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重慶疫情防控工作正處在關鍵階段,為防擴散、防蔓延,更快、更穩地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1月30日,重慶出臺一系列更嚴、更實、更細、更快的疫情防控措施,涉及道路嚴控、學校開學、督導小組、部分藥品實名、公共交通、社區排查等多個方面,確保做到存量防擴散、增量防輸入的目標,讓大家放心、安心。
關於實施普通國省、縣、鄉、村省界道路從嚴管控的通告
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交通運輸防控組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在重慶市普通國省、縣、鄉、村省界道路所有入口,對車輛和人員實行全面從嚴管控。現通告如下:
一、渝鄂省界普通國省道所有入口1.對所有非渝籍車輛和人員實施勸返。2.對渝籍車輛和人員嚴格管控,嚴格核查人員的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居住地、身份證、聯繫電話等信息並據實登記;對人員嚴格體溫檢測,發現疑似人員由管控點屬地衛生健康部門按相關程序實施隔離、留觀等處置。3.將途經疫區或在疫區停留、生活過的渝籍人員的登記信息轉交其居住地所在區縣政府,由區縣政府按全市統一要求處置。
二、其他相鄰省份普通國省道所有入口1.對所有鄂籍車輛和人員實施勸返。2.對其他社會車輛和人員嚴格體溫檢測,發現疑似人員由管控點屬地衛生健康部門按相關程序實施隔離、留觀等處置。3.對省界入口通行的其他人員進行身份證、居住地、聯繫電話等信息據實登記。
三、縣、鄉、村道所有省界入口全市縣道、鄉道、村道所有省界入口實施最嚴格管控,由所在地政府組織實施。特此通告。
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交通運輸防控組
2020年1月30日
重慶:高速公路入渝路口
凡“鄂”牌車輛及湖北方向入渝車輛一律勸返
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交通局、兩江新區城市管理局、高新區城市管理局、萬盛經開區交通局,局屬各單位,相關交通運輸企業: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小組統一安排,所有高速公路入渝路口,增設人像採集系統,落實體溫檢測等措施。凡“鄂”牌車輛及湖北方向入渝車輛一律勸返(有關物資保障運輸車輛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聽勸返的採取留觀措施。
重慶市交通局
2020年1月29日
重慶將開展機關、
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組織人員全覆蓋排查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據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市委政法委將牽頭會同各區縣立即開展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組織人員全覆蓋排查,摸清春節期間外出軌跡、聚餐聚會、接觸人群等情況。
2月17日前我市各級各類學校不得開學
1月29日,市教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延遲春季開學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等)2月17日(正月二十四)24時前不得開學。
通知強調,各級各類學校嚴禁舉辦聚集活動。不得舉辦大型集會活動,學校組織的外出集中學習、參觀、遊學等活動一律取消,近期有關高校將舉行的特殊類型招生、高職分類招生等考試原則上推遲進行;放假期間中小學不得安排集中補課或由學生家長自發組織學生到校集中學習;不得提前開學,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動;所有社會機構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線下集中培訓、比賽交流、考試評比等活動。
通知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嚴格加強門崗管理,切實做好物資保障,認真組織線上教育,切實加強健康教育,認真做好開學預案,更好保障師生身體健康。
防控工作推動不力要問責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決定派出督導10個組,將於2020年1月31日開始對全市各區縣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督導,重點對當地黨委政府組織領導和工作部署、部門履職盡責、醫療救治、疫情防控、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市場供應保障、社區排查、物質保障等工作進行督導。督導組分片包乾、責任到人,實現區縣全覆蓋、防控全鏈條、工作全方位的督導,對防控工作推動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不敢擔當、作風漂浮、甚至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要嚴肅問責。
零售藥店對發熱、咳嗽病人
購買相關藥品要登記報告
關於實施零售藥店疫情防控時期發熱、咳嗽病人購買相關藥品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排查登記和掌握零售藥店購藥的發熱、咳嗽人員相關信息,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從即日起,在全市零售藥店銷售發熱、咳嗽等藥品實行登記報告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零售藥店要切實做好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的信息登記工作(登記報告內容見附件),並主動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將有關情況報送所屬社區網格管理人員。
二、各零售藥店要向購藥人員做好耐心細緻宣傳解釋工作,對拒絕提供相關信息的暫不銷售上述藥品。
三、社區網格管理人員負責每日到轄區內零售藥店收集相關信息,按照疫情報告程序上報社區、街道,並由街道統一報送區縣政法委、衛健委、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相關情況報送市藥監局。
