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趙有福:古籍毀損淆亂原因淺析

我國浩如煙海的古籍中,存在著嚴重的毀損、淆亂現象。使得許多古籍失去了原來的“模樣”,給我們從事古籍閱讀和整理造成了困難。考察造成古籍毀損、淆亂的原因,大致有天災兵燹、政治干預、避諱、作偽、刻印、校注等方面。通過分析這些原因,以期有助於廣大古籍閱讀、整理者。

赵有福:古籍毁损淆乱原因浅析

我國古籍之多,常用“汗牛充棟”、“浩如煙海”來形容。而古籍中存在的毀損、淆亂現象之複雜,卻難以用恰當的詞語來描述。戴震以《永樂大典》所引《水經注》校近刻本,發現近刻本缺漏者2128字,妄增者1448字,臆改者3715字。近人章鈺以宋本及他本《資治通鑑》校清代胡克家翻刻的元刊胡三省注本,得胡刻本脫、誤、衍、倒四者蓋在萬字以上,其中脫文2520餘字,關係史實尤大。筆者在考察古書毀損淆亂現象的基礎上,尋究出下列原因。

一、天災兵燹

天災兵燹是指自然(如風吹、日曝、水浸、火燒、蟲蛀)和戰爭等因素。風吹、日曝造成石刻文獻字跡殘缺或是模糊不清,如戰國時期秦刻石鼓文(十個,約700字),長期曝於荒野達1300多年,唐宋時字跡已有剝落,北宋歐陽修見到時僅存465字,清乾隆時已減至310字,現存僅272字,殘缺得已難以誦詠。位於杭州三茅觀古園內的青衣泉,刻有距今已一千多年的唐代石壁題記,上書“唐開成五年南嶽道士邢令聞錢塘縣令錢華道士諸葛鑑八分書”二十六字,上世紀九十年代末發現時字跡清晰可見,由於自然侵蝕和環境汙染的加劇,岩石風化剝蝕,題記現在已漫漶難辨。刊刻於正始二年三月的魏正始三體石經,在古文字學的研究上具有重要價值,可惜自晉永嘉之世始,屢經崩壞廢毀,至唐貞觀中已十不存一。

赵有福:古籍毁损淆乱原因浅析

戰火不僅使生靈塗炭,而且使人類文明毀於一旦。《隋書·牛弘傳》載隋文帝開皇初,秘書監牛弘上書建言廣開獻書之路時,曾列舉書遭五厄:“及秦皇馭宇,吞滅諸侯,任用威力,事不師古,始下焚書之令,行偶語之刑。先王墳籍,掃地皆盡。……此則書之一厄也。漢興,改秦之弊,敦尚儒術,建藏書之策,置校書之官,……漢之典文,於斯為盛。及王莽之末,長安兵起,宮室圖書,並從焚燼。此則書之二厄也。光武嗣興,尤重經誥,未及下車,先求文雅。於是鴻生巨儒,繼踵而集,懷經負帙,不遠斯至。……及孝獻移都,吏民擾亂,圖書縑帛,皆取為帷囊。所收而西,載七十餘乘。屬西京大亂,一時燔蕩。此則書之三厄也。魏文代漢,更集經典,皆藏在秘書、內外三閣,遣秘書郎鄭默刪定舊文。時之論者,美其硃紫有別。晉氏承之,文籍尤廣。……屬劉、石憑陵,京華覆滅,朝章國典,從而失墜。此則書之四厄也。永嘉之後,……晉、宋之際,學藝為多,齊、梁之間,經史彌盛。……及侯景渡江,破滅梁室,秘省經籍,雖從兵火,其文德殿內書史,宛然猶存。蕭繹據有江陵,遣將破平侯景,收文德之書,及公私典籍,重本七萬餘卷,悉送荊州。故江表圖書,因斯盡萃於繹矣。及周師入郢,繹悉焚之於外城,所收十才一二

