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陽市關於實施“人才回引工程”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助推高質量發展全方位崛起,根據《汾陽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辦法(試行)》精神,現面向全社會實施“人才回引工程”。公告如下:
一、實施對象
1、汾陽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汾陽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工作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2、汾陽籍在外地從事教育、醫療職業的在編在崗人員;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汾陽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從事教育、醫療職業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年齡一般在35週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全日制碩士、博士和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可放寬至45週歲(197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有任職和最低服務年限的應達到最低年限。
4、進入行政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具備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且是已登記備案的科級以下人員(不含科級)。
5、專任教師應具有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醫療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醫、藥、護、技類從業資格證書。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引進:所在單位或相關部門不同意調出的人員;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受過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正在調查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紀律審查的人員。
三、安排原則
1、編制空缺原則。
2、同層次對口安置原則。
3、服從組織調整原則。
四、工作程序
(一)網上報名
本公告實施範圍內人員有意向回汾陽工作的,請於2019年12月7日8:00至2019年12月21日18:00,
登錄汾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fenyang.gov.cn/)
下載填寫《汾陽市“人才回引工程”報名表》,同以下證件掃描件一併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報名資料務必真實、準確,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報名資格。
1、公務員(參公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
②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
③結婚證,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戶口簿。
2、專任教師須提供以下證件: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
②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
③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
④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聘任合同;
⑤結婚證,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戶口簿。
3、醫療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
②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
③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聘任合同及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
④結婚證,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戶口簿。
(二)資格審查
公務員(參公人員)由市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查;專任教師、醫療專業技術人員由市人社局分別會同市教育科技局、市衛生健康和體育局進行資格審查。
(三)信息查詢
報名結束後,報名人員可通過汾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對整個工作環節進行查詢,請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http://www.fenyang.gov.cn/)
(四)考察測試
由相關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進行考察測試(專任教師要進行說課測試),並對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核。
(五)體檢
考察測試合格人員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費用自理。
(六)公示
根據資格審查、考察測試、體檢等綜合情況,領導組研究後提出擬引進人員名單,通過汾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調動審批
1、公務員(參公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到相應單位任職;
2、專任教師、醫療技術引進人員同層次對口安排到相應單位工作;
3、引進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放棄引進資格;
4、引進人員調入汾陽後,必須在用人單位服務滿5年,期間不得調出用人單位。
本公告由汾陽市“人才回引工程”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組研究決定。
汾陽市“人才回引工程”工作領導組
2019年12月6日
來源:汾陽市“人才回引工程”工作領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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