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汾陽監獄原副調研員王常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其退休待遇

日前,經批准,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對汾陽監獄五監區原監區長王常青同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常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服刑人員思想教育不到位,未採取有效穩控措施,導致服刑人員無故毆打他人且未公正處理,引發嚴重後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王常青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其退休待遇。

王常青簡歷

王常青,男,漢族,1954年4月生,山西平遙縣人,大專學歷,1970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12月,任汾陽監獄五監區教導員、監區長;2007年7月,任汾陽監獄監獄長助理;2011年11月,任汾陽監獄政治處主任科員;2013年12月,任汾陽監獄副調研員;2014年4月退休。

(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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