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財富的天律

財富的天律

財富的天律

筆者:財富本質

《圓覺之友》

今天要講的是“財富的天律”。為什麼要講這個題目?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我們一般人為了生活,一定要追求財富,也就是一定要工作、拿薪水,這是現在一般人的生活方式。如果在謀生之餘也想要修行,相當多的人在面對這種問題的時候所抱持的態度是:賺錢的時候就賺錢,所以就按照賺錢的方式去做;而修行的時候,才按照佛法的規則去行。也就是佛法的規則只有在修行時才考慮遵守;但在賺錢的時候,佛法的規則就丟開不要了,所依循的只是商場的規則。

然而現在商場的規則有很多和我們佛法幾乎是相沖突的,譬如說做生意一定要有貪慾,要去搶奪,要不擇手段去獲得利潤,講的都是這一套東西;而這些規則的性質與我們佛法最簡單、最明顯的規則––要除去“貪、嗔、痴”––卻完全不合。

所以修行人在這個時代常常會把自己一分為二:打坐、讀經與唸佛的時候是一個佛教徒,就遵守佛教的規則;而其他時候則依舊貪、嗔、痴。這對一個真正認真修行的人來,是種困擾;對並不是很認真修行的人來說,則很無奈。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下了一陣子的功夫,深入思考財富的問題,希望幫助佛教徒在求財的時候,也能夠合乎佛;也就是當他們在追求財富的時候,無論是行事或心理都沒有違背佛法的規則,沒有違背佛的教誨。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我找到了一套方法,這套方法不但合乎佛法,而且比現有的那些賺錢的規則更優秀、更合乎人性。

以前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我也斷斷續續在談這個問題,但是大家聽了以後,可能並不知道怎麼去實踐。現在我把過去所講的濃縮成三條規則,只要把這三條規則記住了、弄熟了、曉得其精義之後,再運用這三條規則去求財,不但合乎佛法,而且又能生財。這三條規則我稱為“財富的天律”,也就是財富的天條。“天”的意思就是自然法,而不是人為法。它是自然的,並不是人做出來的。這是我觀察這個世界所發現的,只是平日我們沒有注意到而已,而這三條規則與我們的佛法是非常相合的。這三條“財富的天律”是:

財富的天律

第一條:物質不等於財富,凡改善生活質量者皆是財富。

第二條:個人財富包含在整體財富之中;個人財富脫離整體財富時,立刻不成為財富。

第三條:貢獻財富者(這裡的“財富”就是第一條:“凡改善生活質量者”指能貢獻改善生活質量者。),才有報酬;未做貢獻者,沒有報酬。報酬有“天然”與“人為”的兩種,應使二者一致。

如果合乎財富的天律而去求財,必然富裕,也必然合乎佛法;而違背這些財富天條的求財者,必然遭遇天譴。

現在我們就來解釋“財富的天律”第一條:“物質不等於財富。”因為物質本身還只是物質,而財富是物質再加上人的智慧和心力,並且能改善人類生活的時候,才叫做“財富”。如果不能夠達到這個功能,單純的物質本身並不是財富。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物質就是財富。”這個觀念雖然有問題,但我們卻不能夠認定財富里面就沒有物質––是的,財富里面是有物質,可是我們並不能在這兩者之間畫上等號,畢竟它們是有很大差距的。比如說健康食品,它的物質層面和其他的食物似乎並沒有什麼差別,但是它有特殊功能,吃了之後健康情況會改善,這就是財富。因為它裡面已經放了智能、放了知識。如果我們心裡面還是把它想成只是物質,沒有想到裡面已加了許多智能和知識,這種判斷就有問題。所以我們看東西,得看它有沒有價值,也就是要看它能不能改善我們的生活。這就是為什麼第一條天律下半段要強調:“凡改善生活質量者皆是財富。”因為只消極地說物質不是財富,這仍是不夠的,必須積極指出財富就是什麼,大家的觀念才能釐清。

在最早的時候,人類只顧追求生存;而當生存沒有問題的時候,就想進一步改善生活質量。在這個過程裡,首先就必須把握財富天律的第一條:“凡改善生活品質者皆是財富”,這一點很重要。很多人追求財富的時候,並不是想改善生活質量,而是在追求金錢的多少,或是房地產的多寡。即使他的金錢與房地產很多,可是生活質量並不一定改善,這種情形就不能叫做擁有財富。所以有很多人雖然賺了很多金錢、很多房地產,可是他的生活過得並不好,這種人就是把自己的目標弄錯了。目標弄錯,就等於犯了第一條天律,所以他就會受到報應。他的天譴就是生活得很痛苦,這就是報應。以上就是財富的第一個天條。

