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省高院原副院長被捕,“鉅額資產”從何而來?

省高院原副院長被捕,“鉅額資產”從何而來?

12月11日,海南省高院網站發佈消息: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家慧(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海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日前,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家慧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因為涉案金額巨大,張家慧案從被媒體曝光開始,就引發了輿論的高度關注。海南省政法委官方微信公眾號曾公佈《有關反映張家慧、劉遠生有關問題調查的結果通報》,文章指出:“雖然劉遠生與張家慧已辦理離婚,但兩人交集頗多。除共同擁有私人會所外,劉遠生、張家慧還擁有共同所有資產1341.69萬元。”


11月30日,張家慧被開除黨籍。經查,張家慧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指使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在私人會所宴請他人;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

省高院原副院長被捕,“鉅額資產”從何而來?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紀檢部門對張家慧的批評十分嚴厲:“張家慧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背離黨的宗旨,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善於偽裝,品行低劣,私慾膨脹,以權謀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張家慧作為省高院的領導幹部,竟然知法犯法,嚴重破壞了國家公職人員的形象,對當地的政治風氣與法治建設也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對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維護了黨紀的威嚴,彰顯了國法的力量。

而且,張家慧的問題,遠不止是個人腐敗而已。11月30日,海南省高院網站發佈了《聯合調查組關於網絡反映張家慧、劉遠生有關問題調查結果的通報》,其中指出了張家慧及其家人的一系列具體問題。

有關張家慧夫婦鉅額財產的問題,官方曝光的相關數字讓人瞠目結舌:“與劉遠生相關聯的公司共計36家,已轉讓3家、註銷或吊銷8家,目前劉遠生實際控制或參股的公司25家。經評估,目前劉遠生擁有海口水雲天小區房地產項目資產價值9.76億元,擁有重慶雷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70%股份和房產價值2.4億元,加上其他資產,劉遠生及其公司的資產為18.007億元”。

省高院原副院長被捕,“鉅額資產”從何而來?


張家慧案的教訓,應當被官員群體深刻地引以為戒。對此,海南高院黨組表示:“要認真汲取教訓,深入開展司法廉潔專題教育,始終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挺在前面,築牢拒腐防變底線,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懲治司法腐敗,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進一步加強司法責任制改革中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建設”。

作為法院的領導幹部,張家慧本應以身作則,嚴格恪守法律,怎能知法犯法,踐踏底線?張家慧一案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公共影響,等待涉事者的,將是法律的嚴肅懲戒。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海南省高院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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