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農民工如何討要自己的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者


農民工討要工資首先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協商,達成協議。

不願雙方自行協商或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可自願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對調解達成的協議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勞動者在權益受到用人單位或者非法職業中介機構等侵害時,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如果有用工單位出具的借條,也可以憑藉條直接向法院起訴。


沙米粉兒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解決:

(第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第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第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下,千萬不能採取爬樓、堵路這樣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否則,一時衝動不但於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法強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解決:

(第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第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第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下,千萬不能採取爬樓、堵路這樣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否則,一時衝動不但於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鄉村生活小賈


勞動者可以先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再採取其他方式

勞動者可以打電話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


的哥老潘


農民工討薪時,面臨的首要問題,便是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而證明勞動關係,首先,可以查看農民工與單位,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可以憑藉工資支付憑證,或職工花名冊、社保繳費明細清單、用人單位向農民工發放的工作證或服務證、用人單位招聘時的登記表或報名表、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證據,證明勞動關係存在。

  在證明勞動關係存在後,勞動者需要確定討薪的具體數額。可以根據之前的工資支付憑證,或銀行流水記錄,計算出自己的工資標準,再推算出單位欠發的工資數額。

  具體的操作層面,勞動者可以先與單位協商處理。切記,在與單位協商處理時,應當保留好相關的證據。例如,與單位主管人員的通話錄音,有些單位還有談話筆錄。若協商無結果,勞動者還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這一情況,讓勞動部門介入處理。如處理結果還是不滿意,就要向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申請,通過司法程序維護權利。


俺那疙瘩的物呦


首先大家遇到欠薪問題大家一定要把自己的心態改過來,不要再拿著原來老闆、員工的關係來處理,要轉變為要賬的和欠錢者的關係;若是心態不轉變,同一件事處理起來會有很大的不同,結果自然就更是不一樣了。

首先要向專業人士請教,或是律師或是有經驗的人;要明白自己是要錢的,不是去尋釁滋事的;把握好自己做事的一個度,不要因為做事不當而給自己招來更多的麻煩;這種因為討薪行為失當而導致自己被拘留的例子也不是沒有,這樣一來就會更加麻煩了。

老闆欠錢不給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老闆真的是沒有拿到甲方結給的尾款;另一種則是老闆拿到了尾款,卻挪作他用,拖著不給工人發工資;不過一般情況下老闆不管拿到拿不到尾款很少有擠不出來工人工資的情況;所以大家遇到欠薪問題就找到老闆,跟著他,不管老闆去哪都跟著,也不做別的事,不做別的動作,甚至話都不必多說,就每天表明一個態度,我就是來找你要錢的,你不給沒關係,我就跟著你,也不打擾你;什麼時候工資發了,我立馬走人!一般來說這些老闆整天事情多得很,要見各種各樣的人,而他們見的人大多都有一定的身份,被別人看到自己身後跟著這麼一大批人,老闆臉上也掛不住,自然就把工資結了。

還有要注意的一點,就是不管老闆說什麼,讓你先回去之類的話,一定不要輕易相信;當然若是保證過幾天給,一定要約定好時間,具體到幾點,約定好地點;如果下次沒有給錢,那就再讓他再給出具體時間、地點,到時候還是準時過去;有了那麼幾次他自己也會覺得心裡過不去,把錢給結了。

當然要是這樣老闆都不給錢,那沒辦法,走法律程序吧,到時候相比之下或許走法律程序更簡單一些。


號369


農民工討要工資可以通過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協商,達成協議。

如果某一方不願意協商或者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可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對調解達成的協議自覺履行。

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勞動者在權益受到用人單位或非法職業中介機構等侵害時也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勞動者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法律依據】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四條,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時光留聲機


現在估計沒有人敢拖欠農民工的工資了!因為國家有太多政策保護農民工的工資利益了!最主要農民工真的是靠出賣自己的體力掙錢的!從5月份開始農民工據說可以按月拿工資,不知道真的假的!我想這個很困難,我們都是跟著包工頭幹活,包工頭一般都是到年底給我們結賬!想著按月發很難呀!


生活事中說


現在國家這麼重視農民工的工資問題,還有個別老闆拖薪欠薪。我認為前提要先和老闆協商解決,如果老闆存在惡意拖欠工資,那我們就早拿起法律的武器來解決,找勞動監察部門,總之要工資不能胡來,要講究方式方法,現在法律這麼嚴格,都會給農民工解決的!真希望以後不要再有拖欠工資的問題了!農民工真的很不容易!


農民小彬


把你的上班的公司,上班的天數,工時,你所做的工種,都要寫成文字,原始合同都要保存好。都先和用人單位商討,如果解決不了再去去找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千萬不要做不理性的事情。那樣你會得不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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