再來談第二條天律:“個人的財富包含在整體財富中,個人財富脫離整體財富時(譬如說脫離市場的供需系統),立刻不成為財富。”

我可以再舉個例子:現在許多人都有汽車,汽車也是種財富,因為它可以改善我們生活中“行”方面的質量。我們如果有汽車,那就是個人的財富。可是這輛汽車、這種個人的財富必須包含在整體社會系統裡面,是這整個經濟體系裡面的一部份,而不能單獨脫離。當這輛汽車脫離整個社會體系,也就是脫離社會的時候,就沒有用了,就不是財富了。這話怎麼說?因為當它脫離這個社會的時候,就買不到汽油,車不能開,就只是一堆廢鐵而已;同時,如果沒有道路可供行馳,它仍然是個廢物;或是一旦有什麼地方損壞了,因為沒有零件,沒有人幫忙裝修,也就成了廢物。所以財富不僅不能脫離社會,而且根本是整體社會里面的一部份。

我們再舉另外一個例子:譬如說有人運氣非常好,在荒野裡撿到了一塊鑽石。如果他始終沒有和這個社會聯繫上,只是一個荒野中的人,對他來講那塊鑽石的價值只不過是一個比較亮的石頭而已,並不是什麼財富;可是如果把這塊鑽石帶到這個社會經濟體系來,經過匠人切割、琢磨,再把它放到珠寶店裡面,那麼就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這塊鑽石所以能產生財富,是因為有整體的財富、整體的市場系統在背後支撐。當這個整體經濟系統沒有的時候,財富也就不存在了。因此我說個人的財富是依附在整體財富系統裡面的,這是事實,沒有什麼深奧之處。

但是一般人在追求財富的時候,常常違反這條規則。他們是怎麼追求法呢?他們讓個人的財富增加,可是卻使整個社會的財富減少了!譬如說開一間工廠,這間工廠很賺錢,可是卻把四周的環境汙染得很嚴重。這種讓整體財富減少,而使個人財富增加的做法,是一種自殺的行為。短期來看,他自己的財富是增加了;但環境長期被汙染後,整體財富就會減少了、消失了,他個人的財富也要隨著減少、消失。所以大家應該要了解:我們個人的財富根本建築在社會整體的財富之中,是不可以違反的。

以前我也常常說我們在追求財富的時候,要平等互惠,要對大家都有好處;不要弄得只有自己好,其他人都倒黴,這種事情就不能做。還有一種情形,個人的財富雖然增加了,可是整體社會的財富並沒有增加,這樣也不好,還是有問題。所以像這種狀況,我們也要避免。

第三:“貢獻財富者,才有報酬;未做貢獻者,沒有報酬。”這一條我以前已經說得很多了,大家也聽過很多次,我不再多做解釋。現在要稍微說明一下,為什麼這條文字我做了一些修改。以前是說:“未做貢獻者,不收報酬;做了貢獻,才收報酬。”現在改成“貢獻財富者,才有報酬;未做貢獻者,沒有報酬。”所謂貢獻財富者也就是貢獻了“生活質量的改善”,那麼這時候就有報酬了。並不是收或不收報酬的問題,而是報酬自然就產生了,收或不收是另外一個問題。所以我把它改成“貢獻財富者,才有報酬;未做貢獻者,沒有報酬。”

因此如果開一間公司,企業體裡面的員工都想獲得薪水,這就是報酬,而這些報酬是怎麼來的?不要以為是老闆賞賜的,其實根本就是自己貢獻出來的,所以是應得的。一個企業只要訂定一些合理的規則,就可以讓有貢獻的人得到報酬,而沒有貢獻的人得不到。千萬不要讓沒有貢獻的人坐享報酬,搶走了有貢獻的人應得的一份,如果有這種現象,這個企業一定失敗。

