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罐車被攔“傲嬌”司機就是不敢正視民警 一查是酒駕

罐車被攔“傲嬌”司機就是不敢正視民警 一查是酒駕

罐車被攔“傲嬌”司機就是不敢正視民警 一查是酒駕
罐車被攔“傲嬌”司機就是不敢正視民警 一查是酒駕

華龍網9月14日18時40分訊(記者 張勇)喝了就是喝了,再怎麼拖延時間也沒有用。昨(13)日,重慶沙坪壩警方盤查了一輛滿載近40噸貨物的重型半掛牽引貨車。面對盤查,該車的司機居然躲躲閃閃,就是不給民警正眼看。後來,民警還是查到司機存在酒後駕駛的嚴重違法行為,果斷予以了處理。

9月13日上午8時35分,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分局交巡警支隊民警在青木關執法服務站例行開展交通安全檢查,一輛冀BN號牌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駛入了檢查站。在對該車進行檢查時,民警發現,駕駛員王某不敢正視民警,閃爍其詞。更為可疑的是,王某在講話過程中散發出一股酒氣。

“你喝酒了嗎?昨晚喝的,還是今天喝的?” 民警問。

“哎呀,昨晚喝的,不是今天。”王某振振有詞回答。

“喝了好多酒?酒氣好大!你拉起幾十噸貨物,萬一撞了人啷個辦?你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更要對其他人的生命負責。”民警繼續問,並對王某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

結果,王某的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57mg/100mL,是酒駕呼氣酒精含量標準參考值20mg/100mL的近3倍,屬於酒後駕駛營運車輛違法行為。

民警介紹,王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條第三款“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之規定,將被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同時,王某也將失去賴以生存的駕駛工作。

“自今年掃黑除惡和道路交通領域嚴重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我們沙坪壩警方加大了路面交通安全檢查力度,增派警力開展路檢路查,消除道路交通和社會治安安全隱患,及時發現機動車行駛中存在的違法犯罪苗頭和線索,其中就包括駕駛途中違法隨車攜帶管制刀具、酒駕、毒駕等嚴重違法行為。”沙坪壩區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酒後駕駛機動車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和財產安全,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法律明令禁止。特別是對於從事客運、貨運等營運車輛的駕駛員而言,由於運輸性質決定,駕駛員更要堅決遵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牢固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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