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荊州公安縣一村幹部請樂隊冒“疫”奔喪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疫情之下,公安縣一村官在為父親辦理喪事時,宴請賓客,聘請樂隊大肆操辦,已被黃山頭鎮黨委及時予以制止,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月29日,公安縣黃山頭鎮紀委的一份處分通報在當地掀起了不小的轟動,經黃山頭鎮紀委研究,並報黃山頭鎮黨委決定,給予黃山頭鎮新堤村黨支部副書記朱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月27日,在全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非常嚴峻的形勢下,黃山頭鎮新堤村黨支部副書記朱某在為父親辦理喪事時,違反中央指示精神,違反上級關於“不出門、不串門、不聚集”,“喜事停辦、喪事簡辦,不邀約、不請客”的規定,在家搭建喪棚,宴請賓客,燃放鞭炮,聘請樂隊、道士,大肆操辦。朱某在操辦中被黃山頭鎮黨委、紀委和新堤村村委會及時予以制止。依據規定,給予朱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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