四、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及時將文件要求傳達到轄區內所有零售藥店,並加強監督檢查。對不按照規定進行登記報告的零售藥店要及時約談、責令改正,涉嫌違法違規的要依法進行查處,確保信息登記完整準確。
附件: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等藥品信息登記表
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市場監管組
2020年1月29日
2月13日24時前:禁止舉辦任何形式的群體性聚餐活動
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文化旅遊委、商務委,兩江新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有關部門: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市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2月13日24時前,餐飲服務單位、家庭集體宴席服務活動經營者禁止舉辦任何形式的群體性聚餐活動,棋牌、網吧、KTV、洗浴等公共娛樂場所不得營業。請抓好落實。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文化和旅遊發展委員會重慶市商務委員會
2020年1月29日
調整公共交通運行方式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小組統一安排,我市將採取調整城市軌道、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公共交通運行方式,減少人員聚集。
重慶市交通局
2020年1月29日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須戴口罩
重慶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發佈通告,自 2020年 1月 29日起,乘坐重慶市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應戴口罩乘坐。通告稱,當前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經到了關鍵時期,為了維護廣大乘客切身利益,千方百計阻斷病毒在交通流動環節傳播,現通告如下:
一、自 2020年 1月 29日起,乘坐我市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城市公共汽車、軌道交通、出租汽車、長江索道、兩路口皇冠扶梯、班線客車、輪渡等,乘客應戴口罩乘坐。
二、對於沒有戴口罩的乘客,公共交通工具營運人予以勸返。對於不聽勸返的,營運人有權拒絕乘客乘坐。勸返過程中,乘客擾亂運輸秩序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公共交通工具的從業人員必須戴口罩上崗。
同時提醒:為了廣大市民健康,阻斷病毒,請市民在其他公共場所也戴好口罩。對不聽勸阻,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者阻礙執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重慶推出社區排查防控工作十項舉措
今(30)日,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下發通知,以“存量防擴散、增量防輸入”為目標,全面落實“更嚴更實更細更快”要求,實現全市疫情排查防控工作全覆蓋,具體通知如下:
一、排查範圍要更全面。一是城市農村地區同步滾動排查。堅持以城鄉社區為單位,以網格為基礎,全面組織鄉鎮街道幹部、派出所民警、村社幹部、衛生院(室)醫務人員、網格員等開展本轄區內人員滾動排查。重點排查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返渝來渝人員、其他省市返渝來渝人員、市內跨區縣頻繁流動人員、城市和農村頻繁流動人員、上一輪排查中已掌握的有可疑症狀人員等,切實做到全覆蓋、不留死角。二是加強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社會機構排查防控。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社會機構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認真貫徹《重慶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關於我市企業復工復產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規定時間到崗到位,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要主動開展自行排查,摸清全體員工春節期間外出軌跡、聚餐聚會、接觸人群等情況,每日對上崗人員進行體溫測量,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三是加強對酒店、旅館、民宿和日租房等排查防控。按照行業主管原則,由轄區公安機關組織對本地區酒店、旅館、民宿和日租房等開展上門走訪排查,督促其負責人做好每日登記、防控和報告工作。四是加強其他場所排查防控。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市教委規定時間開學,餐飲、棋牌、網吧、KTV、洗浴等場所要按照市市場監管局規定時間營業。按照屬地原則,由鎮街組織相關行業主管單位人員對其他場所留守、值守人員及返回人員開展排查登記。社區網格人員負責每日到轄區內零售藥店收集發熱、咳嗽病人購買相關藥品登記信息,按照疫情報告程序上報。
