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三明市將樂縣古鏞鎮玉華村的邱某、李某在梅花村至玉華村過境項目的施工現場,因多次阻撓施工,被將樂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以尋釁滋事,處以6日行政拘留。
將樂縣梅花村至玉華村過境項目,是縣委縣政府的一項民生工程。2015年,古鏞鎮政府依規對玉華村徵地用於建設玉華洞隧道;2016年福建路港(集團)有限公司中標;2017年6月動工建設。徵地相關補償款統一發放至玉華村。
3.4畝是耕地還是林地?
項目動工以來,一直在有序地施工中。2019年7月的一天,古鏞鎮玉華村關心六組的幾位村民突然來到施工現場,阻撓施工。經過詢問,有一塊3.4畝土地的補償問題成了村民阻撓施工的起因。
村民訴求
村民認為在過境線的徵地範圍裡,3.4畝的這塊地應耕地,被相關部門誤認為林地。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村民前期曾向將樂信訪部門尋求幫助,8月28日,信訪局通過了解後也及時向訴求村民反饋,其3.4畝土地為林地,不屬於耕地。
確認林地
為了確認3.4畝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情況,記者分別前往古鏞鎮人民政府,縣林業局及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調查與登記股瞭解,確認3.4畝為林地,不屬於耕地。
另外,記者還了解到,在本次補償款中,林地每畝的補償款為8400元,而耕地每畝的補償款是98600元。
多次阻撓施工
邱某、李某兩人從2019年7月便開始通過以身體阻擋在作業機器前迫使機器停止作業及堵在道路中間阻攔車輛通行等方式阻擾現場施工,擾亂公共秩序。
10月份以來,兩人更是頻繁組織村民對施工進行阻撓。10月15日,邱某、李某兩人再次組織村民向縣信訪局上訪,因不滿相關部門的答覆,兩人試圖通過以阻撓施工的方式引起領導重視。
10月16日、18日,施工方兩次報警,民警出警到現場對相關人員開展勸解,建議通過正常渠道反饋,等待信訪局答覆。李某、邱某並不聽從勸解。
將樂縣公安局接警後立即組織精幹警力開展偵查、處置,確保項目正常施工。10月18日,城關派出所與古鏞鎮、交通局、施工方開展案件研判,探討收集證據、處置等相關情況。
10月21日上午,施工方再次報警。根據安排,帶隊民警到施工項目工地現場,依法傳喚李某、邱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目前,二人均被處以6日的治安拘留處罰。(來源: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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