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大廠:“局隊合一”讓“1+1>2”

我縣生態環境分局進行“局隊合一”執法體制改革以來,

加掛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牌子,分局局長兼任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內設2個綜合辦公室、5個業務(執法)科室,1個環境監控中心,業務股室在承擔業務職責的同時,與各執法中隊共同承擔執法職責,既是業務股室又是執法中隊,實行全員執法,落實網格監管,明確職責任務,突出行政執法,確保執法效能。

“局隊合一”執法體制改革改進了多年來的工作弊端,實現了縣與鎮執法聯動、業務管理與環境執法無縫銜接、環境執法與服務良性並軌、單一執法向全科執法轉變。一是打通了業務管理和環境執法的“隔離牆”。突出行政執法職能,採用“全員執法、一專多能”工作模式,明確5個股室為執法主體,對上承接汙染防治各領域業務管理工作,對下統籌各鎮、街道環境執法工作,全力打造一支專業高效的基層環境執法隊伍。二是強化了縣和鎮環境執法的“聯動軸”。將整合後的執法力量輻射到轄區5個鎮、1個街道、2個園區,對其環境信訪、環境執法及其他環境管理工作實行多領域、全方位監管,上下貫通,一體發力,保障了各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落實。

三是實現了執法幫扶服務的“新菜單”。在環境執法過程中,要求執法人員既做到嚴格執法,又做到熱情服務。採用“執法+幫扶”新模式,把環境執法的落腳點放到整改問題並服務企業上,避免處置措施簡單粗暴,幫助企業更好落實各項環境法規政策,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雙贏。四是建立了執法能力培訓的“大課堂”。我局領導班子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帶頭學習,制定了全局執法人員業務技能提升培訓計劃,著力解決執法能力不足的問題,採取集中學習、經驗傳授、交流學習、以幹代訓等形式,不斷提高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

“局隊合一”執法體制改革即整合了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執法職責和隊伍,也強化了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體系和能力建設,將業務開展與監管執法進行了有效融合,進一步統籌環境管理、執法資源和執法力量,同時也夯實執法監管責任,實現業務管理與環境執法的無縫銜接,打破“執法單一”狀況,增強“一人多能”執法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鐵軍,全力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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