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 中國文化中的“天”和西方文化中的“天”有哪些不同?

中國文化喜歡說“天”,無論儒家文化還是道家哲學,都把“天”視為最高存在,人的道德或生命本真皆來自天道。如儒家、道家的“天人合一”觀都把“天”視為人生的終極或歸宿。

中國民間流傳的許多說法都和“天”有關,像天長地久、地老天荒、天隨人願、天地良心、樂天知命、天理人情、順天者昌、天理昭昭、天理不容等等。有人統計,中國漢語詞彙庫和“天”字有關的四字詞語有兩百多個。

中國文化中的“天”和西方文化中的“天”有哪些不同?

和中國文化相比,西方文化很少說“天”;西方人常說的“My God”和基督教有關,並非來自“自然”意義上的“天”(nature)。

在基督教未傳入歐洲以前,希臘、羅馬人把“天”稱為天神,像宙斯、朱庇特、阿波羅、阿爾特彌斯(月亮女神)等。基督教傳入歐洲後,西方人才把“天”稱為“大自然”(nature),如近代西方強調的“天賦人權”,是指大自然賦予人的基本權利。

學者們認為,中國文化是一種早熟型的文化,理性意識比較發達,宗教意識已經隱退。但中國文化又認為,人世的很多道理又不是人力所能創造,所以又轉而求助於“天”——“自然”。在中國古人看來,“天”及其天理比人力更崇高,更有權威性。

《周易》說: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周易》說的“天”代表了儒家文化的“天道”。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宇宙之“天”孕育天地萬物,是芸芸眾生的生命源泉;與此同時,“地”和“天”相對,負責承載萬物;天地互動化合,萬物得以生長、發育。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天”是生命的主導力量,屬“陽”;“地”是生命的承載因素,屬“陰”,兩者不可分離。

中國文化中的“天”和西方文化中的“天”有哪些不同?

西方文化中的“天”——nature不同於《周易》的“天”。在希臘、羅馬時代,西方人所說的“天”是指自然神,如宙斯、阿波羅。自然神不是物質意義上的“天”,而是有思想、有情感、有意志的神靈。

17世紀以後,隨著近代哲學及自然科學的崛起,西方文化的“天”才指“大自然”,如伽利略所說的“天體”、笛卡爾說的“太陽”、“月亮”以及牛頓的“物理時空”。

就中國文化的“自然論”而言,《周易》說的“天”既包含唯物主義性質,又包含生命、生態意識。用現代生態科學的話說,儒家講的“天”是“生命之天”、“生態之天”,不是僵死的“物質”。

“天道”或“天理”的含義是,日月星辰、風雨雷電是孕育生命的本體,和其他生命形式融為一體。“天”和其他生命存在一樣,運轉不止,周流不息。這是儒家文化的生命、生態意識。

和中國文化相比,西方人直至18世紀才提出“生命之天”的觀念(不同於希臘的自然神),如法國盧梭的浪漫主義、美國梭羅、愛默生的自然生命哲學。

在盧梭、梭羅、愛默生看來,日月星辰不是僵死的“物質”,而且是自然生命的源泉,和其他生命存在合為一體。如天空、大地、草原、森林、湖泊、海洋同屬於自然生命系統,不是沒有生命的“客體”。

因此,西方社會於19世紀60年代才產生生態學——研究自然生命系統的科學,和中國傳統文化相比,西方人對“天”的生命感悟要遲緩許多。這是中西方文化的歷史性反差。

中國文化中的“天”和西方文化中的“天”有哪些不同?

儒家思想喜歡談論“天理”,認為道德倫理的來源是“天”——自然,如天道人倫、天理人情、天理昭昭、天道人事等說法。

《中庸》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中庸》說的“天命”指道德天理,是大自然賦予人的道德良知——人的善性。這是儒家文化的道德理想主義,如先秦孟子、漢儒董仲舒均持這種看法。

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辭讓之心人皆有之”,孟子的“四心”之德來自“天理”——每個人與生俱來的道德意識。

漢儒董仲舒把儒家倫理神學化,主張“三綱五常”、“人際五倫”之說,從宗教層面論證了道德和“天理”的關係。

儒家天理“道統”延伸至宋明理學。“程、朱”理學把道德等同於天理,把人慾視為私心,主張“存天理、滅人慾”。王陽明雖然沒有用“天理”論證道德,卻把“良知”視為人的道德天性,這種看法同樣和“天理”有關。

可以看出,儒家思想雖然不信仰宗教,卻蘊含宗教思想:儒家始終把道德的來源歸結為“天”(自然)。錢穆先生把儒家信仰稱為“人文宗教”即是此意。

所謂“人文宗教”不是崇拜外在的神靈,而是推崇人的道德良知,認為道德理性來自“天理”,其中包含形而上學信仰。

儒家的“天理”道德觀說明一個道理:儒家文化把道德看得很神聖,很崇高,認為道德具有非同尋常的來源。換言之,儒家認為,人類自身沒有資格創立道德,唯有高於人的自然之“天”才是道德的來源。

從此意義上說,儒家的“天理”類似於西方文化的“自然法”,具有普遍意義。用現代倫理學的話說:道德是一種社會規範,具有普遍價值,人人應當遵守。

正因為道德有如此神聖的來源,所以中國文化常說,天理循環,天不變、道亦不變,蒼天有眼等等。

中國文化中的“天”和西方文化中的“天”有哪些不同?