。此則書之五厄也。”這些厄難,使文獻典籍大部分毀失,殘留的一些,亦凌亂不堪,不經整理,難以卒讀。

二、政治使然

統治者為了政權的鞏固,控制輿論,障人耳目,往往從文獻入手,大肆禁燬。如秦始皇聽信李斯諫言,欲堵儒生之口,焚書坑儒。焚餘之儒經散亂,造成今古文篇章文字的極大差異,導致學術界經久難息的今古文之爭。唐五代圖書除毀於戰火外,還有相當一部分毀於禁令。《唐律疏議》卷九《職志》中明確規定:“諸玄象、器物、天文、圖書、讖書、兵書、七曜歷、《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違者徒二年。私習天文者亦同。”宋代太宗、真宗也曾相繼下發禁書詔令,禁止天文、相術、六壬、遁甲、三命及陰陽書。乾隆帝下詔編纂《四庫全書》時,嚴令編纂官員對圖書認真審查,凡遇有“違礙”(對清統治者不利)之作,便大肆焚燬或竄改,致使數千種古籍被弄得面目全非。

赵有福:古籍毁损淆乱原因浅析

除大規模的禁燬外,還常有一書一文的竄改,如乾隆四十六年圖明阿的一份奏摺即可說明這一問題。其奏摺說:“奴才圖明阿跪奏,為恭錄勘辦劇本,進呈御覽事。竊照查辦劇曲,昨奴才擬請凡有關涉本朝字句,及宋、金劇本,扮演失實者,應遵旨刪改抽摯,另繕清本,同原本粘籤進呈;其餘曲本,有情節乖謬,恐其誑惑愚民者,亦照此辦理……”如此以來,正如魯迅先生所言:“但他們卻不但搗亂了古書的格式,還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內廷;還頒之文風頗盛之處……掩蓋了歷史的真實面貌。”

在王權威嚴的封建時代,文獻典籍往往是迫於政治壓力而改,否則著者就可能招致殺身之禍。明太祖開國之初就大興文字獄,因文辭細故砍掉不少頭顱,如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替人寫《謝增俸表》,中有“作則垂憲”句;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替人作《萬壽表》,中有“垂子孫而作則”句(“則”與“賊”同音),明太祖認為是罵他做過賊,一概處死。常州府學訓導蔣鎮為本府作《正旦賀表》,內有“睿性生知”句,“生”被讀作“僧”;尉氏縣教諭許元為本府作《萬壽賀表》,內有“體乾法坤,藻飾太平”八字,“法坤”被讀為“發髡”,“藻飾太平”當作“早失太平”,作者也被處死。清代對文獻的禁燬更是超越前代,單是康熙年間就出現了莊廷鑨《明書》案、戴名世《南山集》案、方孝標《滇遊紀聞》案等。清翰林官徐駿在給雍正的奏章裡,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雍正帝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後來再派人一查,在徐駿的詩集裡找出了兩句詩:“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挑剔說這“清風”就是指清朝,這一來,徐駿犯了誹謗朝廷的罪,把性命也送掉了。

三、避諱

陳垣先生在《史諱舉例》中講到:“民國以前,凡文字上不得直書當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須用其他方法以避之,是之謂避諱。避諱為中國特有之風俗,其俗起於周,成於秦,盛於唐宋,其歷史二千年。”朝代不同,所避之字不同,要求寬嚴不同。以避諱之風最盛的宋為例,為避宋欽宗趙桓諱,有桓、恆、完、莞、紈、丸、院、皖、垣等四十九字不得用;為避宋高宗趙構的諱,竟有句、苟、垢、詬、購、夠、姤等五十五字不能用!王利器在《杜集校文釋例》四十三《清人避諱改字》中說:“宋本卷十六《有感五首》之五‘胡滅人還亂’,玉句草堂本作‘盜滅人還亂’,此清人避諱改字也。……宋本卷第七《八哀詩》之三《贈左僕射鄭國公嚴公武》‘胡騎忽縱橫’,《全唐詩》胡騎改賊騎;……同一胡字,恣意改之,竟一為寇,一為賊,一為邊也”。因為清朝統治者為少數民族,忌“胡”字,當時的文獻資料,只得更換字眼。類似的還有“明、虜、夷狄”等字。這麼一改,既失原義,又失原本面貌,造成眾本文字上的差異。