二、分類處置要更規範。強化底線思維,堅持處置工作規範化、人性化,嚴格落實防、治、管、控各項措施,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好防控工作。一是對轄區居民中排查出來的可疑症狀人員,要督促其在家進行自我隔離觀察,在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居家觀察服務工作。二是對酒店、旅館、民宿、日租房等排查出來的可疑症狀人員、湖北特別是武漢籍人員,要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健康、文化旅遊部門,明確1—2個酒店集中住宿、集中醫學觀察,每天定時測量體溫。醫學觀察期間(監測出結果前),旅客只在客房活動,嚴禁外出,酒店提供送餐服務,酒店人員做好自身衛生防護;對出現發熱等不適的要及時送當地診療醫院診治,嚴格控制輸入性病源的擴散和傳播。三是對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社會機構和其他場所排查出來的可疑症狀人員,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及時送當地診療醫院診治,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健康部門,並通報轄區鎮街。對來自或經過疫情重點地區的返渝人員一律嚴格執行檢驗檢測、醫學觀察、隔離治療等措施,並做好臺賬登記、每日觀察工作。
三、工作方法要更科學。 堅持嚴防嚴控、群防群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和廣大黨員的模範帶頭作用,組織轄區黨政領導幹部、村社幹部、網格員積極投入轄區內的肺炎疫情摸排工作,更加充分發動企業黨員幹部、志願者積極參與。改進入戶排查方法,城鄉社區居民排查要嚴格按照“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和“城鄉社區全覆蓋排查核查至少每5天一次”的要求,採取調查走訪、入戶排查的方式進行,確不能當面核實的也要通過電話聯繫的方式進行核查,不得以張貼告示、要求本人主動到社區登記等方式代替入戶排查。入戶排查的同時加強社會機構負責人、職工、排查對象等的宣傳引導,引導其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社會穩控要更嚴密。全面加強入渝通道以及市內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主要客運碼頭定點排查檢查,合理設置聯合檢查站,落實體溫檢測等措施,對市外來渝人員進行排查登記,確保不漏一車、不漏一人。所有公共場所拒絕未戴口罩人員進入,對拒不執行的要加強法制教育,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對群眾舉報的涉湖北籍車輛、人員等情況,要及時出警核實,對可疑症狀人員及時通報轄區衛生健康部門和屬地村、社區。對已排查掌握的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返渝來渝人員、有可疑症狀人員要督促居家觀察,對拒不執行的要加強法制教育,對法制教育後仍不聽從安排的,依法依規採取強制措施。
五、責任落實要更嚴格。各級各部門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實行區縣領導包鎮街、鎮街領導包村社制度,負責指導、督促疫情排查防控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問題,壓實排查防控工作責任,確保排查防控全覆蓋工作落實到位。要嚴格落實屬地屬事責任,廣泛組織基層黨組織和黨員聯防聯控,把區域治理、部門治理、行業治理、基層治理、單位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健全區縣、街鎮、城鄉社區等防護網絡,做好疫情監測、排查、預警、防控等工作。各區縣要加強明查暗訪,及時跟蹤掌握工作動態,對不敢擔當、作風飄浮、落實不力的,甚至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組織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要嚴肅問責。
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決落實好疫情排查每日報告制度,即日起按照本通知要求於每日下午3點前經黨委政法委書記審籤後報市委政法委,不再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排查防控工作方案》(渝防範風險辦白頭〔2020〕10號)表格填報,報送途徑和要求不變。
社區排查防控工作十項舉措
一、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主動配合全市社區排查防控走訪,積極配合入戶走訪工作人員開展的情況詢問、體溫測量等各項工作,如實提供近期家庭成員流動情況。
二、家庭成員中有外省(市)尤其是湖北省返渝人員的,在主動向排查人員報告的同時,要督促其自覺在家居家隔離觀察14天,儘量減少與他人接觸,嚴防交叉感染。
三、對發現的湖北省來渝返渝人員和車輛,市民應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及衛生健康部門。
四、主動做好個人與家庭成員的健康監測,自我感覺發熱時要主動測量體溫。
五、若出現可疑症狀,應主動向社區衛生院(室)報告,在醫護人員的指導下,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就診時應主動告訴醫生自己的相關疾病、旅遊居住史以及發病後接觸過什麼人,配合醫生開展相關調查。
六、保持良好的衛生和健康習慣,居室勤開窗,經常通風;家庭成員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潔;不隨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紙巾包好,棄置於有蓋垃圾箱內。
七、保持基本的手和呼吸道衛生,以及安全的飲食習慣,從公共場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後、飯前便後,用洗手液和香皂流水沖洗,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洗手液沖洗;不確定手是否清潔時,避免用手接觸口鼻眼。
八、為了自身和他人健康,無特殊情況應儘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不走親訪友、不串門、不聚會、不聚餐。
九、若需外出的人員,在外出前往公共場所、就醫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一定要佩戴口罩,並在可能的情況下避免與表現出呼吸道疾病症狀(例如咳嗽和打噴嚏)的人密切接觸,減少接觸公共場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十、堅定戰勝疫情的信心,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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