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故意傳播艾滋病行為如何定性?

馬欣玉


故意傳播艾滋病的行為涉嫌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60條規定: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又賣淫、嫖娼的行為。如果定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

這裡不去詳細解讀法律條文是怎麼規定的,我們來看看現實的例子。曾經在我手頭隨訪的一個患者,30歲左右,確診HIV感染兩年,正在接受免費抗病毒治療。後來有一個月失訪了。

有一天,他的家屬拿了一張傳票給我看,問這種情況可不可以由家屬代領藥物寄給他?怎麼樣寄給他?我看到上面寫著涉嫌“傳播性病罪”,被廣州公安機關某派出所刑事拘留。

涉嫌犯罪,並不是肯定會認定犯罪。那麼,怎麼定性呢?

第一、患者在主觀方面要表現為故意,如果屬於過失,不構成犯罪。就是說患者知道並已經確診,或正在服抗艾滋病藥。這種情況下,患者應該知道艾滋病是可以通過某些方式傳染,如果再去發生無保護的性行為,在未告知對方危險的情況下,就有可能是一種故意的行為。

第二、要認定這種行為是不是造成傳播的唯一的原因。如果另外一個被感染者,要控告被傳染艾滋病,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聊天記錄或者現場的圖片等等,這些圖片足以證明有發生可以傳播的行為。

最後、還得證明自己在和對方發生這種行為之前,並沒有其他的危險行為,或者之前並沒有感染。這個可能比較難。具體要認定這種犯罪的事實,還需要通過公安相關人員的調查取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些極度恐艾者,會幻想各種各樣的傳播途徑,比如被針扎、艾滋病血液和體液投放到食物中,等等,這種心理可能屬於醫學上的被害妄想症,是一種心理疾病。


龍大夫的肝病課堂


故意傳播艾滋病,首先定性就是犯罪。

行為人為了賺取錢財,或者為了報復社會,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況下,仍舊進行賣淫、嫖娼等性行為活動,其行為將直接傳播艾滋病等惡性疾病,對他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應該依據《刑法》第三百六十條: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翟敬131


應定為損害人身健康罪,應列為判刑範圍監管康復。


閒聊讓你開心


如果知道自身已經患有艾滋病,那麼主動和他人發生性關係傳播疾病,是罪大惡極,應該給予最嚴厲的懲罰,直接判定死罪。為何要被判定死罪呢?因為知道了自己有病還去主動傳染別人,無異於在報復社會,有一種臨時也要拉一個墊背的感覺,這樣的人就是在用一種卑劣的手段在謀財害命,被感染者知道了自己患有艾滋病,雖然不會馬上死去,但是會在長期的心裡折磨和恐懼中度過自己的餘生,這樣不僅僅對被感染者,對於ta的家人也是一種折磨,從而毀了一個家庭,這樣和販賣兒童一樣可恥。這樣的行為,不需要社會和人民的同情,這樣的人也不配大家的關心,應該在地球上消失。反觀這種現象的存在,社會應該給予患有艾滋病的人群更多的關注,人民應該對其有更多的瞭解,這樣才能讓已經感染者不至於生活在恐懼和被人鄙夷的生活中,讓健康的人懂得如何防艾,從而更好的保護自己~


隔壁老王的二嬸子的小叔子


敢對洋大人怎麼樣?


老張25031501


故意某害殺人,危害社會等罪行


迴歸草帽


記得有報道過一件是,有個很漂亮的年輕女孩子被醫院診斷出患上了艾滋病,之後這個女的在一年內睡了300多個男人,結果醫院通知她是誤診。


醉愛濃茶


可死。可死。是慢性殺人。要是我知道誰把那病傳給了我。不惜一切殺光他一家。在自殺。別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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