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昕靜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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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業主會覺得我說的荒唐,我買了房我的車還能開進小區了?但是你們想一想為什麼物業會出這一項規定,又為什麼有超過2/3的業主同意?一般出現這種情況的小區都是小區車位已經購買、出租完畢,而有部分業主並未購買、租賃車位經常將車停在別的業主的車位或者道路上,導致有車位的業主無車位可停,以及可能造成小區道路阻塞,並且經過物業、業委會的調解不聽的,才會出此下策。
畢竟小區車位就有這麼多,很難滿足所有業主的需求(有的業主甚至買了2、3個車位)。小區的道路只能過一輛車還被佔了,你每天遛彎都要在車輛當中穿來穿去,你買、租的車位每次等你回家就被別人的車佔了,多難受。所以相比出臺這一規定的小區也是為了保障小區整體的制度,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