西方文化同樣看重道德,但西方人對道德和宗教關係的理解比較複雜。

在基督教未傳入歐洲以前,希臘、羅馬人並未把道德和神靈相聯繫。在希臘、羅馬文化中,神靈的生活和凡人差不多,神靈的道德水平並不比人高多少。

比如希臘神話中的宙斯、阿波羅、阿弗洛狄特,他們都是浪漫多情的神,不僅喜怒無常,而且有很多情人,還有各自的私生子。這種道德品質如果用現代的道德標準去衡量,恐怕惹人恥笑。

希臘、羅馬神靈和凡人的區別在於,神靈更加英俊(美),有智慧,而且長生不老;凡人的智慧、美貌有限,而且有生有死。

在希臘、羅馬人看來,自然神沒有資格為人類制定道德,希臘、羅馬文化的道德並非來自自然界,而是和人性有關。

如希臘思想家柏拉圖認為,人的靈魂分為三部分——理性、慾望、情感,唯有靈魂的三部分協調起來,形成統一整體,才能產生人的美德。此為西方古典文化的“中庸之道”——多樣性的統一。

需要注意的是,希臘、羅馬人雖然不把道德和神靈相聯繫,但他們相信“正義”和正義之神。希臘、羅馬文化的“正義”和法律有關,和道德沒有直接聯繫,把這一點區分開來至關重要。

比如希臘、羅馬人崇拜的復仇女神是法律的象徵,代表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等法律精神,和道德沒有直接關聯。這也是中西方文化的重要差異。

從跨文化比較意義上說,中國傳統文化更看重道德,希臘、羅馬文化更看重法律。

就宗教和道德的關係而言,猶太教第一次把宗教信仰和倫理聯繫起來(馬克斯.韋伯《古猶太教》);自猶太教、基督教傳入歐洲後,西方人的道德觀念發生重要轉變。

在信仰基督教的西方人看來,道德倫理的來源是上帝,上帝為人的行為制定了道德規範。如 《舊約》和《新約》之“約”是指“道德之約”(包括猶太教“律法之約”)。這一轉變是西方文明的重要事件,意義重大。自此以後,西方人便產生了“原罪”意識和“贖罪”觀念,這是西方道德文明的重要轉變(西方文明的兩大元素:希臘、羅馬文化和基督教文明)。

關於宗教和道德的關係,英國曆史學家湯因比曾說:宗教是人類的天性,其中的秘密和道德有關(湯因比《歷史研究》)。德國哲學家康德認為,自然科學和宗教無關,人的道德離不開宗教。這些思想家的看法可作為道德反思的重要參考。

中國文化中的“天”和西方文化中的“天”有哪些不同?

和儒家思想相比,中國道家文化同樣看重“天”,只不過儒家說的“天”是理性之天、道德之天;道家說的“天”更近於西方文化的“自然”(nature),和生態意識有關。

比如前段時間上映的電影——《哪吒》,其中有一句經典臺詞:我命由我不由天。這句話所表達的思想來自中國道教文化。

中國道教神仙並非天生的“仙人”,而是由凡人修煉而成,像民間傳說的元始天尊、靈寶道君、太上老君、張果老、呂洞賓等都由凡人修煉而成。

根據古代道教信仰,修道之人只要潛心修煉、努力精進,便可以修道成仙。在此過程中,能否得道成仙主要取決於個人努力,而非外在因素,比如天命。這是傳統道教信仰的重要主題。

從哲學層面看,中國道家思想既看重“天”的自然屬性,又看重人的主觀能動性。

道家之“天”的自然屬性是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是自然,自然是道,道是自然而然,人的生命本真源自大自然。

道家的主觀能動性並非儒家的禮樂教化,並非西方人強調的物質實踐,如征服和改造自然,而是某種身心修煉過程。如莊子講的“心齋、坐忘”、老子說的“致虛極、守靜篤”等身心體驗。

在老子、莊子看來,一個人只要改造主觀精神,調節身心狀態,便可以和“道”合二為一,使人的生命存在上升到一個更高層次。老子把這種境界稱為“無為”和“長生”,莊子稱為“逍遙遊”,道教稱為“羽化登仙”。這是道家修養的最終目的。

中國文化中的“天”和西方文化中的“天”有哪些不同?

和儒家文化相比,道家思想更看重“天”的主導性和本體性,更看重人力對於“天道”的尊重和順從。所以儒家強調積極入世,有所作為;道家強調順從天道,自然而然。這是儒道兩家世界觀的差異,也是人生價值觀的差異。

無論如何,中國儒家和道家都看重“天人合一”思想,主張以天理或天道指導社會、人生,這是中國文化的特色,也是中國文化的價值。比如在現代環保意識日益提升的今天,中國傳統文化的生態價值觀,更加具有啟發和借鑑意義。

綜上所述,中國文化喜歡說“天”,一是因為儒家和道家文化缺乏宗教信仰,唯有把“天”視為天理或天道的來源;二是因為中國文化強調尊重大自然,把人和自然界的和諧關係放在第一位。

和中國文化相比,西方文化很少說“天”,一是因為西方古典文化信奉自然神,把“天”視為具有人格意義的神,從而排除了“自然之天”的存在;二是因為基督教把道德和上帝聯繫起來,排除了“天理”的合法性。所有這些都反映了中西方文化的重要差異,值得人們深入思考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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