的行為。

此項禁令實質上是對那些師德存在問題的教師,敲響警鐘。

其實,本人對於教師能夠把課上的內容不講,特別是重點內容不講,反而在自己的補課班大講、深講、重點講,這樣的現象是不可相信的。是個教師,為人師者是做不出來這樣的事的。

補課,應該是個人行為。對學生對教師來說都是如此。但能從國家層面下如此禁令,應該出現過這樣的事情。這裡應該指出的是,即使出現,應該是個例,它絕對違反師德,那麼取消該教師的資格理當為之。

但這裡面還有幾個問題。請大家共同為我解惑!

1、課上內容不講的範圍是什麼?是否學生不會就算是教師沒講懂了?

2、教師受人情所託帶的朋友孩子算不算補課?

3、現在還有多少教師敢公開到培訓機構上課?

4、這樣高的層面反映出來的問題卻壓在全體教師群體上是否合理?

5、禁令不是法律,違反禁令從而取消教師資格是否有法可依?

6、教師應該受身份約束,師德約束沒問題。是否應該受公務員體制約束?

在我看來,以上的問題都糾結於一個問題的落實:教師待遇!

在1986年首提教師平均公平不低於全國公務員工資,到2006年再提教師收入不低於或者應該高於當地公務員的收入水平,如今又十餘年過去了。教師什麼時候才能不靠補課來養家餬口啊!!!


世紀晨陽


教育部這項規定無疑非常正確。任何職業都有一個職業道德。教師上課把該講的內容不講而到培訓機構去教,無疑是逼迫學生去參加課外培訓。這明顯是一個職業道德問題。另外,教師即教書,又要育人,如果自己的品德不行,怎麼能培養出好的下一代?所以清除這類人出教師行列,是教育之幸,是家長之幸,是孩子之幸。

但是這裡有一個疑問。也就是如果教師上課該講的東西都講了,重點都講了,是否也是違規違法?從這個規定看好像是可以的。也就是說,只要不是上課不講,到培訓班去講教師是不是可以免受處罰呢?這是不是與教師職業道德上面所規定的禁止教師從事有場家教和課外輔導活動相牴觸呢?也就是說,教師是不是以後可以課後開些培訓班呢?

這是我看到這項規定感到疑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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