所以報酬的來源就是你的貢獻,你貢獻了財富,老闆才能把你的貢獻變成了報酬給你,只不過換一個名詞而已,財富根本就是你創造出來的。如果能依照這個規則訂出合理的制度,我們得到報酬的時候會是心安理得的;不致像搶來的報酬,半夜捫心自問,總是有點慚愧。

至於報酬,我認為有兩種:一種是“天然的報酬”,另外一種是“人為的報酬”,事實就是如此。大家可能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以致不太瞭解什麼叫做“天然的報酬”、什麼叫做“人為的報酬”。我舉一個大家都能瞭解的例子:譬如我們到駕駛訓練班去學開車,我們努力去學,這就是在做貢獻,在做努力;一旦學完了,努力完了,參加考試通過了,就可以得到駕照。能夠開車上路屬於“天然的報酬”;拿到駕照則是“人為的報酬”。但常常有人即使拿到了駕照,也不敢開車上路,這就是有“人為的報酬”,可是卻沒有“天然的報酬”。另外大家可能都有過這一類的經驗,當我們學任何一科,譬如是英語吧,我們努力地去讀、去聽、去寫、去講,這就是在做貢獻;而因此英文實力很強,這就是“天然的報酬”。那麼什麼是“人為的報酬”?英文考試的成績就是“人為的報酬”。比如你去考託福,成績很不錯,考了六百多分以上,這就是“人為的報酬”。幾乎無論什麼事,一做了貢獻以後,就有“人為的報酬”跟“天然的報酬”兩種。

我們修行也有這兩種報酬,如果很努力修行,照佛教的方法努力去實踐,那就會得到兩種報酬:一種是你修成了,證道了,這就是“天然的報酬”。那另外一種報酬是當上師,或是做祖師,這是“人為的報酬”。

財富的天律

我們工作時也是一樣。如果從事服務業去幫助別人,人家給你金錢上的回報,這是“人為的報酬”。你在服務別人的時候非常盡心盡力,人家得到了你的幫助,因此內心非常感謝你,這種感謝則是“天然的報酬”;而你自己也覺得很有成就感,心中很滿足,這也是“天然的報酬”––所以報酬大致有這兩種情形。

在人間的社會里,我們是沒有辦法只要天然的報酬,而不要人為的報酬的。比如說讀書只要實力,不要分數,這是辦不到的,一定要這兩種報酬都能兼得才好,否則多少都有點不圓滿;也就是這兩種狀況最好不要脫節,要能一致,所以我在第三條天律後面加上了一句話––“應使二者一致”。所以最好是我們考試出來的分數,和實力是很接近的。要是考試的分數很好,但卻沒實力,這就很糟糕,就像有駕照卻不敢上路的情況一樣。

這裡還要再補充一點,就是天然的報酬是沒有辦法搶,沒有辦法騙,也沒有辦法轉送的,因為功力輸不出去。必須自己努力、貢獻,才能得到!可是人為的報酬是可以偷、可以騙、可以拐、可以搶的。譬如考試時,你可以偷看、作弊,或者是老師送你同情分數,是吧?錢也是一樣可以去搶、去騙,可是天然的報酬就是沒有辦法搶得到。甚至連祖師、上師的位子都可以騙一個來坐坐,可是天然的報酬––證道,是絕對沒有辦法搶到的,它本身就具有這種特質。

我們現在的補習班是在提供些什麼報酬呢?––提供人為的報酬,就是補大家的分數。如果我們的補習班也能夠提供天然的報酬,補大家的實力,其實也是很好的。當然我們讀書的時候,也會碰到一些同學(或者自己)不管分數,只要實力。事實上這種人要的就是天然的報酬,而不重視人為的報酬。天然的報酬必然存在,人為的報酬也沒有辦法免除,所以最好使兩者一致;能夠一致,報酬的分配才是健康的。所以我在第三條天律後面加上:“報酬有天然與人為的兩種,應使二者一致”,這樣比較完整。

這個世界上的人如果瞭解了財富的三條天律,在追求財富時也能遵守這三條規則,那麼這個社會無論是整體的或是個人的生活質量都一定能不斷地改善、提升,大家也就愈來愈富有,更不會遭受天譴;同時不會像一般所說的“富不過三代”,而會無窮代一直富下去。那些富不過三代的家庭,為什麼財產到後來會敗光?就是因為犯了財富的天條所致。如果能遵守這些天條,他一定敗不了,沒有辦法敗,一代一代都會富有下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