避諱改字,遍及經史子集。改經的如唐石經中的“洩洩其羽,桑者洩洩兮,無然洩洩,是絏袢也,俾民憂洩”,洩本為洩,因唐

太宗名字避世旁。改史的如《後漢書·儒林傳》“孔僖因讀吳王夫差時事,廢書嘆曰:‘若是所謂畫龍不成,反為狗者’”,狗本應為虎,是後人為避李淵祖父李虎的諱,竄改孔氏之語。再如李白《送韓侍御之廣德》詩“昔日繡衣何足榮,今宵貰酒與君傾。暫就東山賒月色,酣歌一夜送泉明。”泉明實際上是淵明,是為避李淵諱而改。

避諱這種中國“特產”,給文獻典籍帶來的淆亂,主要表現在文字方面。它給文字造成的混亂程度,較其他原因為重。

四、作偽

顧炎武在《日知錄》卷二中講:“古人好以己之著書假作他人,今人好以他人之書假作自己。”作偽有三種目的,或是為了牟取利祿,或是為了闡明自己的觀點,或是藉助古代名人以抬高本身、本派的身價。作偽的方式有1.偽造佚書。如漢成帝時張霸偽造“百二篇”,冒充《古文尚書》,籍此撈取利祿,被漢成帝用為博士。2.假託撰人。如《本草》託之神農,《內經》託之黃帝,緯書多託名孔子,占卜書多託東方朔、郭璞,憑此抬高身價,以期廣為流傳。3.改頭換面。葉德輝《書林清話》卷七說:“明人刻書有一種惡習,往往刻一書而改頭換面,節刪易名。如唐劉肅《大唐新語》,馮夢楨刻本改為《唐世說新語》。”梁啟超在《古書真偽及其年代》中對偽書的種類歸納成10條:1、全部偽;2、一部分偽;3、本無其書而偽;4、曾有其書,因佚而偽;5、內容不盡偽而書名偽;6、內容不盡偽而書名人名偽;7、內容、書名不盡偽而人名偽;8、盜襲割裂舊書而偽;9、偽後出偽;10、偽中益偽。

由此可見,作偽導致的不只是文字的錯誤,更為嚴重的是整部書、整篇文章以及書名、作者的混亂。張之洞曾講:“一分真偽,而古書去其半”,張氏之說雖有些誇大,卻也一語道破了偽書給古籍帶來的嚴重後果。

五、刻印、校點、註釋致誤

古籍在傳抄、刻印、校點、註釋過程中造成的淆亂,涉及面最廣,情況也最為複雜。

抄誤雕版印書技術發明以前,人們主要靠傳抄得以對文獻佔有、保存和流傳。在傳抄的過程中,由於祖本本身問題致使抄寫者無法識別,或者抄寫者疏忽大意,又或者抄寫者水平所限,就難免造成訛誤。葛洪《抱撲子·遐覽》中引諺曰“書三寫,魚成魯,帝成虎”,即反映了古籍在傳抄過程中以訛傳訛的現象。這主要表現在致訛、致脫、致衍和致倒四個方面。

赵有福:古籍毁损淆乱原因浅析

刻誤自唐代產生雕版印刷後,文獻典籍流傳的數量日益增大,同時書籍也開始大規模商品化起來,出現以贏利為目的的坊刻本。刻工或書賈的偷工減料,如刪字句(甚至章節),給古籍帶來淆亂。周輝談到王荊公與宋次道同為三司判官時,“次道出其家藏唐詩百餘編,託荊公選其佳者。荊公乃簽出俾吏抄錄,吏每於長篇字多倦於筆力,隨手削去。……今世所傳本,乃群牧吏所刪者。”又如明代刻書風氣極不嚴謹,建陽刻書雖多但因校勘粗略,紙墨俱劣,在當時就受到讀書人的強烈批評。朗瑛在《七修類稿》雲“我朝太平日久,舊書多出,此大幸也。惜為建陽書坊所壞。蓋閩專以貨利為計,凡遇各省所刻好書,聞價高,即便翻刻,卷數目錄相同,而於篇中多所減去,使人不知……”清代陸心源《儀顧堂題跋》卷一《六經雅言圖辨跋》中,對明人妄改亂刻古書,說過這樣的話:“明人書帕本,大抵如是,所謂刻書而書亡者也。”即反映了這一現象。

