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第一批!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公佈疫情防控期間交通運輸違法典型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夏萍

疫情發生以來,為切實保障公眾出行順暢,維護交通運輸秩序,全省各級交通運輸執法機構統籌疫情防控和交通執法工作,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出租車亂漲價、客車非法營運、包車異地違規經營、貨車超限超載以及“黑出租”“黑客車”等擾亂運輸市場的違法行為。3月3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公佈全省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間交通運輸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0年2月2日,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支隊接到湖南省常寧市抄告信息,反映河南豫輝旅遊客運服務公司等三家公司三臺旅遊客車豫AX5059、豫AL3190、豫AN0191在疫情期間涉嫌在該市非法營運,鄭州市對三家運輸企業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責成收回相關車輛營運手續,並協調常寧市交通執法部門就地暫扣封存,後續依法處罰。

案例二:

2020年2月11日,開封市交通運輸局在高速開封北收費站查獲車牌豫BT0299、豫BT5811、豫BT2673、豫BT2368、豫BT1272、豫BT0535、豫BT4027、豫BT1911、豫BT0851等9臺出租車不按計價器收費,私自漲價,均依法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駕駛員帶車學習到疫情防控結束。

案例三:

2020年2月12日,泌陽縣交通運輸局執法所在高速泌陽東收費站疫情防控卡點對豫Q73Y90私家車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車車主王某以900元的價格拉乘客從駐馬店到泌陽,屬於非法營運,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2020年2月13日,上蔡縣交通運輸局執法所在G345國道魏莊防疫卡點查獲一輛豫QYN410救護車,該車從鄭州拉乘客到駐馬店每人收取1000元費用,屬於非法營運,依法對車輛所屬醫院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並將該車司機移交公安部門行政拘留。

案例五:

2020年2月18日,濮陽市交通運輸執法局在高速濮陽收費站查獲一輛浙A牌照小型轎車,車主在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證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情況下,通過順豐車APP軟件進行接單,屬於非法營運,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2020年2月24日,方城縣交通運輸執法局查獲一輛車牌豫AQ8888的客車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屬於非法營運,依法對其作出了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

2020年2月27日,許昌市交通運輸執法局在高速許昌東收費站查獲車牌豫K16069長途大客車,該車是原許昌至廈門800公里以上線路班車,營運資質已被註銷,屬於非法營運,目前已將車輛暫扣,將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10萬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

2020年2月27日,許昌市交通運輸執法局在高速許昌收費站查獲蘇AP2355大巴車,該車批准的運營線路是南京市至周口市,在許昌載客屬於不按線路行駛,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

2020年1月15日,鶴壁市交通運輸執法局在S304劉莊超限檢測站現場查獲豫FB5369六軸貨車,該車車貨總重113.14噸,超限64.14噸,超限率131%,依法對超載貨物進行卸載,公安交警部門對其處以1550元罰款、駕駛證記6分。

案例十:

2020年1月17日,鶴壁市交通運輸執法局在S304劉莊超限檢測站現場查獲河南青安汽車運輸公司豫JA3755六軸貨車,該車車貨總重148.28噸,超限99.28噸,超限率203%,依法對超載貨物進行卸載,公安交警部門對其處以1500元罰款、駕駛證記6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