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嚴格執法 秉公辦案 ――記靖遠縣人民法院刑庭助理審判員馬曉雲同志先進事蹟

馬曉雲,女,漢族,1968年3月出生,1989年7月參加工作,200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靖遠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助理審判員,一級員額法官。法院工作28年來,她憑著對法官職業的忠誠熱愛,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秉公執法,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績。多次被縣院評為先進個人,並榮立三等功一次,2016年被評為全市優秀法官。2018年辦理各類刑事案件178件,審結170件,結案率95.51%;2019年1-8月份,辦理各類刑事案件131件,審結112件,結案率85.5%。

嚴格執法,審慎細緻辦“鐵”案

作為法官,尤其是作為一名刑事審判一線的法官,應當具有一種特殊的社會感和責任感。馬曉雲就是這樣一位具有高度正義感和責任感的法官。多年的刑事審判工作,使她明白,她的辦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別人的人生,因此,她始終要求自己認真對待每一案件,認真把好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定性關。她深知,只有堅持嚴格依法辦案,才能不辜負黨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她對於每個案件,都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審理,力求每個案件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她在庭審前認真閱讀卷宗,制定周密細緻的庭審提綱,為開庭審理做好充分準備,力爭將每件案件辦成鐵案。2019年7月,她主審了被告人李高平等2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是靖遠縣法院受理的白銀首起涉黑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她多年辦理的案件無一差錯案。她在審理一起盜竊案件中,公訴機關以盜竊罪、信用卡詐騙罪起訴,該案的定性,根據法律規定,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而不能實行數罪併罰,後被告人以盜竊罪判處。宣判後,公訴機關未抗訴。

講工作效率,按時審結無超時

面對現在案件數量多,案件類型複雜,馬曉雲一方面堅持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另一方面恪盡職守,依法準確、及時審結案件。為保證每個案件都能按時審結,她想方設法提高工作效率,將案件依收案時間先後排列,定出時間表,按計劃審結。此外,她抓緊一切可利用的時間,投入到工作中。在她今年審結的所有案件中,無一例超審限,經評查,均為一類案件。

堅持司法為民,注重辦案效果

馬曉雲同志認真學習黨章黨規、黨的十九大報告和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以黨員標準要求自己,在政治上始終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強化公正意識、效率意識、服務意識。在保證審判質量的同時,還爭取使案件審理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而不是就案辦案。凡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案件,如果民事部分處理不好,極易引起被害人或其家屬的激烈情緒,激化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給社會帶來不安定因素。因此對此類案件,她總是提醒自己要做好當事人的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對於鄰里之間或因一時衝動發生的傷害案件,下力氣做好刑附民調解工作。今年她在辦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中,被告人和被害人是牆連牆的鄰居關係,且二人均是近六十歲的婦女,兩人在巷子裡因閒言碎語發生爭吵,繼而二人相互廝扯,致被害人受輕傷的後果。在案件審理中,被告人堅決不賠償被害人的物質損失,考慮到被告人二人是鄰里關係,處理不好,兩家積怨加深,兩家的子女可能參與其中,發生更加不可預測的後果。她認為如能說服雙方達成諒解,化解矛盾,在今後和睦相處,則社會效果會更好。因此,她不惜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做雙方的工作,經她多次說服勸導,被告人賠償了被害人的物質損失,被害人出具諒解書對被告人的行為予以諒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諒解,化解了鄰里之間的矛盾,鄰里之間能夠和諧相處。今年經她調解,刑附民案件,被害人得到200餘萬元的物質賠償。

始終廉潔自律,確保公正執法

公正辦案,廉潔是根本。在工作中,馬曉雲同志嚴格執行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和廉潔紀律規定,始終拒說情,拒吃請,拒收當事人的一切財物,堅持做到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秉公執法,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她懂得自己運用的司法權是人民賦予的,人民賦予的權力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萬萬不可以權謀私,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讓人民群眾在第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她深知吃人東西嘴軟,拿人東西手短,法官一出現不廉潔的行為就會影響案件質量,公正司法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在友情、親情與法律之間,她執著堅定的是一個人民法官的職業道德,忠誠維護的是法律的神聖與尊嚴。她常說:“既然我選擇了法官這一職業,就要對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自馬曉雲同志參加工作以來,從來沒有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馬曉雲同志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她深知做一名新時代法官肩上的責任和義務,她將繼續不斷的學習新知識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繼續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與效率做為其行動的指南,做一名讓群眾滿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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