校誤由於校勘者態度不夠嚴謹審慎或為水平所限,往往出現誤校(如妄刪、妄增、妄補和妄改)。王念孫在《讀淮南子雜誌書後》列舉的“因字不習見而妄改”、“不識假借之字而妄改”、“不審文義而妄改”、“改字以合韻而實非韻”等條;陳垣《元典章校補釋例》列舉的“妄改”、“妄添”、“妄乙”以及“不諳元代用字而誤”、“不諳元代用語而誤”、“不諳元代名物制度而錯改原文”等條,皆為這方面的例證。顧炎武在《日知錄》卷18“別字”條中說:“山東人刻《金石錄》,於李易安《後序》‘紹興二年玄黓歲壯月朔’,不知‘壯月’之出於《爾雅》,而改為‘牡丹’。”清人黃廷鑑在《第六弘溪文鈔·校書說》中說:“妄改之病,唐宋以前謹守師法,未聞有此;其端肇自明人,而盛於啟、禎之代。凡《漢魏叢書》以及《稗海》、《說海》、《秘籍》中諸書,皆割裂分並,句刪字易,無一完整,古書面目全失,此載籍之一大厄也。”陳垣先生利用元本及他本校補沈刻《元典章》,得謬誤多達一萬三千餘條。由此可見,校勘是一柄雙刃劍:既可以砍掉錯誤的東西,也可以砍掉正確的東西;一方面可能改正了古書的一些錯誤,另一方面又可能造成新的甚至是更大的訛誤。

校點誤呂叔湘在《整理文獻的第一關》中指出“標點是整理古籍的第一關”。如果斷句錯了,文意必然難通。中華書局標點本《歸田瑣記》43頁“食有脫粟飯,出無款段、馬”。“段”、“馬”二字旁標有專名號,中間加頓號,是以為二人之姓,不知“款段”是形容馬緩緩而行的樣子。再如中華書局1982年斷句本《東京夢華錄》72頁“有酒肆在其側。號仁和酒。有名於京師”。酒肆怎能號“仁和酒”呢?於理不通。應作“有酒肆在其側。號仁和。酒有名於京師”。再如1934年時代圖書公司出版了劉大傑標點、林語堂校閱的《袁中郎全集》,斷句錯誤甚多,其中《廣莊》篇幾句的正確標點應是:“色借日月,借燭,借青黃,借眼,色無常。聲借鐘鼓,借枯竹竅,借……”但該標點本卻誤點為“色借,日月借,燭借,青黃借,眼色無常。聲借,鐘鼓借,枯竹竅借……”貽笑大方,被魯迅譏為“借得一塌胡塗”。

註釋誤給古籍作注,目的是為了給時人或後來者閱讀理解提供方便。然而,正如清段玉裁所說:“著書難,注書尤難。”在註釋過程中由於著者自身的原因,難免出現無意而為的淆亂。如陶淵明《五柳先生傳》“好讀書,不求甚解”,這是膾炙人口的名句,“不求甚解”是什麼意思呢?《古文觀止》三個不同版本有三種注法:一是“不過分尋求深奧的解釋”;一是“不拘泥穿鑿,強自為解”;一是“只求瞭解書中精神”。孰是孰非,令讀者無所適從。又如《莊子·逍遙遊》中:“齊諧者,志怪者也。諧之言曰:‘鵬之徙於南冥也,水擊三千里,搏扶搖而上者九萬里。去以六月息者也’。”其中的“息”被多家註釋為“休息,止息”,這是不恰當的,正確的解釋應該是作“風”講。另外,有些註疏者(尤其古人)在徵引別人的註釋時,不詳署姓名,如《十三經注疏》頻繁出現的張氏、周氏、馬氏等,他們到底是何許人,令一般讀者惑疑。這雖不算作註釋錯誤,事實上卻給古籍造成了淆亂。

造成古籍毀損、淆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這就要求我們在閱讀整理古書的過程中,要有戒備之心,應持審慎態度,對待古書不可全信,也不可完全不信。在讀古書遇有疑難時,應考慮到這些原因。這將有助於我們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為勘正古籍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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